集中整治百日安全方案
時間:2022-11-06 0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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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保持國民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的關鍵一年,也是國家提出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年”和“攻堅年”。為認真做好我市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20**年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動”(以下簡稱“百日整治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安全生產工作,推動和實現“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圍繞重點行業和領域,強化各級政府、部門的監管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扎實有效地集中整治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事故隱患,實現全市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百日整治活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排查、整治和消除事故隱患,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加強人員培訓、安全管理和隱患整改,確保安全生產、安全經營,促進全市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好轉。
三、組織領導
此次“百日整治活動”由市安委會負責統一組織、協調、督促和檢查,各區(縣)人民政府(包括兩個開發區,下同)、市屬相關部門按照要求開展“百日整治活動”;市安委會辦公室具體負責“百日整治活動”的日常工作。各區(縣)、各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落實。
四、整治時間
20**年3月15日—6月25日。
五、實施步驟
此次“百日整治活動”分宣傳動員、自查整改、復查督查、考核驗收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3月15日—3月25日)。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迅速行動,及時建立“百日整治活動”領導機構和日常工作機構,制定專項普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確“百日整治活動”任務和職責分工,召開動員大會,對“百日整治活動”進行專項部署。同時,要制定專門的宣傳報道方案,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向社會公布“百日整治活動”的范圍、內容、要求和法律責任,大力宣傳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強大輿論聲勢,引導社會單位主動開展隱患自查自改活動。通過公布投訴電話和電子信箱、鼓勵有獎舉報等方式,充分發揮社會、媒體和群眾對事故隱患的監督作用,為“百日整治活動”奠定堅實基礎。
(二)自查整改階段(3月26日—4月25日)。
各社會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百日整治活動”,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認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帶隊,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檢查組,有計劃地開展自查,每一項檢查都要做好記錄,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嚴格落實“整改方案、整改資金、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認真開展整改工作。對隱患無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自行停產停業。4月26日前,各單位要將自查情況以專題匯報形式報所在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
(三)復查督查階段(4月26日—6月10日)。
市屬各部門直接管理和直接監管的單位,由市屬各部門負責組織復查,其他單位全部由區(縣)組織復查。各區(縣)和市屬有關部門的主管領導要親自抓,帶領“百日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督促和指導各單位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并根據社會單位自查整改匯報材料和復查結果進行歸納分類,制作事故隱患臺賬,詳實記錄隱患單位、隱患性質、相關責任人和整改情況,確定一批重點整治(重大事故隱患)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單位要摸清整改的難點和主要問題,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解決對策,確定監管責任人進行跟蹤督查,確保事故隱患的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事故隱患,要采取強制措施督促整改,無法整改的要依法停產停業,對工作中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市安委會辦公室反映。
(四)考核驗收階段(6月11日—6月25日)。
各區(縣)、各部門負責本轄區、本部門“百日整治活動”的考核驗收。6月11日起,市安委會將組織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含消防、交警)、市監察局、市綜治辦、市目標辦、市文明辦、市總工會等部門和單位,對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的“百日整治活動”進行考核驗收(考核驗收標準另文下發)。考核驗收情況將作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安全生產部分的重要依據。對不履行職責、弄虛作假、監管失職而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給予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行政、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整治重點
此次“百日整治活動”以消防、道路交通、煤礦、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燃氣、旅游和建設領域(包括市政工程維護)為重點,涉及各行業、企業和各社會單位。通過整治,進一步規范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行政許可行為,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工作人員,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法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認真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增加安全生產投入,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勞動環境。
