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動方案
時間:2022-09-19 1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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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切實提高*市的對外形象,市政府決定從200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開展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F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堅持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為總體要求,以開展創建城市平安暢通、優化交通環境為主題,以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優化服務管理、提高服務水平為主要內容,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的要求,全面落實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各項工作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努力維護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為構建和諧、平安*、創建文明城市與衛生城市,創造出有序、暢通的城市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強化道路安全防控網絡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的長效管理機制,減少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全力減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嚴厲打擊機動車無證駕駛、超速行駛、客車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從嚴規范機動和非機動三輪車上路行駛,全面治理道路危險路段、事故多發點段,保持道路交通秩序形勢穩定,增強居民的遵守交通法律意識,提高交通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市的對外形象,為城市居民創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環境。
三、組織領導
*
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與*市規范動力車、三輪車運行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合并,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長蔡勇剛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分別由市交通局調研員李建國、市城管局副局長姚春貴、市工商局紀檢組長劉玉民、市交警支隊支隊長孫廷全擔任。辦公室負責全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日常工作,同時采取集中辦公形式辦公,以加大對全市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開展,辦公室人員從相關部門抽調。
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定期召開會議,通報全市城區交通秩序整治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全市城區交通整治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定期對各級、各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成效明顯、未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交通事故發生、交通秩序混亂的單位,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各區政府也要建立相應機構,加強對本轄區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組織協調。
四、整治內容
這次專項整治行動的內容包括:平安暢通城區建設、交通違法行為治理、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點段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整治、規范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違法行駛和違法載人等。
五、有關要求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迅速行動起來,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細化措施,搞好協調,把專項整治行動擺上重要位置。同時,圍繞整治內容,以“遵守交通法規,爭創文明城市”為主題,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宣傳活動,弘揚遵章守法模范,教育規范交通參與者的不良交通行為,促使交通參與者養成守法行車、按章走路的良好習慣,促進城區道路交通管理進入規范化的管理模式。通過宣傳,在全市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努力推動城區交通專項整治行動的深入開展。各區政府要加強對本轄區內的背街道路交通的整治力度,特別是對交通流量大的背街進行規范整治,同時要進行檢查評比,確保交通整治的質量。
六、時間安排
9月1日至10日為宣傳發動階段,9月10日至12月10日為組織實施階段,12月10日至31日為檢查驗收階段。
七、職責分工
由宣傳、規劃、公安、交通、城管、工商、殘聯、教育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職責分工如下:
