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方案

時間:2022-06-23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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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區投資環境、降低投資成本,增強投資引力,為*新一輪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實現*經濟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按照“方便企業、服務企業、降低投資成本、提高辦事效率”的原則,現就涉及本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集中收費及對入駐*工業區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施優惠措施,提出如下方案:

一、優化投資環境、實行集中收費

(一)設立集中收費窗口。為加快推進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本區將成立財政收付中心,建立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將區本級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納入收付中心集中收費。目前暫定在區審批中心設立集中收費窗口,今后待區公共服務中心成立及使用非稅收入收繳管理信息系統后,將集中收費窗口移至區公共服務中心,同時根據需要在其他地方增設若干分窗口。

(二)集中收費的范圍。凡涉及本區范圍內執行的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均實行集中收費。目前我區已執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149項,涉及110家執收單位。今后凡發生新增的收費項目均納入集中收費范圍。

二、實施減免收費、降低商務成本

以“體現引力、符合財力”為制定收費優惠措施的基本原則,對入駐*工業區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其他收費實施優惠措施。

(一)對涉及*工業區企業的132項收費項目,其中:免收證照工本類及部分事務類收費81項,占收費項目總數的61.36%;降低事務類收費14項,占收費項目總數的10.60%,降低幅度為現行收費標準的50%;保留收費37項,占收費項目總數的28.03%,主要為國家強制性收費、資源性收費、懲戒性收費等項目。收費改革率為71.96%。

(二)收費優惠措施僅對入駐*工業區的企業實行,其他地區暫不執行,其中注冊型企業只享受辦證類收費優惠政策。

(三)企業在交費時必須提供入駐*工業區的相關證明,才能享受各項收費優惠措施。

(四)為了避免各執收單位在落實優惠措施時因財力問題而影響正常的工作職能,為此設立補償機制。原則上以成本補償為主,實行區財政補一點,工業區貼一點,執收單位承受一點的辦法。預算外收入較多的單位原則上自行消化,其他單位在應收費總額內視具體情況補貼。

各執收單位應在次年1月31日前將減、免的收費總額及申請報區財政局,逾期不再另行補貼。區財政局在次年2月底前實施補貼。

(五)涉及免收、降低、保留的各類收費項目,若與上級新出臺改革方案或有關規定不一致時,以執行上級方案或規定為準。

三、附則

為使集中收費等便民措施及涉及*工業區企業收費優惠措施能順利得到落實,各職能部門必須密切配合,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實施公示:將集中收費窗口的設立地點以及免除及降低收費的項目,通過《*報》、政府公務網、收費窗口進行公示,擴大社會影響,接受社會監督。

(二)價格監管:物價部門對執收單位加強檢查,重點查處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強制或變相強制收費、轉移政府職能違法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確保各項優惠措施的落實;在管理上,做好優惠措施實施的跟蹤調研,當優惠措施與新的價格政策不一致時及時作調整,確保優惠措施的合法性、連續性。

(三)財政監管:財政部門監督執收單位在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加強對執收單位的預算管理及收支監督。

(四)本方案實施日期從20*年*月*日起執行。

(五)本方案由區物價局、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