(一)消防安全方面。繼續深化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建立詳細的隱患臺賬,完善隱患立、銷案制度,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和時限;摸排確定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嚴格落實轄區政府掛牌督辦和媒體公示制度,充分利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督促火災隱患單位按照要求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單位及時組織聯合執法,嚴肅查處;深入開展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多合一”場所、餐飲場所及城鄉結合部、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落實街道辦事處(鄉、鎮)、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層單位的監管責任,明確監管范圍,切實做到檢查一處,整改一處,規范一處。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加強道路客、貨運輸安全監管,整頓運營秩序。切實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強化車主單位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加大路面巡查和執法力度,嚴厲懲戒各種違法行為,始終保持嚴管的高壓態勢。進一步排查治理事故多發點段、危險路段和公路客運車輛安全隱患,加強危險路段和重點時段的交通秩序監控。
(三)煤礦安全方面。加強瓦斯治理工作,嚴格落實“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方針,督促煤礦企業上半年完成安全監控系統的安裝;強化安全監管,督促煤礦企業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做好職工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加強水、火、瓦斯、頂板管理,防止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加強配合協作,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開采,堅決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和非法小煤礦,加大對已關閉煤礦的監控力度,嚴防死灰復燃。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方面。依法行政許可,嚴厲查處無安全資質從業單位,堅決取締非法生產、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從業單位。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和運輸的安全監管,重點整治液氯、液化石油氣、液氨、劇毒溶劑等重點品種,落實相關從業單位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做好市區內擬搬遷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以及搬遷前期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工作,規范化工園區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非煤礦山安全方面。加大事故隱患治理和行政執法力度,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重點治理地下開采礦山機械通風問題和露天開采礦山臺階過高的問題,強制推行機械通風和采石場中深孔爆破,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強非煤礦山企業職工三級教育和農民工安全培訓工作。
(六)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方面。進一步落實建設、施工、監理三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春季開工(復工)項目的安全監管,加強對施工現場、機械設備、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及對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工作的監督管理,預防施工現場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七)旅游安全方面。督促旅游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排查隱患并予以整改;加強對景區(點)游藝設施的安全檢查,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須停止使用;督促旅游接待單位加強對旅游車輛和司乘人員的管理,杜絕不具備安全條件的車輛、不具有安全資格的司乘人員進行營運,確保游客生命財產安全。
(八)燃氣安全方面。督促各燃氣經營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好燃氣設施的巡檢、檢測、維修和日常管理工作,演練并不斷完善應急搶險預案;繼續加強對民用燃氣市場的安全整治。加強對民用、車用燃氣鋼瓶的管理和強制檢測工作,堅決清理非法經營、運輸燃氣鋼瓶的行為。
其他行業也要按照落實責任、完善制度、排查和治理隱患、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要求,開展好“百日整治活動”。
七、責任分工
(一)市公安局(含消防、交警、治安)、市煤炭工業局、市安監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建委、市質監局、市農牧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公眾聚集場所消防、道路交通、民爆、煤礦、危險化學品和非煤礦山、道路運輸、旅游、建筑施工及城鎮燃氣、特種設備、農機安全等行業、領域的集中整治工作。
(二)市經委、市商務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民政局、市房產局、市體育局、市市政市容局、市林業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組織實施本行業市級管轄范圍內的“百日整治活動”。
(三)市國資委負責國有控股單位的“百日整治活動”。市屬其它部門負責各直屬單位的“百日整治活動”。
(四)各區(縣)負責組織上述行業和單位以外的“百日整治活動”。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百日整治活動”,保證整治活動期間人、財、物落實到位,及時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在整治工作中要把握住組織檢查、查處隱患、監督整改三個關鍵環節,確?!鞍偃照位顒印比〉脤嵭?。
(二)各區(縣)、各部門要建立重大事故隱患專題研究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方案,落實監管責任部門或責任人員。
(三)各區(縣)、各部門既要抓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又要通力合作,配合做好其他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在檢查中發現職權范圍外的各類事故隱患,要及時向有關部門移交;對不立即處理可能引發重大惡性事故的隱患,要及時向市安委會辦公室報告。
(四)市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對“百日整治活動”的綜合協調,加大督查指導力度,確?!鞍偃照位顒印甭涞綄嵦?,提高集中整治的效果,鞏固工作成果。
(五)各新聞單位要廣泛宣傳“百日整治活動”,及時報道活動進展情況,曝光查處的違法違規案件,努力提高全市各族人民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六)各區(縣)、各部門要及時反映工作進展動態、報告重要信息、通報重大隱患查處情況,并將“百日整治活動”方案和總結分別于20**年3月25日前和20**年6月25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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