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局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18 11:11:00

導語:安監局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安監局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強安全生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推進“安全建設年”目標任務落實。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治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和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素質。通過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工作范圍

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對象范圍是各鄉(鎮)、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各行業(領域)、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

(一)煤礦、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石油、電力等工礦企業;

(二)道路交通、水運等交通運輸企業和農機、水利等企業單位;

(三)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網吧、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四)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大型娛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五)建設工程項目及設施;

(六)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居民區和場所;

(七)20*年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業、單位;

(八)近年來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單位。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執法行動

對下列行為依法進行打擊或查處: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小煤礦應關未關或關閉計劃不落實的;

3.私采濫挖、超層越界開采、尾礦庫違規排放的;

4.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5.瞞報事故的;

6.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8.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9.其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二)治理行動

1.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儲存容器、運輸工具完好率不達標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

3.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5.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6.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納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7.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8.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9.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監督檢查不到位的;

10.有關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行業(領域)和企業、單位安全隱患治理不到位的。

(三)宣傳教育行動

著力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示范企業建設;

4.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制度,公布生產安全事故企業“黑名單”、事故查處情況,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

5.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教育活動;

6.嚴格教育培訓機構監管,加強師資力量、培訓裝備建設,提高培訓質量;

7.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抓好新進人員安全教育,強化全員安全技能培訓。

四、實施步驟

“三項行動”要貫穿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始終,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推進。同時要結合安全生產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

(一)組織發動階段(5月31日前)

各鄉(鎮)、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市政府各局辦、各直屬單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結合實際制定“三項行動”具體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細化要求,強化措施,抓好組織發動和自查自糾工作,務求取得實效。

(二)全面推進階段(6月1日至9月30日)

1.針對煤礦、金屬和非金屬礦山、道路交通、煙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存在的非法違法行為,落實各部門安全監管責任,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進一步強化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尾礦庫安全整治、化工企業規范生產運營、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道路交通超員超載超速超限治理、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墜落、砂石運輸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等專項整治措施,切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3.落實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電等措施,嚴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

4.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進一步抓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任務措施的宣傳貫徹落實;加強崗前培訓,推進職業安全教育,促進提高廣大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5.各鄉(鎮)、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市政府各局辦、各直屬單位要在8月底前將“三項行動”一、二階段總結,書面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9月份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市政府組織開展專項督查。

(三)鞏固擴大成果階段(10月1日至12月20日)。

1.針對四季度工作的特點,進一步完善執法措施,提高執法效能,堅決查處和打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超員、超載、超速、超限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非法生產、貯存、銷售煙花爆竹、火工品等行為;認真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露,以及交通運輸安全防范等各項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2.各鄉(鎮)、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市政府各局辦、各直屬單位要對“三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自查,進行全面總結,并于11月底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12月份,市政府組織開展綜合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組織。開展“三項行動”是落實國家“安全生產年”的重要舉措,意義重大。市政府成立由張進副市長為組長、各有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推進工作組。市公安、安監、國土、建設、工商等部門,要對本行業(領域)開展“三項行動”加強督促指導,同時要加強聯合執法。市安委會辦公室做好綜合協調工作。企業法定代表人要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力開展“三項行動”,強化各項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各鄉(鎮)、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市政府各局辦、各直屬單位要將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周密組織,落實責任。要建立“三項行動”工作督查通報制度,定期或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并于每月25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

(二)突出重點,協調推進。立足于治大隱患、防大事故,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治理違章違規現象,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單位,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取締的堅決取締;狠抓重點行業(領域)和企業的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提高安全基礎保障水平;組織開展職業安全健康檢查,促進企業改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障條件;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節點的安全防范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統籌兼顧,堅持安全執法與安全治理相結合、“三項行動”與“三項建設”(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相結合、“三項行動”與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相結合,協調推進,務求實效。

(三)強化監督,嚴格執法。健全完善和落實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等制度,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依法嚴厲查處。要充分發揮生產安全事故處理協調機制的作用,嚴肅追究責任,堅決懲處生產安全事故涉及的瞞報事故、失職、瀆職以及事故背后的腐敗行為,公開查處結果,接收社會監督。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廣泛宣傳,輿論引導。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三項行動”的目標、范圍、重點和要求,廣泛發動群眾,增強推進“三項行動”的積極性、主動性。總結宣傳安全生產的典型事例,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和事故隱患,對“三項行動”實施不力、走過場的單位予以公開曝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法制教育,宣傳普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在全社會營造安全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