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局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26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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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局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方案

治理商業賄賂是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此十分重視,要求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把治理商業賄賂工作作為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領域的一件大事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來對待,一場圍剿商業賄賂的全民攻堅戰于今年年初在全國全面打響。作為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各級黨委、政府,應當采取什么樣的措施抓好這方面的工作,我們結合一年來的工作實踐,組織人員對商業賄賂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進一步挖掘出治理商業賄賂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存在問題提出了一些解決思路和措施,以企對我們的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有所禪益。

商業賄賂違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妨礙公平競爭和資源合理配置,敗壞社會風氣,毒化黨風政風,腐蝕黨員干部和企業從業人員,成為滋生腐敗行為和經濟犯罪的溫床。在一些地方、一些行業,商業賄賂甚至已發展為“行規”或企業運行“潛規則”,對社會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統計數據表明,去年1至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商業賄賂犯罪案件8010件,涉案總金額8.8億余元,批準逮捕各類商業賄賂犯罪嫌疑人5117人,提起公訴4212人。治理商業賄賂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在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努力下,已初步取得一些成效。但由于治理商業賄賂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工作,我們對開展這項工作還缺乏經驗,實際工作中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認識不夠明確,缺乏工作的動力。對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絕大多數同志認識明確,但還有極少數人員存在思想認識偏差,對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還不夠高,信心不足,決心不大,認為治理工作是走過場,存在僥幸心理和敷衍塞責思想。二是責任落的不實,工作抓的不緊。個別單位領導對治理工作僅停留在文件上要求的多,具體工作中落實的少,存在等待觀望思想。三是自查自糾不深入,成效不明顯。個別單位對自查自糾認識不明確,自查的壓力和動力不足,主動性和積極性不高,沒有真正查擺問題,效果不明顯。四是案件線索少,警示震懾無力。特別是在群眾反映強烈的工程建設、土地出讓、醫藥購銷等領域還沒有發現案件線索和查辦典型的商業賄賂案件,對行使商業賄賂行為人震懾不夠,使群眾對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信心不足。五是體制機制滯后,監督約束不夠。個別單位對重點事項、重要崗位的運行仍然沒有建立長效機制,對權利的監督仍然不力。六是法律法規不健全,打擊處理難。對目前出現的形形色色如性賄賂、與實權人物私下所辦企業聯營、提供勞務、技術服務等新情況缺乏法律法規層面上的具體規定,給懲處違法違紀行為實踐帶來了困難,使一些影響公平交易和競爭的不正當行為得不到有效的打擊。七是方式隱蔽多樣,調查發現難。商業賄賂往往鉆法律的空子,打政策“擦邊球”。如假借促銷費、宣傳費、科研費、勞務費、咨詢費、傭金等名義,或者以報銷各種費用等方式,給付對方單位或者個人以現金或實物;有的為對方單位中的有關人員提供國內外各種名義的旅游、考察,甚至性賄賂等;有的采用帳外暗中支付,然后做假帳。多采取“一對一”的方式進行,手段比較隱蔽,作案后通常不會留下明顯痕跡,局外人即使懷疑,也很難知內情,并且行賄受賄雙方當事人形成了利益共同體,往往會共同隱瞞相關情況,訂立攻守同盟,致使商業賄賂案件調查取證難。

商業賄賂的產生既有深刻的歷史根源,又有各種個體原因。商業賄賂之所以盛行,其深層次的原因是市場經濟規則的不完善,是相關制度設計的不合理,是權利對市場經濟規則粗暴干涉所導致的運行不暢,這些才是商業賄賂多發的真正病根。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由于管理上的脫節和空當,以及新舊體制的摩擦碰撞產生的混亂,都給商業賄賂提供了可乘之機。社會風氣的惡化為商業賄賂的滋生提供了溫床。拜金主義和“官本位”思想的存在,經營者唯利是圖,是產生商業賄賂的主觀原因。相當部分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也是發生商業賄賂的誘因。商業賄賂已經對中國經濟造成了嚴重損害,據商務部的統計資料表明,僅在全國藥品行業作為商業賄賂的回扣,每年就侵吞國家資產約7.72億元,約占全國醫藥行業全年稅收收入的16%。商業賄賂將使市場經濟陷于毀滅,使社會道德腐化墜落,使社會發展落入迷途,根治商業賄賂是我國反腐敗斗爭的必然要求。

