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依法行政決定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06 04:12:00

導語:政府依法行政決定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政府依法行政決定工作方案

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決定》(國發〔20*〕17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3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切實提高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認識

市、縣兩級政府在我國政權體系中處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線,是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重要執行者。大力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是正確處理行政權力與公民權利關系,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必然要求,是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保障,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規范和約束行政權力、切實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根本途徑。近年來,我市各級政府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工作進展不平衡,工作力度自上而下逐級遞減,部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辦事意識淡薄,某些領導干部把依法行政與發展經濟對立起來等不容忽視的問題。各級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依法行政的緊迫感與責任感,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

市、市(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要根據國發*

號、遼政發〔20*〕36號文件的要求,抓好政府依法行政相關制度的建設。

(一)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增強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意識,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建立健全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專題法制講座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講座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集中培訓制度,做到學法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

(二)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培訓情況、學習成績應當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三)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規范重大行政決策做出、執行、監督方面的程序,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的范圍,決策建議的提出和決策事項確定應遵循的原則,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合法性審查制度、集體決定制度和實施情況后評估制度。完善行政決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統,增強行政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制定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政策,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突發事件應對的行政決策程序,適用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四)完善行政決策聽證制度。要擴大決策聽證范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要進行聽證。要規范聽證程序,科學合理地遴選聽證代表,確定、分配聽證代表名額要充分考慮聽證事項的性質、復雜程度及影響范圍。聽證代表確定后,應當將名單向社會公布。聽證舉行10日前,應當告知聽證代表擬做出行政決策的內容、理由、依據和背景資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之外,聽證應當公開舉行,確保聽證參加人對有關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平等、充分的質證和辯論。對聽證中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要吸收采納,意見采納情況及其理由要以書面形式告知聽證代表,并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

(五)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要明確政府法制部門對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的范圍、程序、要求和承辦單位的職責,以確保合法審查有序進行。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出重大行政決策前應交由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決策。

(六)堅持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出重大行政決策之前,應當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充分進行論證,并經各級政府或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杜絕擅權專斷、濫用權力。

(七)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后評價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出的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要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評估等方式,及時發現和糾正決策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減少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

(八)建立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要糾正和制止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對應當聽證而未聽證、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未經集體討論做出決策的,要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公務員給予處分。對依法應當做出決策而不做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行為,要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九)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要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得違法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行政權力,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義務。制定行政管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并由制定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未經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并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不得施行。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范性文件,要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十)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市(縣)區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應當自之日起15日內向市政府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應當自之日起15日內報本級政府備案。備案機關對報備的規范性文件要嚴格審查,發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方針政策相抵觸或者超越法定權限、違反制定程序的,要及時予以糾正,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備案機關要建立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審查規范性文件的制度,認真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建立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每隔兩年要進行一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與上位法相互抵觸、依據缺失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規范性文件,尤其是含有地方保護、行業保護內容的規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廢止。規范性文件清理后要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目錄,未列入繼續有效的規范文件目錄的,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十二)建立健全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制度。行政執法主體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并結合實際,以文件的形式對行政執法涉及自由裁量權的范圍、條件、種類、幅度等予以合理細化和分解,制定更加具體、更具操作性的執行標準。

(十三)建立依法行政主要領導問責制。對我市各級行政機關的主要領導決策失誤、違法行政、執行上級決策和部署不力,不認真履行職責、治政不嚴、監管不力等被問責的,要明確問責方式、問責程序等。

(十四)建立依法行政定期報告制度。市、市(縣)區政府每年要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本地區推進依法行政情況;市、市(縣)區各部門每年要向本級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

三、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一)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各市(縣)區政府和市直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由行政部門主要領導直接掛帥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協調機制,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協調。要從建設法治政府、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出發,把推進依法行政列入年度工作計劃,擺上重要工作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要定期對本地區、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進行全面總結,研究制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計劃,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要建立監督檢查記錄制度,完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每年要組織一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促進行政執法機關規范執法行為。

(三)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實行行政執法主體合法性審查制度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行政執法的人員上崗前要進行相關法律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的方可準予從事行政執法活動。進一步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嚴格禁止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進行執法活動,對聘用合同工、臨時工執法的要調離行政執法崗位。健全紀律約束機制,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四)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建設。市、市(縣)區政府法制機構擔負著推進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情況交流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及所屬部門要重視法制機構建設,使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要把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法律水平高的人員充實到法制機構中來。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充分發揮在依法行政中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市(縣)區政府所屬的鄉鎮(街道辦事處)應明確專(兼)職法制工作人員,確保依法行政落實到基層。

(五)完善行政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市、市(縣)區政府要為政府法制機構開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法制宣傳和培訓等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辦公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行政執法部門履行法定職責所需經費,要統一納入財政預算,嚴格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對下達罰沒指標、違反罰繳分離規定,以及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與行政機關業務經費和工作人員福利待遇掛鉤的,要依照《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

四、加強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

(一)加強對行政行為的制約和監督。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自覺接受上級行政機關、人大、政協的監督及司法監督,同時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拓寬外部監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對行政行為實施監督的權利。要認真調查、核實人民群眾檢舉、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及時做出處理;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問題,要及時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打擊、報復檢舉、曝光單位和個人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強化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行政監督、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堅持便民利民原則,依法應當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必須受理。要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辦案。要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復議決定,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該撤銷的撤銷,該變更的變更。要按照《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健全各市(縣)區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充實行政復議工作人員,行政復議機構審理行政復議案件,應當由2名以上行政復議人員參加。推行行政復議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行政復議能力。要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按照《關于建立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制度的通知》(營政辦發〔2003〕10號)規定出庭應訴。行政機關應當自覺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