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時間:2022-02-10 05:33:00

導語: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1.1.1為了迅速、有效地處置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所遇到的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盡可能地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幫助,保護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維護中國旅游形象,制定本預案。

1.1.2制定依據

1.2適用范圍

1.2.1本預案適用于國家及各地方處置旅游者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而發生的重大游客傷亡事件。

1.2.2突發公共事件的范圍

(1)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導致的重大游客傷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氣象災害;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其他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傷亡事件,包括:突發性重大傳染性疾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等。

(3)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特指發生重大涉外旅游突發事件和大型旅游節慶活動事故。包括:發生港澳臺和外國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節慶活動中由于人群過度擁擠、火災、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

1.3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救援第一。在處理旅游突發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為根本目的,盡一切可能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屬地救護,就近處置。在本地區政府領導下,由本地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相關的應急救援工作,運用一切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時報告,信息暢通。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有關事件的救援報告時,要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上級部門及相關單位報告,或邊救援邊報告,并及時處理和做好有關的善后工作。

2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2.1組織機構

(1)國家旅游局設立旅游突發事件應急協調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

(2)市級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設立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地區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和相關的協調處理工作。

2.2工作職責

(1)國家旅游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協調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涉及全國性、跨省區發生的重大旅游突發事件的相關處置工作,以及涉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參加的重大旅游突發事件的處置、調查工作;有權決定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對各類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并上報國務院。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有關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收集、核實、傳遞、通報,執行和實施領導小組的決策,承辦日常工作。

(2)各級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監督所屬地區旅游經營單位落實有關旅游突發事件的預防措施;及時收集整理本地區有關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適時向旅游企業和旅游者發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本地區發生突發事件時,在本級政府領導下,積極協助相關部門為旅游者提供各種救援;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有關單位報告有關救援信息;處理其他相關事項。

3預警

3.1建立健全旅游行業警告、警示通報機制。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重大突發事件的預告信息,以及本地區有關涉及旅游安全的實際情況,適時本地區相關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時將情況逐級上報。

3.2國家旅游局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情況和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經報國務院批準,適時向全國發出相關的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4救援機制

4.1突發公共事件等級及響應

4.1.1突發公共事件按旅游者傷亡程度分為重大(Ⅰ級)、較大(Ⅱ級)、一般(Ⅲ級)三級。

(1)重大(Ⅰ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傷或5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嚴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的。

(2)較大(Ⅱ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傷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嚴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的。

(3)一般(Ⅲ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傷,或一次造成1至19人嚴重食物中毒的。

4.1.2分級響應

(1)當發生重大(Ⅰ級)突發事件時,國家旅游局啟動應急預案,事發所在地省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在省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進行具體響應。

(2)發生較大(Ⅱ級)以下突發事件由省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決定啟動相應的旅游應急預案,在省級人民政府(或相應的地方政府)領導下,參與和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4.2突發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4.2.1當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影響到旅游團隊的人身安全時,隨團導游人員在與當地有關部門取得聯系爭取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情況。

4.2.2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旅游團隊、旅游區(點)等發生突發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報告后,應積極協助有關部門為旅游團隊提供緊急救援,并立即將情況報告上一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同時,及時向組團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通報情況,配合處理有關事宜。

4.2.3國家旅游局在接到相關報告后,應協調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4.3.1突發重大傳染病疫情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1)旅游團隊在行程中發現疑似重大傳染病疫情時,隨團導游人員應立即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服從衛生防疫部門作出的安排。同時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提供團隊的詳細情況。

(2)旅游團隊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疫情報告后,要積極主動配合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旅游團隊住宿的旅游飯店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的安撫、宣傳工作。如果衛生防疫部門作出就地隔離觀察的決定后,旅游團隊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時向上一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情況,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組團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3)經衛生防疫部門正式確診為傳染病病例后,旅游團隊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監督相關旅游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時向團隊需經過地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通報有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相應防疫措施。

(4)發生疫情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疫情確診報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省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按照團隊的行程路線,在本省范圍內督促該團隊所經過地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做好相關的消毒防疫工作。同時,應及時上報國家旅游局。國家旅游局應協調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3.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1)旅游團隊在行程中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時,隨團導游人員應立即與衛生醫療部門取得聯系爭取救助,同時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2)事發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協助衛生、檢驗檢疫等部門認真檢查團隊用餐場所,找出毒源,采取相應措施。

(3)事發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向上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的同時,應向組團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通報有關情況,并積極協助處理有關事宜。國家旅游局在接到相關報告后,應及時協調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4.4.1當發生港澳臺和外國旅游者傷亡事件時,除積極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傷亡人員的團隊名稱、國籍、性別、護照號碼以及在國內外的保險情況,由省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通過有關渠道,及時通知港澳臺地區的急救組織相關或有關國家的急救組織,請求配合處理有關救援事項。

4.4.2在大型旅游節慶活動中發生突發事件時,由活動主辦部門按照活動應急預案,統一指揮協調有關部門維持現場秩序,疏導人群,提供救援,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事件有關情況。

4.5國(境)外發生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在組織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中發生突發事件時,旅行社領隊要及時向所屬旅行社報告,同時報告我國駐所在國或地區使(領)館或有關機構,并通過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接待社或旅游機構等相關組織進行救援,要接受我國駐所在國或地區使(領)館或有關機構的領導和幫助,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4.6分級制定應急預案

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制定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救援預案,或與有關部門聯合制定統一應急救援預案,建立聯動機制,形成完整、健全的旅游救援體系,并進行必要的實際演練。要總結經驗教訓,不斷修改完善本級應急救援預案,努力提高其科學性、實用性。

4.7公布應急救援聯絡方式

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旅游救援電話,或共享有關部門的救援電話,并保證24小時暢通。

4.8新聞

對旅游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實行審核制。

5信息報告

5.1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和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區分事件等級逐級及時上報。

5.2對于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省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除按規定上報外,同時應督促全省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會同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旅游團隊餐飲場所的檢查,以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6應急保障和演練

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圍繞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演習,做到熟悉相關應急預案和程序,了解有關應急支援力量、醫療救治、工程搶險等相關知識,保持信息暢通,保證各級響應的相互銜接與協調。要主動做好公眾旅游安全知識、救助知識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旅游全行業與廣大旅游者預防和處置旅游突發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