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25 0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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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發展縣域經濟戰略,積極穩妥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有效配置金融資源,支持小型企業發展,引導資金流向農村和欠發達地區,改善農村地區金融服務,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基本原則

1、先行試點、有序推進的原則。在縣市(涉農區)選擇1—3家進行試點,在取得經驗基礎上逐步擴大范圍;

2、嚴格監管、規范運作的原則。從嚴控制準入條件,制定明確的操作程序,參照金融企業制度規范運作;

3、明確職責、防范風險原則。市縣兩級政府、監管部門和試點企業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做好風險管理、防范和處置工作;

4、“小額、分散”的貸款原則。試點公司嚴格經營范圍,堅持小額貸款的經營方向,切實為縣域小型企業和縣域經濟服務;

5、市場化運作原則。試點公司堅持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市場化經營運作。

二、試點工作組織領導

為積極穩妥地開展試點工作,市政府成立*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副市長陳列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政府金融辦、財政局、中小企業局、公安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農委、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林業局、法制辦、畜牧局、市人民銀行、市銀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金融辦。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研究全市小額貸款公司的區域布局,推動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有序開展;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指導縣(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監督管理和風險防范、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是: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宣傳、指導、解釋工作;負責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資格初級審查并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上報審批、變更、終止工作;對小額貸款公司實行現場和非現場監管,并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查小額貸款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統計小額貸款公司數據、報表。

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自身職能,積極支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并依法加強監管,做好小額貸款公司風險防范工作,推動我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穩妥、順利進行。

試點縣(市、涉農區)政府負責組織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具體工作,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申報材料初審工作,承擔小額貸款公司日常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責任,并組織工商、公安、銀監局、人民銀行等職能部門跟蹤監管資金流向,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三、試點工作要求

(一)總體要求。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各縣(市、涉農區)政府要認真選擇試點對象,有條件、分步驟地推進試點工作。對小額貸款公司試點,要制定明確的金融風險防范措施,落實相應的處置責任。市直各部門要配合各級政府積極有序地推進試點工作。未經批準,嚴禁擅自設立小額貸款公司。

(二)時間安排。2008年年末前全市選擇1—3家企業作為主發起人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2009年末前達到每個縣(市、涉農區)至少一家小額貸款公司。

(三)工作程序。

1、各縣(市、涉農區)級政府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組織工作,上報試點申報材料,經市政府審查同意后,報送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金融辦)。

2、小額貸款公司收到省政府金融辦批準可以開業通知后,持省政府批復文件到屬地工商局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并領取營業執照,正式開展小額貸款業務。

四、小額貸款公司的準入條件

(一)小額貸款公司的開辦準入條件。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名稱應當符合國家關于企業名稱管理的有關規定,由行政區劃(縣級以上的名稱或地名)、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條件:

1、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章程。

2、小額貸款公司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000萬元;組織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3000萬元。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上限不得超過2億元。

3、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和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及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4、有健全的組織機構、業務操作規則和風險控制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設施。

6、其它審慎性條件。

(二)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的條件。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發起人必須是企業法人。主發起人應當是管理規范、信用優良、實力雄厚、社會責任感強的企業。按合并會計報表口徑計算,凈資產額3000萬元以上;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近二年連續贏利,且二年累計凈利潤總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一次性繳足;自設立之日起連續兩年無重大違規違法經營記錄的,可以增資擴股;增資擴股方案由縣政府審核并報經市政府同意后,報省政府金融辦審批。

企業法人、自然人、其他經濟組織可以向小額貸款公司投資入股,入股資金必須是自有資金。主發起人及其關聯方持股比例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20%,其他出資人及其關聯方持股比例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10%,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總額的5‰且只能出資一家小額貸款公司。

股東持有的小額貸款公司股份,自取得之日起2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股東轉讓股份或外部投資者購入股份,由縣(市、涉農區)政府審核并經市政府同意后,報省政府金融辦審批。

(三)小額貸款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條件。申請試點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及高級管理人員,其任職資格除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擬任人應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犯罪和不良信用記錄;

2、擬任人或其配偶無數額較大的到期未償還的負債,或正在從事的高風險投資明顯超過其家庭財產的承受能力的;

3、擬任董事長、副董事長的,應具有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從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從事相關經濟工作5年以上(其中從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能夠運用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判斷公司的經營管理和風險狀況;了解擬任職機構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章程以及董事會職責。