治理商業賄賂既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維護市場經濟運行秩序、構件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預防和懲治腐敗、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為此,我們要找準癥結,多管齊下,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治理商業賄賂應區分終極目標和階段性目標,確定階段性治理任務。商業賄賂違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破壞市場秩序,防礙公平競爭和資源合理配置,影響投資環境;增加企業經營成本,造成國家稅收減少和公共財產被侵吞;為假冒偽劣商品開了方便之門,直接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破壞社會風氣、成為滋生腐敗行為和經濟犯罪的溫床;影響了我國的國際形象及參與全球競爭的有力地位,必須徹底加以治理。但是由于商業賄賂滋生蔓延的原因比較復雜,治理工作不能簡單對待,治理目標不可能一蹴而就。應當針對各個階段的突出矛盾、突出問題,從實際情況出發,按先易后難的原則,確定階段性工作目標,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解決,一個階段一個階段地推進。比如當前應當把糾正行業不正之風作為治理的階段性主要內容,在中央確定的六大領域九個方面,認真開展行風建設工作,打破商業賄賂成為“潛規則”的根基。

二、制定專門的《反商業賄賂法》,修改完善現有的刑法規定。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商業賄賂行為也在不斷翻新。為了進一步打擊商業賄賂,應加緊修改《反不正當競爭法》。目前實施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是上個世紀80年代醞釀起草的,僅對商業賄賂行為作出一般性規定,現有反商業賄賂法律體系存在內在缺陷,難以適應現實需要,必須根據新形勢加以修改完善。建議修改《反不正當競爭》和《刑法》有關商業賄賂的條款,同時應盡快制定一部專門的《反商業賄賂法》,以整合、統領現有反商業賄賂法律體系。闡明折扣與回扣的根本區別,規范市場給付傭金行為,協調行政規章對附贈行為的矛盾規定,完善商業賄賂民事法律責任,設立專門監管體系,包括監察機構和專項法規,并保證其獨立性。

三、實施“陽光政務”,使商業賄賂無生存空間。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強化宏觀經濟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更加注重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減少行政權利對大量的具體的經濟活動的干預,這樣會大大減少商業賄賂發生的機會。制度的措施是根本性的,例如在政府決策方面,需要建立和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并建立決策責任制。在政府行為方面,要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各級政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利、履行職責,工作人員要依法處理經濟社會事務。當然具體措施也非常重要,比如要完善重點工程的招投標制度,完善政府采購制度,重點監管國有產權交易,重點監管土地出讓等行為。實施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任何一位公民有權查閱任何一個政府部門的文件(涉及國家安全的除外),包括財務文件,有權查閱任何官員的財產與納稅情況,使所有經濟隱私都大白于天下,大大降低商業賄賂發生的可能性。

四、建立“透明經濟”,實施公平競爭的經濟制度,減少尋租機會。實行政企分開,經濟資源的配置充分市場化,所有流程都應是“透明”的,杜絕暗箱操作,推行招標投標制度,從根源上切斷商業賄賂的可能。還要努力構建公平合理的市場競爭秩序,特別是規制壟斷地位企業。有了公平合理的市場競爭秩序,一切商業行為才可能在公開、公正、公平、合理、統一的市場規則下進行。

五、完善信用體系,切斷賄賂者后路。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也是信用經濟。企業應該誠信交易,公平競爭。商業賄賂行為對市場經濟規則是嚴重的損害。對整個社會而言,那些違反規則的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否則規則與秩序就失去意義了。首先當然是法律層面的處罰。同時,還應該讓他們喪失誠信和違犯規則的行為暴露在公眾面前,讓大家不愿與他們合作,讓銀行不愿貸款給他們,讓政府和公眾警惕他們。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就需要建立一個有效、相互聯系、有機結合的社會信用體系。應該包括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設、信用信息的中介服務體系的建設、失信懲罰機制的建立和政府監督體系的建設。這個體系中最核心的內容是對社會主體的信用信息的記錄、收集、整理和依法傳播。通過建立一種有效的機制,來實現信用信息的社會依法共享,讓社會多方聯手防范商業賄賂行為。

六、完善對商業賄賂行賄人的處罰措施體系。要借鑒國外立法,加大對商業賄賂行賄人的經濟處罰力度。要遏制通過商業行賄獲取巨額利潤的行為,就必須運用高額經濟處罰的手段才能奏效。還要建立和完善對行賄人的從業禁止處罰制度。禁業性的人身資格罰已經成為世界范圍調節經濟生活的通行手段。

