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時間:2022-09-19 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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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居委會組織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以下簡稱省《實施辦法》)的規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省2009年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為進一步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切實做好我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及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為目標,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這一主題,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探索建立社區干部“考試入圍、面試確定、選舉產生”機制,高標準、高質量依法選好、配強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班子,不斷完善社區自治功能,全面提高社區工作的整體水平,努力構建和諧社區,為社區居民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務。
二、時間安排及工作步驟
根據全省統一屆期的要求,全市第三屆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從現在開始,到2009年6月底結束。各縣、區根據時間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安排具體選舉時間。凡未與第六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同步進行的居委會都納入此次換屆選舉范疇。整個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選舉準備階段(5月1日—5月10日)。
1.教育培訓。各級要分級分批對選舉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對象主要是市、縣區、開發區、街道辦事處、鄉鎮參與居委會換屆的工作人員和居委會直接參加選舉工作的有關人員。通過培訓,要使每個參加培訓的人員熟悉并掌握選舉操作規程,把思想統一到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上來,增強認真貫徹《居委會組織法》、省《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自覺性,提高其組織指導換屆選舉工作及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確保選舉工作的順利進行。
2.宣傳動員。各縣、區和街道辦事處要分別召開換屆選舉動員會,充分調動社區居民參與換屆選舉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社區公示欄、信息板等多種媒體和載體,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換屆選舉宣傳教育活動,讓社區居民深入了解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目的、意義、步驟、投票方法,確保社區居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確保居民參選率達到法定數量。
3.制定工作方案。要采取走訪、座談、發放調查表等形式,深入調查了解基層組織現狀、問題、干群思想動態等情況,認真研究分析,并根據調查情況合理分類。對那些情況復雜、管理薄弱的社區,要加大工作力度,進行重點指導,認真排查問題,積極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及時化解矛盾,確保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要在調查研究、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要求,有針對性地制定出周密細致、切實可行的選舉工作方案,做到指導思想明確、方法步驟清晰、安排部署妥當、措施辦法具體。各縣區、開發區選舉工作方案要在選舉前報市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提倡社區兩委交叉任職。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4〕25號)精神,社區黨組織成員和社區成員可以交叉任職。社區黨組織成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推選為社區居委會成員的候選人,依法選舉為社區居委會成員。提倡社區黨組織書記和社區居委會主任經過民主選舉由1人擔任。積極推行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一肩挑”。
(二)依法選舉階段(5月11日—6月10日)。
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具有極強的程序性、法律性,每一個環節都應發揚民主,依法辦事,要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科學核定社區居委會干部職數。按照《居委會組織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汴辦〔2007〕52號)規定,社區居委會的成員一般由3—7人組成,1500戶以下配3人,1501—2000戶配5人,2001—3000戶配7人;超過3001戶以上的,每超過500戶增加1人,但總數不能超過9人。社區居委會干部45歲以下者應占60%以上,其中,至少有2名大專以上學歷。
2.推選好社區選舉委員會。各社區必須成立社區換屆選舉委員會,負責社區居委會選舉事宜。推選工作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指導,由上屆社區居委會主持。社區選舉委員會由居民代表會議推舉主任、副主任、委員5-7人(單數)組成。
3.確定選舉方式。社區居委會的選舉可采取以下三種方式:(1)由本社區全體選民直接選舉產生;(2)由本社區戶代表選舉產生;(3)由本社區居民代表選舉產生。社區選舉委員會應提前召開居民代表會議,研究確定本社區的選舉方式。要積極擴大直選的比例,進一步發揚基層民主,各街道辦事處(鄉鎮)實施居民直選的社區所占比例應不少于20%,實施戶代表選舉的社區所占比例不少于20%。
4.搞好選民登記。選民登記與選舉方式應保持一致。凡是采取全體選民參選的,應當登記公布全體選民名單;采取戶代表參選的,登記公布戶代表名單;采取居民代表參選的,登記公布居民代表名單,需同時公布選民名單。對人戶分離的城鎮居民,原則上要在經常居住地進行登記,對愿意參加戶口所在地選舉的,要尊重其自主選擇的權利,但不得重復行使選舉權利。對選派到社區工作的機關干部、復退軍人和大學生,也要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礎上對其進行登記。對居住在本社區一年以上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應認真聽取其意見,尊重其意愿,凡愿意參加本社區選舉的人員,并經社區選舉委員會同意,應予以登記。對自愿放棄選民權利的社區居民,可不計算在本屆選民數內。選民名單在選舉日20日以前張榜公布,對已公布的選民名單有異議的,可向社區選舉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應當在選舉日的3日以前做出解釋或調整;距離選舉日不足3日的,必須在選舉日以前做出解釋或調整。
