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等職業學校春季招生方案

時間:2022-12-22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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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等職業學校春季招生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川府發[20*]50號)文件精神,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規模,逐步實現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協調發展的目標,經研究,我市將加大力度進行中等職業學校春季招生,并從今春開始對春季招生完成情況進行目標考核,以確保我市全年中職招生任務的完成。具體方案如下:

一、中職春招指導思想

我市*年中等職業學校春季招生工作,以推進普職教育協調發展、引導學生正確選擇成才道路為目標,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規模、建立人才資源強市。

二、中職春招重要意義

各地各校應該充分認識中等職業教育春季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推行中等職業學校春季招生,尤其是在初中三年級第二學期的部分學生中實行初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交叉進行,保證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同時,鼓勵更多學生接受職業教育,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學籍。有利于降低初中畢業生輟學率,提高義務教育水平;有利于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步伐;有利于化解普通初、高中學?!俺蟀唷?,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更好的完成學業;有利于促進農村未來勞動力轉移,培養更多的技能型、實用型人才,為地方經濟服務。

三、中職春季招生學校

*市轄區內20*年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所有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

四、中職春季招生對象

20*年全市初中、高中畢業班學生,初中、高中往屆畢業生。

五、中職春季招生任務

按20*年初中畢業生總數的15%左右和高中畢業生總數的5%左右提供生源。中職春招任務8200人(不含招收高中畢業班的學生數),其中:巴州區2700人,南江縣1400人,通江縣1600人,平昌縣2300人,市直屬學校200人(三中85人,五中60人,龍泉55人)。各縣(區)教育局要根據中職春招計劃將送培任務下達到各生源學校,并于20*年1月30日前將送培任務下達情況書面報市教育局。(中職春招學校招生計劃見附件1)

六、中職春季招生方式

春季招收的初中畢業班學生,從第六學期開始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三年,第六學期實行初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管理。各中職學校在該學期的教學重點應以確保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為主,在完成義務教育課程的前提下,適當增加職業技術教育基礎內容,學生在期末時由所就讀中職學校組織參加全市統一的初中畢業考試,考試考核合格頒發初中畢業證。三年學習期滿考試考核成績合格后,頒發中職畢業證書。春季就讀中職學校的初中畢業班學生,不計入送培學校九年義務教育流失。

高中畢業年級學生完成高中畢業會考,從第六學期開始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一至二年(在中等職業學校學習不得低于一年),第六學期辦理中等職業學校學籍。學習期滿考試考核合格,頒發中職畢業證書。

春季招收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在中職學校學習滿三年,學習期滿考試考核合格后,由所就讀中職學校頒發中職畢業證書;春季招收的往屆高中畢業生,必須在中職學校就讀學習一至二年(在中等職業學校學習不得低于一年),學習期滿考試考核合格,由所就讀中職學校頒發中職畢業證書。

中職學校所有春季招收的學生,從取得中職學籍開始,即刻享受中職學生待遇,中職學校應及時為符合資助標準的學生辦理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

七、中職春季招生原則

中職春招工作的總原則是: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確保教育秩序穩定,確保學生不流失;幫助普通高中畢業學生拓寬就業渠道,提高就業質量。具體堅持以下三條原則:

一是行政統籌原則。市教育局負責制定全市中職春招政策,統一部署全市中職春招工作;縣(區)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生源學校和招生學校負責按照統一要求輸送和招收新生。

二是辦“大職教”原則。中職春招市場是全市范圍內的統一開放市場,各縣(區)教育局、生源學校要有大局觀念,加大宣傳力度,向全市各類中等職業學校輸送生源,確保春季招生任務完成。

三是學生自愿原則。中職春招必須本著學生自愿的原則進行,學生自愿選擇是否接受職業教育,自愿選擇就讀的中職學校和專業。

八、中職春季招生程序

我市20*年中職春季招生實行“三個規范”。

一是規范招生信息。職業學校的春季招生宣傳資料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關于規范學校招生廣告宣傳的通知》(巴教發[20*]40號)要求,客觀真實的宣傳學校辦學情況,必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內容必須與備案內容一致,不得隨意改動。市直屬中職學校、市外中職學校必須到市教育局進行審查備案,并在“*教育網”公布招生宣傳資料。

二是規范招生錄取辦法。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大力宣傳國家發展職業教育的政策方針,介紹職業教育發展的美好前景和廣闊空間,在學生和家長中逐步形成新的人才觀、教育觀、成才觀。各生源學校要根據中職春季招生政策主動做好宣傳動員,向初中畢業班學生和高中畢業班學生發放由教育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后的招生宣傳資料,由學生自愿填寫《*市20*年中等職業學校春季招生志愿表》(附件2)一式兩份,一份由生源學校保存,一份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各縣(區)教育局按照學生所報讀中職學校進行分類整理,并分別用Excel電子表格和文本文檔表格填報《*市20*年中職春季招生志愿信息匯總表》(附件3)至市教育局職成科,由市教育局組織市招辦統一審查錄取。學生及家長要求到校進行實地考察,由中職學校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統一組織。

20*年春季開學時,中職春招學生到就讀的中等職業學校報到,各中職學校根據實際報到情況在市教育局職成科注冊中等職業學校學籍,未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市教育局不予注冊中職學籍;各中等職業學校對中職春招學生,要與原學校和學生家庭密切聯系溝通,切實加強管理,嚴防學生流失;要選派工作負責的教師擔任春招班班主任,對學生開展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對困難家庭的學生實施學費減免。

三是規范春招收費政策。本次中職春招中錄取的新生,按物價部門審批的中等職業教育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交費。原生源學校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國家提供的免費教科書由學生帶至中職學校繼續使用。

九、中職春季招生紀律

為確保20*年全市中職春招規范有序開展,全市教育系統將嚴格執行以下“五條禁止性規定”(簡稱五條禁令):

一、嚴禁用經濟手段組織生源。生源學校(含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生源組織費,招生學校(含個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經濟手段組織生源。

二、嚴禁強行學生分流。各校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原則,不得違背學生的真實意愿,代學生填報或擅自更改學生填報的志愿,不得截留學生填報的《志愿表》。

三、嚴禁違規招生宣傳。各招生學校不得與教育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內容不符的招生宣傳資料,職業學校之間不得互相詆毀。生源學校本著對學生負責的態度,有責任核對各招生學校宣傳資料的真偽,對違規招生宣傳應進行抵制和舉報。不得向未經審查備案的市內中職學校提供生源,更不得向未經市教育局同意在本市招生的市外學校提供生源,違反者將依據市糾風辦、市教育局《關于規范中職招生的十條規定》(巴教發[20*]90號)予以嚴肅處理。

四、嚴禁封鎖招生信息。生源學校必須向學生公開中職學校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查備案的招生宣傳信息,并發至畢業班學生手中。

五、嚴禁招收初中非畢業年級學生。中職學校不得招收非畢業年級在校生,生源學校也不得向中職學校輸送初中非畢業班學生。

凡違反“五條禁令”及招生紀律的生源學校和個人,一經查實,教育行政部門將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對當事學校校長及當事人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撤銷職務等處分,情節嚴重的,將視其性質移送紀檢或司法部門處理。公辦中職學校違反紀律的,將視其情節追究學校校長同等處分,并取消一至三年的春季招生資格。民辦中職學校違反招生紀律的,取消一至五年的春季招生資格,情節惡劣者將直接取消辦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