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19 0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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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全面實施依法行政,深入貫徹《行政許可法》,嚴格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完善運行機制,提高行政效能,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實行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后,市政府各部門和單位的行政許可項目、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全部進入市政務大廳。
2.采取“一門受理、并聯審批、統一收費、限時辦結”的行政審批方式,為社會公眾和經濟建設提供規范、便捷、高效、優質的服務。
3.依法行政、公開透明、規范運作、嚴肅責任追究。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項目清理工作。
1.清理行政許可項目。按照《遼源市關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市政府第54號令)要求,我市行政許可事項都要進入市政務大廳統一辦理。法律法規新設置或廢止的項目,各部門和單位要如實申報;受條件限制或有上級明文規定不宜進政務大廳的項目,要說明情況,報市政府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審改辦)批準備案。
2.清理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對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實行統一申報,統一審定,統一公布,統一監督,統一進廳。在部門自報的基礎上,由市政府法制辦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的內容、條件、申請材料、受理和決定機關、實施方式和程序、辦理時限、法律效力、收費標準、年審等進行逐單位、逐事項審查和審定。出臺與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相關的規定及規范性文件等,必須經政府法制部門審查確認,并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討論決定。同時,對于雖屬各部門或單位具體業務,但又是面對社會公眾服務的內容,也要相對集中,統一進廳,簡化程序,在市政府構建的統一平臺上進一步深化服務。
3.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凡經《行政許可法》和省、市價格、財政主管部門規定允許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要進行認真清理,如實上報市審改辦和市政府法制辦備案;凡國家和省已明文規定取消或缺乏法律法規依據、未經國務院或省政府及所屬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準,我市仍在收取的收費,一律取消;保留和取消的收費項目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后,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與審批有關的收費項目都要進入市政務大廳收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減免;各行政事業單位收取的經營性、服務性收費,必須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并符合“自愿、有償”的原則,不得“強制服務”和“強制收費”。
(二)創新管理機制。按照精減、統一、效能的原則,各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統一受理、聯合辦公、并聯審批、統一送達、一口對外、網上公布的審批新機制。
1.調整機構職能設置。根據《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各部門和單位要將行政許可、非許可行政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職能進行歸并,將分散在兩個以上(含兩個)科室或基層事業單位的審批職能合并到一個科室,單獨設行政審批辦公室,整建制進入市政務大廳。審批項目較少、不宜單獨成立行政審批辦公室的,也要將上述業務進行合并,指定一個科室負責,并加掛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同時,對原科室工作職責進行調整,由過去側重行政審批轉變到制定規劃、調查研究、擬定政策措施、加強監督檢查和抓工作落實上來。
2.核定機構編制。各部門和單位是否成立行政審批辦公室并進入政務大廳,由市政府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需要單獨成立行政審批辦公室或加掛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的部門和單位,要由市編委核定機構、職數和人員,可根據工作量大小相應增加中干職數,相關工作人員在機關內部調劑解決。
3.建立窗口首席代表制。進駐市政務大廳各部門和單位審批辦公室窗口主任(科級或副科級),為部門的首席代表。部門要授予“首席代表授權證書”,首席代表以部門名義全權履行行政審批職權。各窗口的首席代表評先評優、提拔使用等,要征求市政務大廳意見,并由其出據相關考核材料。
4.統一啟用行政審批專用章。凡納入行政審批辦公室管理的行政審批項目,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一律使用部門“行政審批專用章”,部門行政章不得用作審批用章。
5.積極探索并聯審批新機制。要建立并聯審批工作流程,明確并聯審批范圍,能納入并聯審批的都要逐步納入。市發展改革、建設、工商等部門要發揮并聯審批的牽頭作用,并按規定程序及時將并聯審批事項轉告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同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按規定時限辦結。市政務大廳要加強組織協調,保證并聯審批機制順利運行。
6.積極探索企業登記注冊前置審批的告知承諾制,爭取在部分行業實行“先照后證”。對高科技項目、外商投資項目、市以上重點項目建立“綠色通道”,由市政務大廳管理機構組織有關科室陪同辦理,全程服務;對部分規模大、效益好、守法經營的企業,逐步實行免檢制度;推行網上年檢和上門年檢等服務新舉措。
三、實施步驟
