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方案
時間:2022-01-24 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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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總體要求,堅持以人為本,以建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為目的,進一步增強機關工作人員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著力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積極履職,提高行政效能,促進全鎮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人員范圍
參加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的人員應是本鎮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人員。借調人員、工齡滿30年(含30年)或年齡滿55歲以上的干部職工原則上可以不參加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
三、崗位設置
1、實行競爭上崗的崗位
財政所所長(兼預算專管員)(1名)、勞動保障所所長(1名)、統計站站長(1名)等3個股所級崗位實行競爭上崗。
2、實行雙向選擇的崗位
黨政辦公室工作人員(2名)、檔案管理員(1名)、駕駛員(1名)、人大秘書(1名)、武裝干事(1名)、人事專干(1名)、紀檢專干(1名)、宣傳專干(1名)、民政助理員(1名)、殘聯專干(1名)、民宗(統戰)專干(1名)、科委(科協)專干(1名)、綜治專干(1名)、財政所會計管理工作站會計(1名)、財政所會計管理工作站總出納(1名)、財政所項目資金專戶管理員(兼票據管理員、“一折通”專管員)(1名)、勞動保障所工作人員(1名)、統計站工作人員(1名)等19個崗位實行雙向選擇。
3、不納入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的崗位
黨政辦專職副主任(1名)、工會副主席(1名)、團委書記(1名)、婦聯主席(1名)等4個崗位不納入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范圍。
四、任職條件
1、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養、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管理協調能力;
3、思想作風正派,廉潔自律、勤政為民、遵紀守法、為人正派、辦事公道、踏實做事;
4、熟悉其競爭(選擇)崗位的業務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較好地完成本職工作,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有開拓創新意識。
五、方法程序
(一)競爭上崗程序
1、公布職位。公布競爭上崗職位、任職條件、任職資格、報名范圍以及競爭上崗的程序、辦法等,引導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競爭上崗工作。
2、公開報名。公開報名可采取個人報名、群眾推舉、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符合競爭上崗的人員最多可以同時選擇競爭2個職位,并在規定的時間內自愿報名,向鎮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提交《水塘鎮機關工作人員競爭上崗報名表》。在報名過程中,允許報名人員查詢各職位報名情況,報名人員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調整所報職位,也可在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組織進行調整。實行競爭上崗的各職位,參與競爭人數與職位所需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2:1,方可進行競爭上崗,如未達到規定人數比例,則該崗位不再實行競爭上崗,將通過雙向選擇程序進行定崗。
3、資格審查。依據崗位的條件,由鎮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報鎮黨委確認后公布資格審查結果。
4、演講和答辯。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內進行演講和答辯,介紹自己的工作簡歷,德才情況,工作成效,提出對所競爭崗位的工作設想等。演講時間不超過10分鐘,并按要求回答評委提出的有關問題。評委由鎮黨政領導和特邀的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縣直相關部門領導擔任。
5、民主測評。在機關全體干部職工中對各職位的競聘者進行民主測評,對競聘者的德才表現和能否勝任本職位工作進行評價,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參加民主測評的人數須達到應參加人數的90%以上。民主測評結束后,要對測評結果進行分析,并作為任用競聘者的重要依據之一。
6、組織考察。根據競聘者演講答辯成績以及民主測評結果,擇優確定考察對象,并進行考察??疾靸热莅ǎ旱隆⒛?、勤、績、廉的情況以及能否勝任所競爭職位的工作??疾烨闆r要寫出書面考察材料。
7、決定任命。根據資格審查、演講答辯、民主測評和組織考察的綜合情況,按照擇優選取、民主集中、集體討論的原則進行。一般按本人報的志愿確定,必要時可在充分聽取本人意見的基礎上,由組織統籌安排。對沒有合適人選的職位,該職位可暫時空缺,由鎮黨委根據情況指定專人暫時兼任(兼職者崗位考核以最高系數計算)。對任用人員分別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二)雙向選擇程序
1、公布崗位。按照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核準的機構、職能、人員編制通知要求,公布崗位設置。
2、申報崗位。由個人根據公布的崗位填寫《水塘鎮機關工作人員雙向選擇崗位申報表》交鎮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職工最多可同時填報兩個崗位。按照個人申報的情況,站所長選擇本站所工作人員,分管領導選擇所分管崗位的工作人員。
3、如雙向選擇未達成,由組織統一安排工作崗位。不服從組織安排的作待崗處理,交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納入全縣輪崗交流安排。待崗期間不得領取績效工資。
4、公布定崗結果。根據鎮黨委的決定,公布定崗人員情況。
六、紀律要求
競爭上崗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紀律。要保證競爭上崗的公開、公平、公正,尊重考核考察結果和民意,不準事先內定意向人選;要認真執行競爭上崗實施方案,不準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有關工作人員要嚴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核、考察情況及討論內容等情況;參加考評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準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參加競爭的人員要正確對待競爭,不準在競爭過程中弄虛作假,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
干部群眾對競爭上崗工作中的違紀行為,有權向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檢舉、申訴,受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核實處理。
七、其它事項
1、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任職期限均為三年。
2、任職期內,因工作需要或工作不稱職的,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提交鎮黨委研究調整或解除職務。
3、任職期內,如競爭上崗的干部需要辭職,需以書面形式陳述辭職原因提交鎮黨委研究決定。在未獲得批準前,仍應堅守崗位,忠于職守。
4、本次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只作為績效考核確定崗位的依據,所涉人員原有的人事關系保持不變。
5、未能通過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確定工作崗位的干部職工,由鎮黨委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崗位。如本人不服從安排的,作待崗處理。待崗期間,除每月扣發工作性津貼500元外,不再發放年度定包獎、工作目標獎和13個月工資,年終考核為不合格。
八、時間安排
1、競爭上崗報名時間:2009年2月10日至12日
2、競爭上崗演講答辯時間:2009年2月16日
3、雙向選擇申報時間:2009年2月19日至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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