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平安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市)

時間:2022-05-21 0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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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平安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市)

根據市綜治委《關于深入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為深入扎實推進我局系統的平安創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人民滿意”為目標,以落實領導責任制為抓手,以基層平安創建為載體,以健全長效機制為重點,組織動員全局上下的力量,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全面推進和諧平安建設,積小安為大安,為建設“和諧平安*”打下堅實基礎。

二、目標任務

今年局機關、局直各單位都要開展創建平安單位的工作,通過創建活動,達到單位治安環境良好,學法用法教育開展經常,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可防性侵財案件下降,干部職工安全感增強的創建效果。

三、工作步驟

平安創建活動共分四個階段分步實施:

第一階段制定工作方案,時限為3月31日前。按照市綜治辦制定下發的實施方案和“*市平安單位標準”,結合本局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各單位并制定項目責任推進安排,報市綜治辦。

第二階段確定平安創建點,完成時限為4月15日前。今年市局機關、市勞教所、市公證處、市第二公證處均為平安創建單位。

第三階段為狠抓落實,全力推進,時限為4月至9月底。按照市綜治辦制定的“*市平安單位標準”和局制定的“實施方案”及細化的項目責任,精心組織安排,周密部署落實,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加大投入、全力推進,確保平安創建活動目標任務的實現。

第四階段為檢查驗收,總結提高,時限為11月下旬。10月下旬,由各單位組織自查驗收和市局對各單位進行檢查驗收。11月中旬,迎接市綜治委組織的檢查驗收,并對符合條件的向市綜治委申報平安單位的命名授牌。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平安創建是綜治工作的重要內容,市局、局直各單位要把開展平安創建活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全局工作之中,與業務工作和其它各項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直接負責。按照市綜治委的要求,為抓好平安創建工作的實施,市局、局直各單位要成立平安創建領導機構。市局平安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呂建民任組長,副局長涂慧玲任副組長,機關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局綜治辦,陳和平任主任,負責局平安創建的日常工作。

2、明確任務。全局要認真貫徹落實市綜治委《關于深入開展平安創建活動的實施方案》精神,根據方案的步驟來實施創建活動,按照要求來組織好創建工作,力爭20*年局機關、局直單位通過創建活動,達到平安單位標準。

3、扎實推進。局機關和局直各單位創建領導小組要切實重視和加強創建工作,按照《*市平安單位標準》和項目責任推進安排,精心組織,抓好落實,納入年終綜治目標考評,扎實推進全局平安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同時,積極參與局掛點幫扶單位東湖區百花洲街辦火神廟社區的平安創建工作,結合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從人、財、物等方面盡力給予幫助和支持,為實現全市的創建目標任務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