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綜合補貼實施方案

時間:2022-01-26 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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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綜合補貼實施方案

一、補貼發放原則

1、堅持政策基本穩定。2009年糧食綜合補貼資金發放范圍、補貼兌付依據等與上年基本一致,原則上不做調整。

2、堅持公開透明??h對各鄉鎮及農業、林業系統國有農場核定補貼規模要做到公開、公平;對農民兌付補貼繼續實行村級公示制度,各項補貼政策都要向農民公開,提高透明度。

3、堅持簡便易行。完善補貼資金分配和兌付辦法,規范工作程序,做到辦法穩定、程序簡化。

二、補貼發放對象和依據

2009年對農民補貼的對象和依據,原則上仍按朝政辦發〔2008〕14號文件確定的政策執行。

1、補貼對象。補貼對象為全縣從事糧食等農作物生產的農民(包括農業、農墾、林業系統國有農場種糧職工)。

2、補貼依據。發放補貼資金仍以第二輪土地承包面積為依據;第二輪土地承包尚未完成的地區,以及未實行土地承包的國有農場,原則上以原計稅面積作為補貼資金兌付依據;農民承包地實施流轉的,原則上補貼給原承包戶,流轉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幾個具體問題的處理:

(1)機動地中用于農民平均承包的計算在補貼面積內,用于解決新增人口承包權的計算在補貼面積內,用于招標承包的不計算在補貼面積內。

(2)獨生子女享受兩份承包田的,享受一份補貼資金。

(3)二輪承包面積中用于退耕還林,且已享受退耕還林政策的,不再享受糧食綜合補貼政策。

(4)二輪承包中按相關政策轉為租賃經營的面積,不享受糧食綜合補貼政策。

(5)舉家變非或承包戶整體消亡應當將承包地收回的面積,不享受糧食綜合補貼政策。

(6)因土地整理增加的土地并用于農民平均承包的,享受糧食綜合補貼政策。

(7)土地已被依法征占的不再享受糧食綜合補貼政策。

(8)農事三場、林場等享受糧食綜合補貼的種糧面積,僅限于本場職工承包本場的土地面積,其他方式承包的不享受糧食綜合補貼政策。

三、補貼資金管理

1、縣財政部門依據農業部門核定的糧食綜合補貼面積,將補貼資金于2月28日前撥付到各鄉鎮在農信社開設的“糧食綜合補貼資金”專戶;并在省規定的時間內,根據全縣統一標準將補貼資金直接劃入種糧農民在農信社開立的個人存款賬戶。

2、縣、鄉兩級財政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對補貼資金的監管。補貼資金兌付過程中,不允許以任何理由抵扣任何稅費和債務,堅決杜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等違紀問題的發生。財政部門和農信社要確保每戶一折(卡),不得為多戶集中開一個賬戶。對種糧農民發放的儲蓄存折(卡),一律不得收取任何相關費用。

3、種糧農民要自己妥善保管現有的補貼存折(卡),確保賬戶內至少保留一元錢,不能清戶,長期使用。新增補貼農戶或丟失存折(卡)的農戶,應自行辦理或補辦補貼存折(卡),并按農信社補辦存折(卡)的有關規定執行,也可以提供現有在農信社的其他存折(卡)賬號。

4、補貼的相關資料,必須分類歸檔,嚴格管理。

四、補貼資金發放程序

1、村級公示及核實補貼數據。各鄉鎮財政所直接從中國農民補貼網2008年數據庫中導出公示表,移交給鄉鎮農經站,由鄉鎮農經站對農戶姓名、補貼面積等基礎信息進行村級公示。同時由鄉鎮財政所和農經站組織與鄉鎮農信社核對農戶姓名、銀行存折(卡)號碼,對新增農戶需核對身份證號。要求在2月20日前完成農戶基礎信息核對工作,并將核對無誤后的公示表移交給鄉鎮農信社,同時做好移交手續。

各鄉鎮財政所要對2009年數據進行修改補充,確保補貼數據真實準確。今年補貼網需填報兩張報表:一是基礎信息表,要求準確填列農戶編號、戶主姓名、身份證號或戶口本號(兩者必填其一)、銀行賬號、開戶銀行、聯系電話或村委會電話(兩者必填其一)、備注(新增用戶要在備注中注明“新增”);二是補貼情況表,鄉鎮財政所只負責在直補登記中填每一戶的補貼面積,縣財政部門負責統一核定計算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統計信息功能暫不使用。各鄉鎮在完成補貼數據修改核實后,向縣財政、農業部門報送相關基礎數據。

2、核定補貼標準,計算補貼金額??h財政、農業部門對各鄉鎮報送的數據進行匯總,根據全縣補貼資金規模和經公示的補貼面積,核定全縣統一的補貼標準。按全縣統一標準,通過補貼網計算全縣每一農戶的實際補貼金額。

3、上傳補貼數據和補貼資金劃轉。縣財政部門必須在3月5日前,通過補貼網導出補貼資金發放明細表電子文檔(EXCEL),并打印輸出紙質補貼資金發放明細表一式三份。要確保電子文檔與紙質補貼資金發放明細表內容一致。補貼資金發放明細表電子文檔直接上傳到省農信聯社(操作程序另發),紙質補貼資金發放明細表由縣財政、農業部門和農信聯社各一份存檔備案。

4、兌付補貼??h財政部門送交縣農信聯社補貼資金發放明細表的同時,按規定辦理資金劃撥手續,由農信聯社將補貼資金直接劃入種糧農民所在鄉鎮農信社的個人存款賬戶,完成補貼資金兌付工作。補貼兌付工作務于3月20日之前完成。

5、通告。補貼資金發放完成后,縣財政部門要將完整的補貼數據返回鄉鎮存檔,同時由鄉鎮農經站逐村《種糧農民綜合補貼通告》,告知農民補貼資金已發放到存折(卡)賬戶以及補貼發放標準。

五、明確責任、密切配合,確保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位

1、糧食綜合補貼直接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務必引起高度重視。各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確保按時完成補貼兌付任務。財政部門負責補貼資金的籌集、撥付、監管,通過補貼網絡會同農業和金融部門搞好補貼資金兌付工作;農業部門負責組織村級公示,提供并核實農戶基礎信息,負責政策宣傳、培訓、通告等;金融部門配合財政、農業部門核實農戶基礎信息,做好補貼資金劃撥、發放等相關工作,并向同級財政、農業部門提供補貼資金兌付進度情況。財政、農業和金融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分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做好本部門的工作,在相互交接糧食綜合補貼基礎信息資料時,要建立交接手續,保證按時完成糧食綜合補貼資金發放任務。

2、各鄉鎮、農事三場及林場要及時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本地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將補貼資金足額兌付到農民手中,確保補貼政策貫徹落實到位。同時要加強對補貼工作和資金分配使用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補貼政策,截留、挪用和套取補貼資金等問題,要堅決嚴肅查處。具體實施方案要報縣財政、農業部門備案。

3、要切實做好補貼政策宣傳工作,廣泛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補貼政策,做到家喻戶曉。要采取多種方式答疑解惑,讓農民了解政策、懂得政策,切實保證補貼政策落實到位。

4、要確保補貼工作必要的工具設備。各鄉鎮財政所要保證有一臺計算機專機專用,并確保能夠上網。

六、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糧食綜合補貼發放工作的領導,現將“*縣糧食綜合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