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22 1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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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方案

為落實全省就業工作專題會議精神,幫助被征地農民、特別是重大建設項目新增失地農民實現就業,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市委“兩個強力推進”的戰略部署,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目標,動員全社會各方面力量,通過項目吸納、開發公益性崗位、組織勞務輸出、強化公共就業服務和落實社會保障等措施,使被征地農民得到及時有效的就業幫扶,促進征地農民融入城鎮社會,確保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二、工作目標

為被征地農民特別是對“農轉非”的“4050”人員、低保對象、殘疾人和失業一年以上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人員提供及時有效的就業幫扶,全面落實各項就業扶持政策。全年幫助1000名被征地農民實現就業,優先保證零就業家庭至少一人實現就業。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就業安置。將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工作作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各地在征地時要把就業渠道、職業技能培訓、就業規模預測等作為重要內容。有效解決失地農民就業的用地項目,在土地供應時與用地單位簽訂失地農民安置協議,同時督促指導用地單位優先安置被征地農民就業。(責任單位:縣(區)政府,商貿園、國土、勞動保障等部門)

(二)鼓勵從事農業經營。發揮被征地農民的農業技能,幫助他們到農業產業化企業和農業園區務工或承包經營,在農村依法承包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林產業。(責任單位:縣(區)政府,商貿園、農業、林業等部門)

(三)鼓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積極開發適合被征地農民的創業項目,廣泛收集創業信息,將創業培訓、小額貸款、場地安排、開業指導、政策咨詢、市場信息、后續扶持等有機結合起來,大力改革創業環境,為被征地農民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提供幫助,按規定落實就業扶持政策。(責任單位:縣(區)政府,商貿園、勞動保障、財政、人行、稅務、工商等部門)

(四)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多渠道開發適合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崗位,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社區吸納被征地農民。大力發展社區就業實體,開發社區服務、社區網點、社區管理等就業崗位,優先安置就業困難對象就業,并按規定落實崗位、社保補貼等扶持政策。(責任單位:縣(區)政府,商貿園、勞動保障、財政、工商等部門)

(五)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多渠道籌集培訓資金,推行培訓項目管理模式,鼓勵引導被征地農民參加職業技能和創業培訓,重點對已有就業去向的被征地農民開展訂單培訓、定向培訓,加強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實用性,增強就業能力和就業穩定性。(責任單位:縣(區)政府,商貿園、勞動保障等部門)

(六)提供公共就業服務。為被征地農民及時辦理失業登記,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大力組織勞務輸出,幫助他們實現異地就業。(責任單位:縣(區)政府,商貿園、勞動保障等部門)

(七)落實社會保障措施。積極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辦法,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和規劃區外農轉非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對城市規劃區外,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對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地區實行異地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安置地的社會保障體系,積極妥善處理好歷史遺留問題。(責任單位:縣(區)政府,商貿園、國土、勞動保障、民政、財政等部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解決被征地農民就業問題作為重要工作來抓,縣(區)人民政府和市商貿園管委會是責任主體,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嚴格實行責任問責制??h(區)政府和市商貿園管委會要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確保必要的人員和工作經費,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把工作做細做實。

(二)落實工作責任。國土資源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土地征收過程中的補償措施,及時兌現落實征地補償費用,保障被征地群眾的合法權益。財政、農業、林業、勞動保障、稅收、金融、工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通力合作、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加強督查督辦。各地要加強對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準確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四)加強宣傳報道。各地要利用各種宣傳媒介,積極宣傳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的典型做法;宣傳被征地農民自強自立,不等不靠,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成功事例,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