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局政務公開方案

時間:2022-02-19 02:29:00

導語:計生局政務公開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計生局政務公開方案

為切實推進依法行政,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廉潔從政、勤政為民意識,建立健全廉潔高效、勤政務實的計劃生育工作運行機制,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中辦發[2005]12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實施意見》和市委辦《關于深化和完善政務公開的實施意見》(〔2005〕130號)文件精神,現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黨的“*”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以強化民主政治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加強監督制約、提高行政效率、密切干群關系為目標,按照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的基本要求,切實達到轉變職能、改進作風、規范行為、提高效率的目的,提高計劃生育工作水平,為全面建設生態小康縣和“平安*”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基本原則:深化政務公開必須堅持依法行政的原則,凡是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向社會公開的,必須依法公開;必須堅持真實準確的原則,公開的內容要真實可信;必須堅持注重實效的原則,要從實際出發,突出重點,講求實效;必須堅持利于監督的原則,要便于群眾知情,有利于人民群眾行使監督權。

二、政務公開內容

(一)政務事項

1、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01年12月29國人大25次會議通過)。

(2)《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09號,2001年6月13日公布)。

(3)《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國計生委令第1號,1998年9月22日公布)。

(4)《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若干規定》(2003年12月1日國家人口計生委主任會議審議通過)。

(5)《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2年9月3日九屆省人大36次會議通過)。

(6)《浙江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16號,1999年12月24日公布)。

(7)《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57號,2002年8月2日公布)。

(8)《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國家計生委令第6號,2001年12月29日公布)。

(9)《關于人口計劃生育行政機關實施再生育審批的規定》(浙人口計生委〔2004〕24號)。

(10)《浙江省計劃生育特殊情況生育審批辦法》(浙人口計生委〔2004〕42號)。

(11)*市實施《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法

(12)*市計劃生育優先優惠政策

2、生育政策

(1)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男女雙方按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依法登記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2)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條件,經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嚴禁不符合法定條件者生育。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a.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b.雙方均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已生育一個女孩,但一方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或一方從事工商業一年以上以及雙方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c.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兩代以上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d.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個或兩個女兒,男到女家落戶,并瞻養女方父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只適用于姐妹中一人);

e.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f.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是少數民族并具有本省兩代以上戶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g.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h.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i.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喪偶并已生育兩個子女的;

j.已生育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k.一方連續從事礦井井下作業五年以上,已生育一個女孩,并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

(二)辦事事項

1、事項名稱:申請再生育審批。

〈1〉一般情況再生育審批

審批條件:符合《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

辦事程序:

(1)夫妻雙方共同提出申請,填寫《夫妻再生育申請審批表》;

(2)所在村(居、單位)、鄉鎮(街道)審核并簽署意見;

(3)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局審批、發給《再生育證》。

申報資料:

(1)一式二份《夫妻再生育申請審批表》;

(2)一家三口的戶籍證明及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育齡婦女一寸照1張;

(3)再婚夫妻提供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復印件,是喪偶的,提供原配偶死亡證明;

(4)當月B超單或尿檢檢查單。

承諾時限:即辦。

受理科室:統計技術科。

〈2〉特批對象再三生育審核

審批條件:符合《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二十三條。

辦事程序:

(1)夫妻雙方共同提出申請,填寫《特殊情況夫妻再生育申請審批表》;

(2)所在村(居、單位)核實,簽署意見;

(3)鄉鎮(街道)人口與計生辦審核、簽署意見;

(4)市人口與計生局調查核實,生育審批小組簽署意見;

(5)紹興市人口與計生委調查核實,生育特批小組集體研究、審批,并報省計生委備案;

(6)市人口與計生局發給《再生育證》。

申報資料:

(1)一式四份《特殊情況夫妻再生育申請審批表》;

(2)申請報告簽署村(居委)及鄉鎮(街道)計生辦意見;

(3)夫妻雙方及子女的戶籍證明;

(4)結婚證、身份證復印件;

(5)查孕查環B超單;

(6)喪偶的,原配偶死亡證明;

(7)再婚的,提供離婚判決書。

承諾時限:20個工作日。

受理科室:統計技術科。

2、事項名稱:輸卵(精)管復通手術審批。

辦理條件:符合《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件》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條件。

辦理程序:夫妻雙方提出書面申請,領取并填寫《*市育齡夫婦絕育復通手術申請表》,分別經所在村(居)委會、鄉鎮政府逐級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審批。

申請材料:

a.一式二份《*市育齡夫婦絕育復通手術申請表》;

b.所在鄉鎮(街道)審核并簽署意見;

c.再婚夫妻符合生育條件的對象,提供雙方戶籍和婚育狀況證明以及結婚證復印件,小孩死亡的對象,提供小孩死亡證明。

辦理時限:即辦。

經辦科室:統計技術科

三、組織領導

成立*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組書記,局長任一芳擔任,副組長由副局長吳美華、李金國、朱秀蘭擔任,成員由法制宣傳科、辦公室、統技科、協會秘書處等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政務公開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