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能量消耗統計實施方案

時間:2022-07-09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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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局能量消耗統計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要求

(一)總體思路。根據各級能源消費總量的核算方法,從能源供應統計和消費統計兩個方面建立健全能源統計調查制度。以普查為基礎,根據國民經濟各行業的能耗特點,建立健全以全面調查、抽樣調查、重點調查等各種調查方法相結合的能源統計調查體系。

(二)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能源統計制度。各縣(市)、區和高新區要建立適合本地能源統計核算和節能降耗工作需要的地方能源統計制度,各有關部門、協會、能源產品生產經營企業也要盡快建立有關能源統計制度,做好各項能源指標統計。要加強能源統計業務建設,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加快建立安全、靈活、高效的能源數據采集、傳輸、加工、存儲和使用等一體化的能源統計信息系統。各社會用能單位要從儀器儀表配置、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建設等基礎工作入手,全面加強能源利用的計量、記錄和統計,依法履行統計義務,如實提供統計資料。

二、建立健全能源生產統計

(一)進一步完善現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能源產品產量統計制度,增加能源核算所需要能源產品的中小類統計目錄。

(二)建立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煤炭、電力等產品產量統計調查制度。

調查內容:煤炭生產量、銷售量、庫存量;發電量。

調查范圍:規模以下(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下)的煤炭生產企業和電力企業。煤炭產品產量調查的范圍按照煤炭安全監管部門核定的頒發煤炭生產許可證的規模以下煤炭生產企業名單確定。

調查頻率:季報(已從20*年下半年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市統計局組織全面調查。

三、建立健全能源流通統計

以能源市際間流入與流出統計為重點,建立健全能源流通統計。

(一)原油。原油產量從工業企業月度生產統計報表取得,工業企業原油購進量從工業企業季度能源消費統計報表取得,若有原油進出口等情況,由市統計局協調*海關和相關部門取得。

(二)成品油。成品油市際間流入與流出量通過建立“批發與零售企業能源商品購進、銷售與庫存”統計制度取得,同時對所有經銷航空燃料的企業以及所有航空客貨運輸企業實施成品油收、支、存的年度平衡統計。

1.在市貿易服務部門批準的經營成品油批發業務的企業范圍內,建立成品油購進、銷售、庫存統計制度。調查內容:成品油購進量、購自市外、銷售量、售于市外、售于批發零售企業、庫存量。

調查范圍:貿易服務局批準的經營成品油批發業務的全部企業。

調查頻率:季報(已從20*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市統計局組織全面調查。

2.在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成品油零售企業范圍內,建立成品油銷售、庫存統計調查制度。

調查內容:成品油銷售量、庫存量。

調查范圍: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成品油零售企業。

調查頻率:季報(已從20*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市統計局組織全面調查。

(三)天然氣。市際間天然氣流入與流出量分別由兩大石油公司天然氣管理機構提供。

(四)電力。電力生產量、供應量及各縣(市)輸入(出)量,通過對電網公司建立各行業電力收支平衡統計取得資料。

調查內容:發電量、各縣(市)及分產業用電量及其增長率等。

調查范圍:各行業。

調查頻率:月報(已從20*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供電公司組織調查。

(五)其他能源品種。除煤炭、成品油、燃氣和天然氣以外的其他能源品種地區間的流入與流出量,通過對年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工業企業建立主要能源收、支、存平衡統計獲取資料,同時利用海關進出口資料和工業企業能源消費統計報表中的有關指標計算取得。調查內容:生產量、購進量、購自市外、進口、銷售量、銷售市外、出口、庫存、損失量等。

調查范圍:年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工業。

調查頻率:年報(已從20*年年報實施)。

調查方式:市統計局組織全面調查。

四、建立健全能源消費統計

通過建立健全能源消費統計,反映能源消費結構,為縣(市)區、高新區進行能源核算提供基本數據支持,對能源供應統計無法取得的資料以能源消費統計予以補充。近期重點加強各級能源消費數據核算基礎,全面提高基層企業能源消費數據質量。

(一)完善現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能源購進、消費、庫存、加工轉換統計調查制度,增加可再生能源、低熱值燃料、工業廢料等調查目錄,增加余熱余能回收利用統計指標。