(一)宣傳部門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廣電局、*日報社、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和市工商局等部門配合,加大對全市開展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力度,在新聞媒體上開辟宣傳專欄,及時了解全市開展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的進展情況,加大政府對關注民生等正面宣傳報道,對群眾的誤解迅速予以解釋和澄清。對行業不正之風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執法不公以及違法行駛行為、違法占道經營行為、亂停亂放等現象進行曝光。各部門要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和聯系,確保各項工作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對市民的交通法律法規、公德意識和守法意識等的宣傳教育力度,促進市民素質的提高。
通過對城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報道,進一步加強城市交通管理部門與市民的溝通和了解,全面展示城市交通建設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有效監督城市交通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和人性化執法的觀念,共同推進全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
(二)規劃部門
1.根據《*市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相關部門配合,加快編制全市《城市交通專項規劃》,為全市的交通整治和今后的發展提供科學依據。
2.搞好市場發展中心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停車場的規劃工作,科學論證,合理布局,防止出現馬路市場,為逐步規范市區停車混亂局面奠定良好基礎。
(三)公安部門
1.按照公安部和河南省公安廳相關文件要求,在市區城市主次干道、景區道路和高速公路連接線等重點道路,集中整治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客車超員、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農用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2.加強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高交通供給質量。進一步完善城區道路交通安全標志、標線和安全設施??茖W調整白天和夜間不同時段的勤務安排,明確上路定點執勤和巡邏時間,按照“點上測、線上巡、卡上查”的工作要求,進行統一布局、分層設防、區域聯動,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的管理和處罰力度。要充分利用公路監控系統、測速設備等裝備,查處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要重點深挖支小道路潛力,發揮支小道路的通行能力。充分盤活市區支小道路,打通城市血管“微循環”,支持市中心區主干道路的交通。
3.健全和完善*城區道路惡劣天氣交通管制工作預案和部門聯動機制,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城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根據全市道路交通運行格局,加強調查研究,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機制,科學實施交通組織。
4.逐步建設現代化的公安交通指揮系統。努力提高對管轄區內的交通狀況、交通違法實施監控報警,有效地組織調度交通流,提高管轄區內的行車速度,盡量減少停車次數和停留時間,縮短平均行程時間,緩解交通堵塞狀況。通過分期、分批,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我市的智能交通系統建設,逐步實現交通管理手段網絡化、信息化、智能化。
5.加強城區交通秩序整治。一是針對城區交通秩序的規律特點,集中時間、集中警力,不定期對城區交通秩序進行大規模的綜合治理,嚴查嚴糾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的各類違法行為,全力優化交通環境。二是積極配合市三輪車治理辦公室,加強對三輪車闖禁行、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治理,對違法三輪車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規定嚴格處罰,使三輪車違法行為大幅減少。三是積極配合工商、城管等部門加強對占道經營攤販的治理,充分挖掘我市道路資源,還路于民。四是堅持走科技強警之路,近期交警支隊將在城區30個路口安裝智能監控系統,加大對市區主要路口、干道的監控力度,使我市主要路口、干道24小時不漏管失控。五是加強基層民警的思想教育。緊密結合當前開展的弘揚河南公安精神暨“大學討論”活動,教育民警轉變執法理念,端正執法思想,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變被動執法為主動服務,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能。增加執法工作的透明度,樹立*交警的良好形象。六是加大督導、督察力度,發現民警亂作為、不作為的情況,要堅決予以處理。同時,暢通執法監督渠道,設立舉報電話:5951589,全天候接受群眾對民警的投訴。
6.配合市城區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整理交通秩序整治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好解答交通整治進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規問題準備,派遣法律骨干長期進駐指揮部辦公室,向整治對象進行有針對性的法制教育,及時化解各類矛盾。在交通秩序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領導下,利用宣傳車在城區進行語音、標語宣傳,做到城區交通秩序整治涉及到的法律法規家喻戶曉。及時有效地解決整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并當面向整治對象出示有關整治的法律依據。
(四)交通部門
