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收繳方案

時間:2022-12-25 0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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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收繳方案

一、參合范圍

凡是我鄉的農業戶口居民(含外出打工、經商、初高中學生的農村戶口)均為參合對象;不得把城鎮居民及鄉鎮企業下崗工人,大中專就讀學生納入參合。

二、2010年全鄉參合率目標。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為解決我鄉農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重要舉措,通過實施新農合,減輕農民的醫療費用負擔,提高農民健康水平,建立農村基本健康保障制度,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2010年全鄉農民參合率以村委會為單位必須達到95﹪以上,使全鄉農民得到基本醫療保障。

三、參合原則

按照戶籍屬地管理和農民自愿參合的原則。對遷入我鄉居住的農戶按照參合范圍的要求給予參合,不得強迫命令、硬性推派,代收代繳和墊付參合籌資款;參合時以戶為單位,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

四、籌資標準

隨著中央和省財政對新農合投入的增加,籌資標準逐年提高全鄉2010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準為140元∕年∕人;參合農民籌資20元∕人,中央補助60元∕人;省財政補助60元∕人。

(一)一般農民個人繳納20元∕人。

(二)對農村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民政優撫對象和其它民政救助的人員,由民政部門全額代繳20元∕人。各村委會根據民政部門的花名冊,逐一核實以上對象,必須全部納入參合范圍,做到不漏戶漏人;絕不允許向以上人員收取籌資款。

五、籌資時間

各村委會籌資收繳時間:2009年9月10日至2009年10月20日(共40天)。各參合資料和籌資款,于11月10日前交縣合管中心。

六、籌資方式

2010年開始,各村自行組織籌資收繳工作,具體收繳中,可采用村民小組為單位集中收繳或入村入戶方式進行收繳。

七、籌資收繳和有關資料

籌資收繳款由各村委會掛鉤負責人交給鄉出納處,每次交款都開具收據。更換和添補的有《合作醫療證》、《籌資收繳登記表》、《籌資收繳公示表》、《云南省社會保障費繳款收據》等。

八、實施人員掛鉤負責制和籌資收繳時間安排

(一)實施人員掛鉤負責制是確保本次工作順利完成的關鍵,自查自糾未達到95﹪參合的村委會由掛鉤人員負責再組織,再落實其原因,直至達到參合率為止。

掛鉤人員如下:

×××××××××

(二)時間安排

2009年9月10日至20日為宣傳動員階段。

2009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為收繳階段。

2009年10月20日至25日為自查自糾階段。

2009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為電腦錄入總款上交階段。

2010年新農合的難點是籌資收繳,籌資收繳的核心是參合率,參合率的高低取決于各村委會干部對新農合工作的重視程度和工作力度。構建:“縣統籌、鄉負責、組配合、人戶自愿、衛生機構業務指導”的集資長效機制,努力提高參合率。把提高參合率與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結合起來努力完成2010年籌資收繳這一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