4、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的,應具有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從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從事相關經濟工作5年以上(其中從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擬任人應當了解擬任職務的職責,熟悉擬任職機構的管理框架、盈利模式,熟知擬任職機構的內控制度,具備與擬任職務相適應的風險管理能力。

(四)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程序。申請開辦小額貸款公司,應首先向縣(市、涉農區)級人民政府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詳見《遼寧省小額貸款公司設立工作指引》??h(市、涉農區)級人民政府對小額貸款公司申請材料應認真初審,擬定申報方案:

1、縣(市、涉農區)級人民政府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書;

2、縣(市、涉農區)級人民政府對小額貸款公司風險承擔防范與處置責任的承諾書;

3、小額貸款公司的申請材料。

小額貸款公司申報方案由所在縣(市、涉農區)人民政府報請市政府(金融辦)審核,出具審核意見后,上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金融辦)。

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金融辦)組織資格審查委員會對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同意后,提交領導小組票決審議。審議通過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金融辦)將票決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審批,根據審批意見,由省政府金融辦出具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籌建的批復意見。

(五)小額貸款公司的籌建和開業。小額貸款公司設立須經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小額貸款公司籌建期為省政府金融辦批復意見簽發之日起6個月。未按期完成籌建的,應在籌建期屆滿前30日內,通過市政府向省政府金融辦提出延期申請,籌建延長其最長為90日。

小額貸款公司應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90日內完成開業。未能按期開業的,可在開業期限屆滿前30日內,向省政府金融辦提交延期申請,省政府金融辦自接到延期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批準延期的決定。未在規定期限內開業的,由省政府金融辦收回批復文件,通知工商部門依法注銷或吊銷,并予以公告。開業延長期限不得超過90日。

小額貸款公司開業后5日內,應向省政府金融辦、本地公安機關、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相關資料備案。

小額貸款公司應向屬地人民銀行申領貸款卡。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融資信息及時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和銀監局,相關部門應跟蹤監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使用情況。

小額貸款公司登記事項發生改變的,應依法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其中變更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公司住所、經營期限的,由縣(市、涉農區)政府審核并經市政府同意后,報省政府金融辦審批。

五、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管理及風險防范

(一)業務范圍。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范圍是辦理各項小額貸款。

(二)資金來源。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不得向內部或外部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三)業務對象。小額貸款公司應在堅持為“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中小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

(四)貸款原則。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公司資本凈額的5%,對單一集團企業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20%。貸款發放和回收主要通過轉賬或銀行卡等結算渠道,減少現金交易。

(五)公司治理要求。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款流程和操作規范,不得向股東及其關聯方發放貸款,不得跨區域經營業務;應加強內部控制,嚴格按照《會計法》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活動;應建立風險控制管理制度,參照金融企業有關制度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準確劃分資產質量,充分計提呆賬準備金,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達到100%以上。

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向省、市政府金融辦、股東及有關部門披露公司的經營情況、重大事項及經審計后的財務報告書。省、市政府金融辦有隨時掌握公司經營管理及財務信息的權利。

(六)利率管理。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的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

(七)風險控制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并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征信系統。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向信貸征信系統提供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擔保和貸款償還等業務信息。

銀監部門負責協助、配合省、市金融辦對小額貸款公司業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檢查。

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應接受社會監督,不得向內部或外部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經發現,市政府將立即責令其暫停業務經營,并報請省政府金融辦取消其試點資格,工商部門依法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

市政府金融辦會同市工商局、人民銀行、銀監局等部門,每年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分類評價,對依法合規經營、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經營效益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由市政府擇優向上級推薦改制為村鎮銀行。

各有關部門依據職能,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做出處罰的,應書面告知省市政府金融辦。

對存在風險隱患和違規經營的小額貸款公司,經督促整改后拒不改正的,可以委托指定的外部審計機構進行獨立審計,審計結果作為取消試點資格的依據。對于違反《遼寧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暫行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由市政府報請省政府金融辦將視情節給予提示、警告、責令停辦業務、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等處罰,督促其整改;情節特別嚴重的,由省政府金融辦取消其試點經營資格,并通知工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八)人員培訓。市政府金融辦配合省政府金融辦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業務創新、合規經營、風險防范等方面的培訓工作。

六、小額貸款公司的終止

小額貸款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包括解散和破產兩種情況。小額貸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公司解散。小額貸款公司解散,依照《公司法》進行清算和注銷。

小額貸款公司依法被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