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質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25 0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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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料質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飼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杜絕在飼料生產和使用過程中使用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學物質;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查處在飼料生產和使用中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追查三聚氰胺的源頭,杜絕有害飼料產品流入市場,消除飼料質量安全隱患,整頓規范飼料市場秩序,提高飼料質量安全水平。具體要實現“六個100%”,即:對查出的含“蛋白精”的飼料和飼料原料100%銷毀;對飼料生產企業的蛋白原料進行100%抽檢;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100%持證生產;飼料生產企業100%建立生產記錄制度和原料進廠驗收制度;飼料抽檢率達到100%;飼料經銷點、養殖大戶銷售和使用的飼料檢查率100%。

二、工作任務和重點

(一)蛋白飼料原料整治

1.主要任務:加大對生產、經營“蛋白精”飼料原料的查處力度,堅決取締生產“蛋白精”的飼料企業,依法查處違法生產、經營和使用“蛋白精”的行為。利用各種途徑廣泛宣傳“蛋白精”的危害,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培訓檢測技術。

2.整治重點。飼用蛋白粉、餅粕、魚粉、肉骨粉等。

(二)飼料生產企業、飼料經銷點和養殖大戶整治

1.主要任務:全面檢查飼料生產企業,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加大對飼料生產過程中違規使用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學物質的查處力度,對飼料生產企業進行拉網式排查,一經查出含有三聚氰胺的飼料和原料,依法封存并立即銷毀,防止有害飼料流入養殖環節。強化飼料生產企業生產記錄、產品留樣等質量安全制度的落實,徹底解決飼料生產企業疏于原料監管的問題,重申飼料生產企業廠長經理是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檢查飼料經銷點和養殖大戶,重點檢查所經營和使用的產品證照是否齊全、質量是否合格。

2.整治重點: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飼料經銷點和養殖大戶。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目標。各地要從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高度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做好飼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按照專項整治的總體目標,不折不扣地做好各項工作。通過專項整治,使飼料市場秩序得到根本性的改觀,徹底杜絕無證生產、在飼料中使用違禁藥物和有害化學物質的違法行為。

(二)層層落實責任。各地要切實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飼料質量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把飼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相應的飼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周密部署,迅速行動。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將領導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落到實處。要明確企業安全質量第一責任人。要落實監管責任人,飼料執法人員對轄區飼料生產企業依法進行監管,責任到人。

(三)加大查處和打擊力度。要在專項整治過程中強化飼料執法,徹底清理飼料市場,規范飼料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要建立舉報投訴制度,設立舉報電話,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要堅決查處飼料生產和使用中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學物質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

(四)加強督導檢查。各縣(市)區要組織好轄區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重點地區要進行掛牌督查。市政府將組織人員對各地飼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不力的要進行通報批評,造成飼料質量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四、工作進度安排

(一)部署階段(11月4日-11月6日)。召開全市飼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對有關工作進行部署;各飼料企業簽訂質量承諾書;確定企業質量責任人;確定對飼料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管責任人。

(二)整治階段(11月7日-11月21日)。對所有飼料生產企業、養殖大戶、飼料經銷戶進行拉網式排查,取締無證生產企業,嚴厲打擊飼料中添加三聚氰胺行為。要做到六查:一查證照,飼料企業《審查合格證》(許可證)、工商執照等;二查記錄,進貨記錄、生產記錄、化驗記錄、銷售記錄等;三查標準、標簽,看標準是否過期、標準和標簽是否相符、標簽內容是否齊全等;四查是否有三聚氰胺檢驗設備,沒有檢驗設備是否進行委托檢驗;五查配方;六查原料和產品是否含三聚氰胺,是否合格和安全,是否有檢測報告。

(三)總結階段(11月22日-11月26日)。各縣(市)區于11月22日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市動監局。市動監局將全市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省動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