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場工程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18 0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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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好省商務廳、財政廳《關于印發<*省2009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商發〔2009〕98號)和市商務局《關于做好全市2009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工作的通知》(市商通〔2009〕29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縣2009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工作,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運用現代流通方式,建立農村市場流通網絡,逐步形成以城區店為龍頭、鄉鎮店為骨干、村級店為基礎的農村現代流通網絡。改善農村消費環境,開拓農村市場,擴大農村消費。
二、工作目標
(一)建設目標:根據市商務局《關于做好全市2009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工作的通知》(市商通〔2009〕29號)下達的計劃任務,2009年全縣規劃建設農家店200個,其中:日用消費品農家店140個、農資農家店60個,建設農村商品配送中心1個。
(二)補助標準:根據省商務廳、財政廳《關于印發〈*省2009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商發〔2009〕98號)要求,對承辦企業建設或改造的農家店和農村商品配送中心驗收合格的,每個農村商品配送中心按支持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最高扶持資金金額為55萬元);對承辦企業建設的農家店,每個補助資金6000元,其中4500元用于農家店購買貨架、電腦,支付裝修,制作牌匾等,1500元用于配備配送車輛等硬件設施和對農家店業主進行培訓等方面的投入。
三、職責和要求
(一)縣政府辦負責協調和督促檢查。
(二)縣經貿局、供銷社負責項目規劃管理。根據《*省2009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項目規劃表》規劃的項目,結合我縣實際情況,選擇部分條件較好的鄉鎮全面規劃,重點投入,全部覆蓋。對交通便利、人口聚集的鄉鎮、行政村和旅游景點要重點規劃布點,鄉村旅游點要全部納入規劃;承辦企業要鼓勵在尚未建立農家店的鄉鎮和行政村建店,要將工商系統建設的并符合“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要求的食品示范店納入規劃;及時將規劃的農家店項目落實到承辦企業,引導企業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和農家店商圈半徑合理布局、科學布點,避免盲目競爭,重復建設。
(三)縣經貿局、財政局負責項目建設管理和資金使用管理。要求承辦企業嚴格按照國家商務部《農家店建設與改造規范》和《農資農家店建設與改造規范》建設農家店,統一店容店貌,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經營方針,統一服務規范和銷售價格。日用消費品農家店的統一采購或配送率要達到40%以上,農資農家店經營化肥、農藥等二類農資商品的配送率分別達到70%(村級農家店)和80%(鄉鎮級農家店)以上。為保證農村設置藥品專柜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市食藥監局《關于印發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中設立藥品專柜工作試點方案的通知》(市食藥監發〔2008〕27號)文件精神,2009年,在全縣已建或擬建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中設置10個藥品專柜。在工作落實中要堅持進度服從質量,嚴格按照建設的條件和標準建店,絕不允許弄虛作假、搞花架子騙取補貼資金等問題的發生;要發揮補貼資金的杠桿效應,引導承辦企業加大投入,規范建店。到2009年底,確保全縣規劃建設項目全部建成。
(四)縣供銷社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全縣2009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項目,加強商品物流配送體系建設。積極引導承辦企業按照建設合理、設施齊備、利于配送的要求加快配送中心建設,逐步提高對連鎖農家店的商品配送率。支持第三方物流企業參與“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承擔部分農村商品配送任務。鼓勵農村商業企業與城市商業企業建立緊密的物流配送合作關系,充分利用城市商業企業配送體系為農村配送商品。
(五)縣經貿局、財政局、供銷社要加強對“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的管理。一是指導承辦企業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對農家店進行規范管理;二是指導承辦企業不斷提高農家店的統一配送率,建立農家店統一配送外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嚴禁來路不明、假冒偽劣商品以次充好、以舊充新進入農家店;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對承辦企業和農家店進行實地檢查,對檢查出的工作困難和實際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
(六)積極推進“一網多用”。一是以建設的連鎖經營網絡為載體,鼓勵承辦企業開展藥品經營,支持藥品經營企業到農家店中設立藥品專賣柜;二是擴大農家店經營范圍,在文化娛樂、科教、郵電通信、便民服務等方面豐富產品種類,增強為農服務功能;三是通過建立農家店把工業品下鄉銷售和收購農副產品結合起來,有效解決農民“買難”和“賣難”等實際問題,暢通雙向流通,縮小城鄉差距。
(七)對已建設完工的農家店工程項目,縣供銷社督促承辦企業完善初驗后,縣經貿局協同有關部門嚴格按照國家商務部《關于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驗收通知》(商建發〔2005〕533號)及省、市商務部門有關要求,認真組織驗收。
(八)規范“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管理。一是縣經貿局要加強對“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標識使用的監督管理,維護“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標識的嚴肅性。未經許可的任何企業、農家店不得擅自使用標識和標識牌;二是按照規定建立項目報送統計制度;三是加強業務培訓,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四是加強“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的后續監管;五是積極推動農村消費品聯合采購,加強與各鄉鎮協調對接,確保進店商品質優價廉。
四、加強組織領導,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一項重要工作部署,也是商務領域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對改善農村消費環境,提高農村商品流通現代化程度,開拓農村市場,縮小城鄉差距具有重要意義??h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統一認識,加強協作,強化管理,推進建設,確保完成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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