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發動階段(20*年4月23日至5月15日)。
考察相關城市的成功經驗。抽調人員并組建工作組。搞好前期清理工作的培訓及各項準備工作。召開全市動員大會。
(二)清理與上報階段(20*年5月16日至5月31日)。
各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從行政許可、非許可行政審批兩個方面認真開展自清自查。要明確項目名稱、實施機關、設定依據等內容,逐一登記、制作審批告知單,并搞好目錄匯編(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依據政府法制辦清理后保留的收費進行匯編),由部門一把手簽字并加蓋部門公章后,于20*年5月底前報送市審改辦。
(三)審查及匯總項目階段(20*年6月1日至6月15日)。
市審改辦各工作組要按照分工,在各部門和單位上報情況的基礎上,逐單位、逐項目進行審查確定,對審批和收費項目進行登記匯總,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部門反饋。同時,要制作《遼源市行政許可和非許可行政審批及收費管理目錄匯編》,明確項目名稱、實施機關、設定依據、收費標準等內容,以政府令形式公布實施。凡沒有納入目錄匯編管理的審批及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并停止實施。此后,凡需要新增、取消和調整的審批事項,必須在實施前分別報經政府法制辦審核和市審改辦登記備案,并對其實施的審批程序進行嚴格的審查和論證。
(四)核定機構編制階段(20*年6月16日至7月16日)。
由市人事局(編辦)牽頭,市審改辦配合協調,會同各成員部門,對全市各部門內設機構的審批職能進行整合,按照一個窗口對外的要求,將各部門分散在各個科室及基層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職能進行歸并,核定是否成立“行政審批辦公室”。對于個別審批業務量少且不適宜成立行政審批辦公室的部門,要明確相關科室承擔此項職能,并整建制進入市政務大廳。同時,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機構、人員、職能、授權、進廳、監管”六到位要求,向市推行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領導小組提出設立部門行政審批辦公室的意見和建議。
(五)總結驗收及公示階段(20*年7月17日至7月31日)。
市審改辦將對各組的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調度、檢查、驗收。同時,以書面形式報市推行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領導小組。對清理保留的即納入《遼源市行政許可和非許可行政審批及收費管理目錄匯編》的審批收費項目,統一在媒體公布,同時在各部門辦公場所公布、公示。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市政府成立遼源市推行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秘書長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市政府副秘書長
成員*市政府副秘書長、政務公開辦主任
*市人事局局長、市編辦主任
*市政府法制辦主任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市人事局副局長、市編辦常務副主任
*市監察局副局長
*市財政局副局長
*市發改委副主任
*市政務公開辦副主任
*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市政務公開辦,辦公室主任*(兼),副主任*(兼)、*(兼)、*(兼)、*(兼)。
同時,設三個工作組,具體負責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行政許可監督檢查組負責對項目的名稱、實施主體、辦事程序、收費依據及標準等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沒有法律依據的各類前置審批和收費,糾正不當行為,減化內部環節,編制行政許可和收費項目目錄,使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及收費)辦理不斷邁向制度化、科學化、便民化與透明化。由市政府法制辦牽頭,市價格監督檢查局配合。組長李世忠(兼)。
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組負責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審定、督促進廳、項目統計匯編等工作。由市監察局牽頭,市政府法制辦配合。組長富啟波(兼)。
審批機構核定組負責批準成立部門行政審批辦公室機構,調整部門內設機構職能,核定中干、工作人員職數等項工作。由市人事局牽頭,市政務公開辦配合。組長祁文(兼)。
涉改各部門和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負責此項工作。要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內容包括:組織領導機構;改革的方法步驟;清理和匯總部門或系統內行政許可項目、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提出單獨成立行政審批辦公室或加掛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的具體意見;內設機構職能調整及人員分流的意見等),于20*年5月30日前報送市審改辦。
五、幾點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和單位要提高對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重要性的認識,由一把手負總責,并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認真組織清理。各部門和單位要對各自的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包括許可、審批、核準、審核、備案、登記等)進行徹底清理,連同設定審批的法律依據文本、審批程序、項目告知單等于規定時間上報審改辦。
(三)嚴肅工作紀律。各部門和單位對所屬審批事項不得瞞報、漏報、虛報和緩報,凡因工作原因應編入而此次未編入行政許可、非許可行政審批及收費目錄匯編管理的審批事項,要進行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責任;對列入匯編外項目照常審批、收費的,視為超范圍違規行為,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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