1.加大資金投入,搞好市區過境道路危險路段、事故多發點段整治,完善交通安全標志、標線和安全設施。清理整頓城市客運市場,加大對無證經營的車輛的打擊力度,維護城市公共交通秩序。
2.檢查出租車客運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投入、教育培訓和車輛安全管理等情況,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要責令停業整頓,限期達標,逾期不能達標的要予以取締。
3.爭取“十一五”末完成相國寺客運站、汽車西站的搬遷任務。兩站地處市中心,多年來已成為群眾出行的首選車站,在方便群眾的同時,也給市內交通帶來很大的壓力,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搬遷兩站勢在必行。在汽車站搬遷中涉及面多,市交通管理部門要認真研究,制定周密方案,耐心做好車輛經營者分流的思想工作,妥善處理好兩站職工和車輛的分流,嚴防較大不穩定因素的發生。該項工作由市交通管理部門牽頭,規劃、城管、國資委、公安、鼓樓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確保按期完成相國寺客運站、汽車西站的搬遷工作。
4.加強出租車行業的管理。按照《河南省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加強對出租汽車的管理,對不按規定裝置使用里程計價器、無證運營、拒載乘客或故意繞路行駛的,由主管部門堅決予以打擊。同時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服務技能培訓,對出租車駕駛員進行服務質量記分考核等多種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強化文明服務意識,規范服務行為。
5.整改無照經營的機動三輪車和人力三輪車。由市交通局牽頭,公安、城管和殘聯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堅決對黑三輪車進行打擊,改變市區交通秩序混亂的局面。加強對機動和非機動三輪車的交通管控力度,正確區分城區居民出行用車、經營用車和外來經營三輪車車輛,嚴格規范城區三輪車的運行路線,取締外地無證經營三輪車車輛,加大對三輪車亂停亂放的治理力度。
6.加強對人力三輪車從事經營運輸的管理,制定周密方案,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將全市777輛合法經營人力三輪車全部更新改造。
(五)城管部門
1.切實維護好大街干線、旅游景點及周邊環境,保證大街干線和景區周邊秩序井然。規范整治流動商販亂停亂放、出店經營,依法取締馬路攤群及早市、夜市的違章占道經營。
2.進一步規范火車站廣場、午朝門廣場、金明廣場和其它重點區域的管理工作。加大整治占道修理、沖洗汽車和摩托車的商鋪門面,保證大街干線交通暢通。
3.在公交系統大力開展“維護交通秩序、爭做文明使者”活動。不間斷地進行崗位培訓,切實提高崗位技能,提高司乘人員交通意識和服務質量,規范行車秩序,認真遵守交通規劃,文明服務,禮貌待客。
4.堅持公交車輛強制例檢、例保制度,加強對公交駕駛員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實,嚴格按規程操作,遵守交通法規,無違章駕駛,保證操縱、制動系統安全、有效。
5.加強對城市道路及依附于城市道路的附屬設施的管理,加大對城市道路設施的檢查力度。加強巡視巡查,對排查出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和危險點段,督促市政設施管理機構或有關產權單位及時設置明顯標志并盡快進行修復,確保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6.加大對城鄉結合部城市道路和市政配套設施的投入,及時清掏下水管網,汛期做到城市道路無積水、排水通暢,確保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完好。加強城區道路施工現場管理,嚴格控制占道、破路現象發生,對批準的道路挖掘要及時修復,努力創造良好的市容衛生環境和行車環境。
7.搞好執法人員上崗培訓工作,明確任務責任,廣泛開展“爭做文明執法模范”活動。努力做到以人為本、文明執法、規范執法、依法行政。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1.加強對城市主次干道沿線經市政府批準的集貿市場和夜市的管理,規范經營者的交通行為,解決亂擺亂放等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道路暢通工作。一是嚴格市場準入,堅決取締無照經營等行為;二是加強監管執法,保障道路暢通。要求全市16個正規夜市經營戶嚴格進場出攤時間,嚴禁提前擺攤、占道經營。同時加大市場巡查頻次,使經營者擺放有序,道路暢通。
2.加強執法檢查力度,做到監管到位、指導到位。對市場重點部位經營戶的經營行為要實行定人、定崗、定位,明確責任,設立12315值勤崗,及時查處違規行為。
3.對公安機關認定不具備安全行車條件的客運單位和個體客運車輛,不得發放營業執照,并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停業整頓工作。加強對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和報廢車輛的管理,禁止報廢車輛和其它不符合安全行車條件的車輛流向社會。
(七)殘疾人聯合會
1.市、區兩級殘聯要及時召開會議,傳達貫徹市政府關于治理城區交通秩序的有關文件精神,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參與整治交通秩序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努力做好殘疾人的思想疏導和思想教育,為全市治理交通秩序創造良好氛圍。
2.教育殘疾人要依法經營,自覺遵守交通秩序。對殘疾人反映的有關合法合理性問題和要求,積極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幫助解決,化解矛盾,消除不穩定因素。
(八)教育部門
1.督促全市中小學校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加大對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嚴禁中小學生在道路上和道路兩側從事體育活動。
2.會同公安部門認真查找城區學校內部及周邊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加以整改,進一步消除城區內中小學門前交通擁塞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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