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建設行業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時間:2022-11-30 0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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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建設行業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管理,防范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省、市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實施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及建設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按照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改進監管方式,完善管理制度,推進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的全面開展,確保全區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和好轉,努力為全市、全區建設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深化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大建設施工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完善落實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特別是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促進企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水平。進一步提高建筑業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各類事故死亡不超過市政府下達的年度控制指標,機械傷害事故、高處墜落和坍塌事故起數明顯低于去年。

三、整治范圍

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整治范圍:房屋建筑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等。

配合全市,落實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整治重點:事故多發的類型和易發生群死群傷的專項工程施工。事故多發類型是:起重設備安全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和坍塌事故;易發生群死群傷的專項工程是:大跨度及超高模板支撐系統、深基坑支護、整體提升腳手架、塔吊裝拆、高大建筑拆除等。

(一)、預防起重設備安全事故。加強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規范設備出租、使用、裝拆、檢驗檢測單位安全管理行為,扭轉大型施工起重設備安全管理被動局面,是20*年建設行業安全專項整治的重中之重。對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的到期設備或其他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設備,一律強制性報廢,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提請發證機關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預防高處墜落事故。主要工作內容:現場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洞口臨邊”安全防護設施到位情況;現場安全檢查制度及執行情況;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整改機制及實施情況;作業人員應知應會情況;上崗前培訓及繼續教育、安全技術交底、班前教育和安全措施費用提取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

(三)、預防坍塌事故。主要工作內容:根據工作實際確定本工程的重大危險源及現場實施管理控制情況;企業、項目部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管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情況;基坑開挖工程、房屋拆除、臨時設施、施工圍墻、承重支撐架、支模工程和外腳手架的施工專項方案編制、論證、審核、技術交底、檢查、驗收情況;安全技術措施到位情況、責任落實情況等。

(四)、預防硫化氫及有毒氣體中毒事故。主要工作內容:作業前安全交底情況,防護用品配戴情況,檢測及其儀器合格情況等。

四、職責分工

在市、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區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形成條塊結合、各方聯動、各負其責的格局。

(一)區建設局按照區建設安全專項整治總體方案,負責組織實施本區的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各街道辦事處、工業園、科技園負責組織實施區域內房屋建筑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以預防機械傷害事故、高處墜落和坍塌事故等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

(三)區建設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經濟適用房和安置房工程、拆遷拆房中,以預防高處墜落、坍塌、機械傷害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

(四)區房管局負責組織實施平改坡工程中,以預防高處墜落、坍塌、機械傷害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

(五)、區防汛辦負責組織實施水利建設工程中,以預防坍塌、高處墜落、機械傷害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

(六)、區綠化辦負責組織實施管轄范圍內園林建設施工及分管范圍內,以預防坍塌、高處墜落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

(七)、區建設局建設科負責組織實施管轄范圍內道路、橋梁等市政工程建設中,以預防管溝坍塌、管道施工硫化氫等有毒氣體中毒等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

(八)、區建設局建管站負責管轄范圍內房屋建筑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中,以預防坍塌、高處墜落、機械傷害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

五、目標要求

1、各單位要結合實際,重點解決建筑安全生產工作中重點、難點問題,做到深入研究問題、提出有效對策,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2、分段實施,深入推進專項整治。第一階段(2月至4月)為部署發動階段,圍繞全國“二會”期間的安全生產,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第二階段(5月至9月)為實施階段,重點圍繞夏季高溫和北京奧運會期間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階段(10月至12月)為總結驗收階段,按照整治要求,進行檢查考核。

3、區建設局要切實加強對建設程序、市場各方主體的監管,在招標投標、施工許可、項目注冊、施工活動監管等各個環節規范程序、嚴格管理。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嚴格實施行政處罰。對發生事故的施工企業要進行安全生產評估,對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承接工程項目,要從招投標、項目注冊、項目經理管理、信用建設等方面著手,形成管理合力,促進安全管理的進一步加強,切實解決施工現場安全監理缺位或管理不到位的現象。

六、治理措施

(一)認清安全生產形勢,強化動態監管。對建設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事故多發類型、原因和安全生產管理薄弱環節,制定相應措施。加強對重點工程、重點企業的動態監督管理,對發生事故的企業以及建設施工安全管理薄弱、發生事故的企業,進行約談,共同研究加強安全生產的措施,督促這些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健全現場管理機構,確保管理到位。

(二)加強對易發生群死群傷的專項工程施工的管理和對高處墜落事故的控制。認真執行建設部《建筑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規范》,全面加強施工現場防護措施,有效控制高處墜落事故。認真執行建設部《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術規范》,加強拆房工地現場檢查,制止野蠻拆除等違章現象。

(三)加強施工現場設備及臨時設施使用管理。根據《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辦法》的要求,對全市各地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登記備案。建立危及施工安全的機械設備淘汰制度,淘汰一批技術落后、安全性能差的機械設備。加強建筑施工機械設備租賃市場建設,規范租賃行為。加強對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管理,堅決禁止使用水泥預制板臨時活動房屋,大力推廣使用符合標準要求的彩鋼板作為臨時用房。

(四)繼續嚴格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一是嚴禁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進入建設市場從事建設施工活動;二是對發生死亡事故的企業,協助省建管局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暫扣期間停止參加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其不良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手冊。

(五)督促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按照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建設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提高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水平,改善現場從業人員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

(六)繼續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和文明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全面促進建設施工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堅持“以人為本”,加強對從業人員,尤其是新進場民工的培訓,普及安全生產知識。通過開展“安全生產月”、“百日安全競賽”活動,加大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