5.開展選民自愿登記試點。全市確定順河回族區為市第三屆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選民自愿登記試點區,其它區也要確定1—2個街道辦事處(鄉鎮)開展居民自愿登記、自愿參選試點。開展選民自愿登記試點的區、街道辦事處,社區選民基數以規定時間內自愿、主動到社區選舉委員會進行登記的選民為準,非自愿、未主動登記的居民可不計入選民基數,不列入選民名單。實行選民自愿登記試點的社區,自愿登記選民應不少于社區內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居民總數的30%。
6.確定社區居委會成員候選人。社區居委會成員候選人,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具有一定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文化水平,廉潔奉公,作風民主,辦事公正,身體健康,能熱心為居民服務。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可以由社區黨組織推薦、居民自薦、居民小組推薦、10人以上選民聯合提名等四種方式產生。對候選人只有一次提名權,且提出的候選人數不得超過應選人數。
初步候選人產生后,社區選舉委員會應及時召開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根據候選人提名情況,以投票預選的方式確定出正式候選人。正式候選人的名額應多于應選名額,并在正式選舉日的5日以前,按姓名筆劃排序向居民張榜公布。
有條件的社區可以組織候選人與社區居民見面,向社區居民介紹自己的情況及社區治理方案,組織候選人開展有序競爭。
7.召開選舉大會。選舉可設中心會場和分會場,投票站附近應當設立秘密寫票處,在選舉期間外出的選民、文盲或因殘不能填寫選票的選民,由本人申請,經社區選舉委員會同意,可以書面形式委托除候選人以外的其他選民代為填寫選票,但不得違背委托人的意愿;接受委托的選民不得超過3票。因行動不便不能到投票站投票的,每個社區可設1-2個流動投票箱進行投票,每個投票箱需配3名監票人。要積極維護大會的現場秩序,按照選舉程序組織投票,禁止任何人擾亂選舉現場秩序、影響選民投票。要嚴肅選舉工作紀律,當眾發票、唱票、計票,當場宣布選舉結果。選舉結果由社區選舉委員會確認有效后,應在選舉日正式張榜公布,并于3日內形成書面的選舉報告,上報街道辦事處(鄉鎮)和縣、區人民政府備案;選票由縣、區人民政府保管,期限3年。各縣、區民政部門應在收到選舉報告的15日內,向當選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頒發全省統一印制的《當選證書》。
(三)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階段(6月11日—6月20日)。
新一屆居委會產生后,上屆居委會要在街道辦事處(鄉鎮)和社區選舉委員會的指導監督下,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并把公章、財務賬目、辦公設備、服務設施等一并移交。要及時推選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組長(樓、棟、院長),社區居民代表一般按每30—50戶推選1名或每個居民小組選舉代表2—3人的比例產生,駐社區單位可按每單位1—2名的比例產生,代表總數不得少于50名。居民小組長(樓、棟、院長)的設置數量由各縣、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要在原有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居民公約,規范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程序,完善議事協商、共駐共建等制度,推動社區管理和服務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四)檢查驗收階段(6月21日—6月30日)。
換屆選舉結束后,各縣區、開發區要認真組織自查總結,寫出書面報告,連同選舉結果一并報市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6月下旬,市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將在各縣區、開發區自查的基礎上,統一組織檢查、驗收。檢查驗收的標準是:選舉程序規范合法,社區居民比較滿意;換屆后呈現團結穩定,構建和諧社區的新局面;社區居民委員會下屬機構健全,制度規范。
三、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本次換屆選舉時間緊、任務重,各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及街道辦事處(鄉鎮)要提高對換屆選舉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將其作為社區建設工作的一件大事,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切實抓緊抓好。全市要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負責、市社區建設工作協調指導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參加的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換屆選舉日常工作指導,形成黨委領導、人大和政協監督、政府實施、有關部門配合的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
各級組織、民政等部門要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做好換屆選舉的組織指導工作,認真調查研究,精心制定方案,穩妥組織實施;財政部門要保障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經費;宣傳、司法、公安、信訪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密切配合。
各縣區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要成立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加強工作指導,具體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各社區要在街道辦事處(鄉鎮)的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選舉工作。
各縣區、街道辦事處(鄉鎮)要及時研究解決換屆選舉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換屆選舉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要及時糾正;對指導不力的,要追究領導責任;對破壞選舉的,要依法嚴肅查處。要建立工作信息報送制度,隨時向各級黨委、政府及市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選舉工作進展情況和工作信息。要認真研究探索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總結新經驗。
由于工作需要,在此次換屆選舉中將有一批社區干部從現任工作崗位上退下來,他們曾為黨和政府及社區居民做了大量的工作,各級領導要站在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高度,做好這部分人的思想工作,從思想上、生活上對他們進行關心和照顧,主動熱情地為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問題。對從事居委會工作滿15年(含15年),退下來后沒有固定收入的社區干部,生活補貼標準由2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由各縣、區政府給予解決,從2009年9月起執行。
各縣區、開發區要及時統計、匯總、上報選舉結果,建立健全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檔案,使選舉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在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后,要將工作總結、換屆統計及相關信息報市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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