七、建立商業賄賂信息共享和舉報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強司法機關之間、司法機關與行政執法機關之間的配合,建立情報、信息交換機制,實現信息共享,發現線索迅速移送,及時查處。建立專門的商業賄賂舉報制度。建立創新舉報獎勵制度,如推行懸賞舉報制度等,提高群眾的舉報積極性。要建立有效的合理的舉報機制,不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保護人身安全,而且可以借鑒國際經驗,設立高額舉報金,充分把內部知情人員舉報的積極性發揮出來。例如美國在治理商業賄賂方面就是鼓勵舉報,把整個的罰款的四分之一拿來獎勵舉報人。如果一個商業賄賂罰款幾十萬元,四分之一就是好幾萬,甚至一、二十萬,這筆錢對于舉報人是相當可觀的,所以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八、樹立正確的榮辱價值觀,從思想本質上鏟除商業賄賂之念。任何行為都起源于特定的思維,商業賄賂的產生與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機會主義的消極思想是分不開的。與其事后監管治理,不如事前防微杜漸。要在企業和社會上樹立以商業賄賂為恥,以誠信經營為榮,以投機取巧為恥,以公平競爭為榮的價值觀,引導企業超越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初級目標,提倡“取財有道、用財有德”的經營哲學,從思想本源上鏟除商業賄賂萌發的土壤。一是要突出人生觀、價值觀教育,校正人生方向。二是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增強自律意識。三是要加強職責教育,增強工作的規范性。四是要抓好法紀教育,增強守法的嚴肅性。五是要抓好警示教育,時刻警鐘長鳴。六是要抓好示范教育,樹立道德楷模。運用好道德示范典型的教育資源,增強道德楷模的感召力和說服力,進一步影響和帶動黨風政風行風的根本的好轉。真正把道德培養作為一種基礎的預防措施貫穿于我們日常工作學習生活中,貫穿于不間斷的預防商業賄賂犯罪工作當中。當然,治理商業賄賂是個復雜而艱巨的歷史課題,道德素質的培養只是預防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還必須與行政措施、經濟措施等預防措施相結合,才能收到較好的效果。

九、充分發揮媒體和民眾的監督作用,做到“全民監督”。治理商業賄賂是全民關注的事情,媒體和民眾都有很強的監督意識。要推行新聞自由,報紙、電視等媒體可以觸及經濟、社會、政治等各個領域,有權對任何現象發表言論,并進行揭露和曝光。讓包括商業賄賂在內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都處于眾目睽睽的監督之下,形成“全民監督”的輿論和監督環境。

十、建立健全獎懲制度。把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切實抓好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并取得實效的部門和單位予以重獎。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有問題不及時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的部門和單位,予以重罰,予以曝光,并從嚴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十一、強化內部管理,著重建立企事業單位自律機制。加強對經營管理和財務等重點人員管理,加強對生產經營、采購銷售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加強內控機制和商業文化建設,樹立以守法誠信、優質服務為核心的經營理念。堅持依法經營,特別是工程建設、土地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資源開發和經銷部門以及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和國有控股企業,要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商業賄賂行為。

十二、加大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力度。要努力拓寬投訴舉報渠道,積極發揮全民反商業賄賂的作用,為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提供有效線索。紀檢監察、檢察、公安等部門要認真排查案件線索,突出查辦涉案金額巨大、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對違反法律、給予和收受財物或其他利益的,要依法嚴懲違法犯罪分子。用查處的商業賄賂案件警示教育人,取信于人民群眾對反商業賄賂的信心。在全社會始終形成不依靠違法手段獲取競爭利益,不破壞市場正當競爭的道德約束和商業賄賂是“高壓線”,誰碰誰必將受到嚴厲的懲處的共識。

十三、實施嚴厲的經濟制裁,推行市場推出機制,使行為人實施商業賄賂得不償失。對于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用不正當的手段參與市場競爭和追求利益最大化者,一經發現,一律處以最嚴厲的經濟制裁,使行賄者足以傾家蕩產。同時,對該企事業或個人處以退出該行業的處罰。這些措施應在法律法規中予以載明,提高制裁的強制性。諸如目前由檢察機關依靠各方面力量在建筑領域中實施的“黑名單”制度就很好,對于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獲取工程承包權就被列入“黑名單”,限制從業地域和年限的做法就很有效。也可建立商家不良商業行為信息庫,將商家不良商業行為在網絡、報刊等媒體予以公布,把他們在政府招標和政府采購活動中“屏蔽”掉,使他們失去參與市場競爭的半壁江山。

十四、深化體制改革,從源頭上防治商業賄賂。要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清理、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事項。深化財政稅收投資價格體制和涉外經濟體制改革,全面推行政府采購制度,完善企業投資項目的核準制和備案制,健全政府投資監管體系和國有資產監管制度。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實行“醫藥分離、治售分開”。加快金融體制改革,健全金融調控體系,完善金融監管體制和協調機制。完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規范采礦權、探礦權出讓辦法。深化工程建設市場管理改革,完善工程招標投標制度。規定行業協會、商會管理體制改革,清理規范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使行業組織通過制定行規、行約以及行業標準等,對從業人員行為進行約束。同時,要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廠務公開和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加強社會監督,減少暗箱操作。提高制度的約束力和監管的震懾力,引導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廉潔經營,努力建設健康積極的商業文化,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