(二)建立規模以下工業企業能源消費統計制度。

調查內容:電力、煤炭、焦炭、汽油、柴油、液化天然氣、天然氣消費量。

調查范圍:規模以下工業企業。

調查頻率:季報(已從20*年年報正式實施)。調查方式:統計調查部門組織抽樣調查。(三)建立農林牧漁業生產單位能源消費調查制度。調查內容:煤炭、汽油、柴油、燃料油、電力等消費量。調查范圍:從事農林牧漁生產經營活動的法人單位。調查頻率:年報(已從20*年年報正式實施)。調查方式:市統計局組織重點調查。(四)健全建筑業能源消費統計。調查內容:煤炭、人工煤氣、天然氣、汽油、煤油、柴油、其他石油制品、電力等消費量。

調查范圍:建筑業企業。

調查頻率:年報(已從20*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市統計局組織調查。

(五)建立健全第三產業能源消費統計調查制度。第三產業涉及范圍廣泛,單位數量眾多,需要針對不同行業、不同經營類型企業的能源消費特點,采取不同的調查方法,進行統計調查。耗能較大的餐飲業分規模建立全面調查或重點調查統計制度;交通運輸行業按照不同運輸方式建立相應的調查制度。第三產業的其他行業能源消費,電力約占90%左右,由*供電公司通過健全全社會用電量統計,提供能耗核算所需的資料。

1.餐飲業。餐飲業單位數量多、分布面廣、能源消費品種較多、調查難度大,將其分為限額以上和限額以下兩部分進行調查。對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從業人員40人以上,年營業額200萬元以上)實行全面調查,全面建立煤炭、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力等能源消費量統計調查制度。對限額以下餐飲企業實行重點調查,取得樣本企業單位營業額和能源消費量數據,按照限額以下餐飲業營業額資料推算其全部能源消費量。

調查內容:煤炭、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力消費量。

調查范圍:限額以上企業,限額以下企業。

調查頻率:季報(已從20*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市統計局在限額以上和以下企業分別組織全面調查和重點調查。

2.交通運輸業。按照不同運輸方式建立能源消費統計調查制度。

公路運輸是指從事公路(包括城市公交)運輸業務的企業(包括個體專業運輸戶),不包括社會車輛中非營運性車輛和私人家庭車輛的交通運輸活動。運輸企業管理分散、流動性強,需要對不同性質的運輸企業采取不同的調查方式。在從事營業性公路運輸企業范圍內,建立統一、規范的能源消費統計調查制度,并在工作規范化以后逐步將調查范圍擴大到全部專業運輸企業。對從事公路運輸的個體專業運輸戶實施典型調查,按照單車(單船)年均收入耗油量或單位客貨周轉量耗油量、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數量,推算其能源消費總量。

調查內容:汽油、柴油、燃料油消費量等。

調查頻率:年報(已從20*年年報正式實施)。調查方式:市統計局會同市交通局組織對重點專業運輸企業全面調查,對從事公路運輸的個體專業運輸戶典型調查。

(六)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能統計制度。

1.城鎮居民生活用能。

調查內容:煤炭、汽油、柴油、城市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力消費量。

調查范圍:與現有城鎮住戶調查范圍相同。

調查頻率:季報(已從20*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統計調查部門組織抽樣調查。

2.農村居民生活用能。

調查內容: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力消費量等。

調查范圍:與現有農村住戶調查范圍相同。

調查頻率:季報(已從20*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統計調查部門組織抽樣調查。

(七)建立健全主要建筑物能耗統計制度。針對飯店、賓館、商廈、寫字樓、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大型建筑物,由建設主管部門會同統計部門研究建立相應的統計制度。

(八)建立健全能源利用效率統計制度。能源利用效率統計主要是指單位產品能耗、單位業務量能耗統計。目前省里在全省千戶重點用能工業企業范圍內建立了49種重點耗能產品單位產品能耗統計調查制度。在此基礎上,逐步擴大到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并逐步增加耗能產品的統計品種。

(九)完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統計制度。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指核能、生物質能、水能、風能、太陽能、地熱等。要在抓緊制定統計標準的同時,積極探索和研究建立相關統計指標和統計調查制度,盡快將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完整地納入正常能源統計調查體系。

有關能源統計制度、調查表、核算方案等,由市統計局另行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