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畢業升學信息技術加試方案

時間:2022-01-11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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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畢業升學信息技術加試方案

一、加試對象

市內四區和高新園區所有報考重點高中(含省示范高中)的學生,已獲得國際電腦使用執照(ICDL)電子證書的學生和獲省級信息學奧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可以免考。

市內四區和高新園區以外的區市縣根據本地區實際制定信息技術加試的相關政策。

二、加試時間

市內四區及高新園區各校具體考試時間由學校所在區教育局統一安排。

三、加試形式

全市采取集中和分散考場兩種考試形式。市內四區和高新園區按照學校所在地理位置,每區設兩個正式考點,一個備用考點,考試分兩個時間段進行,時間分別是4月14日-4月17日和4月22日;其它各區市縣原則上在本??荚?,一天完成。

信息技術加試用考試系統采用上機操作形式進行,考試時間為30分鐘,全市統一命題并建立題庫,由考試系統自動評卷,考試題目在考試前以數據包形式統一發往各考點,學生在局域網環境下獨立上機操作,每場、每考生的試題由考試系統從題庫中隨機抽取生成。

四、加試內容

加試內容為《*市2009年初中畢業升學信息技術加試說明》中確定的內容。

五、加試成績

信息技術加試成績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每份試題滿分為100分,得60分以上為“合格”,不足60分為“不合格”。

六、考務工作安排

(一)考點設置及考前準備工作

市內四區及高新園區原則上根據各學校地理位置統一設置考點,各??忌徒诳键c考試,其它區市縣原則上在本校考試??键c的設置要嚴格按照*市中考考場設置相關要求及信息技術考試考場環境要求進行資格審查,保證考試能夠順利進行。除市內四區及高新園區以外的其它區市縣,對于不符合考點要求的學校,則由所在地教育局統一安排就近在其它學校考試??键c設置工作由各區市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市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協助各區市縣教育局進行相關技術上的支持和考點驗收工作。

1.報名工作

報名數據包括考生姓名、性別、學校名、班級、考號??继枮榭忌诔醵M行史地生加試時的流水號。已轉出學生的流水號作廢不再使用,新轉入學生的流水號由學校重新命名,不得占用目前存在或曾經存在過的考號。各區市縣教育局于3月30日前將報名數據報送到市教育信息技術中心。

2.考點設置

1)考點根據各地區地理位置合理分布。

2)考試分批進行,每場次考生人數可根據機房可使用的機器數量確定,但至少應有10%以上的備用機。

3)設置一個考前準備室,確保能容納要進入機房考試的學生。

4)考試前兩天要清理考前準備室和機房,檢查并確保機房內機器及電源能夠正常工作,檢查病毒,做好查、殺毒的工作,安裝考試系統,最后封閉機房。

5)考點機器軟、硬件配置要符合信息技術考試環境要求。(見附件二)。

3.考務人員

每個考場(機房)設兩名監考人員。監考人員由各地區教育局選聘,并于考前做好培訓工作,明確工作職責,掌握考試程序。

每個考場(機房)設一名技術人員,由考試學校分管信息技術裝備的人員擔任,負責機房內的考務工作。

每個考點(學校)設兩名(市內四區及高新園區設四名)工作人員,其中一名是參加考試的考生班主任,工作人員負責考點內外考生的組織工作。

(二)考試的實施

1.考試前30分鐘,參加考試的學生由班主任教師帶入考前準備室,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根據準考證對考生進行人數的清點和照片的核對,避免替考問題的發生。最后相關人員在《*市2009年初中畢業升學信息技術加試考生情況記錄表》上簽字。

2.進入考場時,考生要按照一定次序坐好,監考人員再次檢查核對每位考生的照片。在考試過程中如考生機器出現問題,由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幫助,同時監考教師須在一旁監督,并在《*市2009年初中畢業升學信息技術加試考場情況記錄表》上記錄技術人員處理問題的內容。每場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和技術人員填寫《*市2009年初中畢業升學信息技術加試考場情況記錄表》并簽字,技術人員將考生成績文件導出。

3.每天考試結束后,將當天考生的成績和試卷文件立即傳到網絡中心,將加密鎖、《*市2009年初中畢業升學信息技術加試考生情況記錄表》、《*市2009年初中畢業升學信息技術加試考場情況記錄表》交給學校所在區市縣教育局。整個考點考試結束時、在將所有文件上傳網絡中心的工作結束后,由技術人員將題庫在兩名監考人員的監督下從考試機中徹底刪除,同時將加密鎖、胸牌及兩個表交到市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市網絡中心將成績文件解包,轉換成excel文件后反饋給各區市縣教育局,任何單位不得保留或復制題庫,一經查出,按照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4.各區市縣教育局及各考點學校要相互配合,精心組織,合理安排考生考試座位,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各區市縣教育局要向每一個考點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三)考試監督

各級考試組織部門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肅考試紀律,嚴禁替考等違紀問題的發生。發現替考現象,取消被替考生信息技術的加試成績,追究所在考場監考人員和工作人員(班主任)的失察責任并全市通報,情節嚴重的予以紀律處分。技術人員未經監考人員允許擅自進入考場指導考生答題的,由考試學校立即調離考試現場,根據違紀情節的情況予以紀律處分,取消被指導考生的信息技術加試成績。

七、組織領導

信息技術加試由市教育局基教二處統一領導,市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統一組織,各區市縣教育局具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