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住房狀況調查方案

時間:2022-11-24 04:21:00

導語:城鎮居民住房狀況調查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城鎮居民住房狀況調查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37號)、《建設部關于認真做好住房狀況調查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189號)、《*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實施意見》(寧政發〔20*〕182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經區政府研究,決定開展全區城鎮居民家庭住房狀況調查工作。為確保工作科學有序,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調查任務,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義

這次城鎮居民住房狀況調查的目的是為了掌握全區城鎮居民的住房狀況和城鎮居民的真實住房需求,進一步推動我區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改善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通過開展住房調查,為制定和完善“十一五”期間乃至今后一個時期我區住房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二、調查范圍

本區所屬鎮(街)社區居委會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上所有居民房屋(集體戶、部隊、院校住宅除外)。

三、調查樣本

按照科學抽樣方法,市政府確定*區樣本量為10435戶。

四、調查內容

城鎮居民住房狀況調查的主要內容:

(一)家庭成員基本情況

(二)家庭現住房狀況

(三)住房需求狀況

(四)住房保障狀況

(五)他處住房狀況

五、時間進度

調查時間:20*年6月?9月;

調查時點:20*年7月1日;

入戶調查時間:20*年7月10日?30日。

本次調查共分前期準備、入戶調查、數據處理和分析應用四個階段進行:

(一)前期準備階段(6月15日-7月8日)

1.召開鎮(街)住房調查工作會議(6月23日前)

2.樣本框上報(6月27日前)

3.調查戶信息確認(6月28日前)

4.對項目負責人、督導員、調查員進行調查業務和技能培訓(7月5日前)

5.在東山街道抽選一個社區居委會進行試點調查(7月5日前)

6.準備調查問卷、宣傳資料、禮品等(7月8日前)

(二)正式調查階段(7月10日-7月30日)

1.入戶調查登記(7月10日?7月30日)

2.完成數據處理軟件程序的調試、安裝、試錄等工作(7月30日前)

(三)數據處理階段(8月1日-8月30日)

1.問卷審核(8月5日前)

2.問卷錄入(8月15日前)

3.數據匯總處理(8月26前)

4.數據評估(8月底前)

(四)分析應用階段(9月1日-9月25日)

1.撰寫調查分析報告(9月20日前)

2.上報調查報告(9月25日前)

六、質量控制

(一)住房調查結果將對制定我區住房制度改革措施提供重要依據,請各鎮(街)高度重視,成立城鎮居民住房調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確保如期高質量完成調查任務。請各鎮(街)于7月5日前,將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報區房產局。

(二)嚴格按照調查方案的要求開展調查工作,嚴格執行換戶規定,確保調查樣本的代表性和調查結果的準確性。

(三)現場調查訪問記錄前后,調查員要熟知調查問卷內容,并對填答完的問卷進行全面檢查,如有疑問應重新詢問落實,若有錯誤立即改正。

(四)調查員每天必須對已完成的調查問卷進行檢查,如發現疑問應及時進行回訪,不得主觀臆造,弄虛作假。

(五)實行督導員制度。各鎮(街)和社區居委會相應明確若干督導員。督導員在調查實施過程中要進行巡查、復核工作,審核調查問卷,核實無誤后在問卷上簽字驗收。對于不合格的問卷,要退回重訪或補做。

(六)在問卷錄入過程中,若發現調查問卷填寫有錯,錄入人員要及時記錄并報告督導員,由督導員詢問解決,必要時督導員應通知調查員進行回訪。

(七)調查工作結束后,區統計局、房產局將隨機抽取3%的調查進行回訪,并接受市城調隊的質量抽查。如發現嚴重質量問題,則該調查小區調查問卷全部作廢,重新調查。

七、工作職責

(一)部門工作職責

1.區房產局負責整個調查的組織、協調工作,包括各種通知文件的下發。

2.區委宣傳部負責調查的宣傳工作。

3.區公安分局負責配合調查員入戶調查。

4.區民政局負責提供全區社區(居委會)的劃分情況。

5.區統計局負責組織實施全區住房調查的業務工作,包括從樣本框的采集到最后調查分析報告的形成等一系列具體工作。

(二)鎮(街)工作職責

1.各鎮(街)負責落實組織機構,并指定專職項目負責人。

2.負責組織實施本鎮(街)的住房調查工作,包括樣本框編制、對市局反饋的抽中戶信息確認,督導員、調查員的聘選,組織督導員和調查員參加培訓,以及入戶調查表的審核、錄入、匯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