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旅游就業行動方案

時間:2022-02-03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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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旅游就業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充分發揮旅游產業的關聯帶動功能,緊密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旅游景區配套服務、旅游產業化發展,根據旅游市場需求,積極鼓勵和引導農民尤其是返鄉農民工、城鎮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等從事旅游創業,帶動旅游就業,推動新旅游,培育新業態,建設新村鎮,發展新經濟,走出一條“以旅促農、依農興旅、旅農結合、共同繁榮”的鄉村旅游發展新路,為加快旅游產業大省建設,實現江西崛起、富民興贛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二、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鄉村旅游十萬人創(就)業行動”,使我省鄉村旅游成為吸納農民尤其是返鄉農民工和城鎮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創(就)業的有效途徑,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抓手,成為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動力,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新亮點,成為旅游產業的新增長點。至今年年底,力爭實現以下目標:

1.新增旅游直接就業10萬人(其中返鄉農民工3萬、農民3萬、城鎮失業人員3萬、高校畢業生1萬)以上,帶動旅游間接就業50萬人以上;

2.新增鄉村旅游企業、旅游專業戶及旅游關聯企業3萬個以上;

3.建設特色景觀旅游名村1000個以上;

4.建設特色景觀旅游名鎮100個以上。

三、創(就)業途徑

“鄉村旅游十萬人創(就)業行動”,主要依托廣大農村的自然生態、田園風光、古村民居、民俗風情和特色基地等,特別是要依托已建成的生態旅游型新農村建設點,面向城市和景區的旅游消費需求,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積極開發城市依托型、景區帶動型、農業觀光型、鄉村休閑型、民俗特色型等旅游配套服務項目,完善“行、游、食、住、購、娛”等旅游要素,延伸鄉村旅游產業鏈。具體為:

1.興辦農家樂、漁家樂旅游休閑項目;

2.開發生態農業觀光、森林休憩、果園休閑項目;

3.開辦旅游飯店、農家旅館和餐館;

4.開發旅游商品(紀念品)生產、加工和銷售項目;

5.開發旅游飲品、食品、副食品生產和供給項目;

6.開發旅游用品生產、加工和供給項目;

7.創辦民俗風情展演及農村文化娛樂節目;

8.舉辦鄉村旅游交通運輸服務項目;

9.開辦鄉村旅游導游服務業務;

10.開辦鄉村旅游信息咨詢及培訓服務業務;

11.開辦鄉村旅游建筑裝璜業務;

12.開展鄉村旅游環境保護和衛生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實施農村金融支持政策。通過發放農村城鎮化建設貸款,配合政府對旅游景區周邊的民房改善、鄉村道路、停車場地、公共廁所、垃圾處理、通訊設施等環境設施建設,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景區周邊環境;通過發放購建和裝修貸款,支持旅游小城鎮新建、改建、裝修賓館、酒店、農家旅館、餐館、度假村,改善旅游食宿條件;通過發放惠農卡、大額農戶貸款和生產經營貸款,支持農家樂、漁家樂、生態觀光農業、特色旅游莊園發展和旅游飲品、食品、副食品生產加工;通過發放流動資金貸款,支持旅游用品、旅游紀念品、旅游工藝品、土特產品、手工制品等旅游商品、個性化旅游產品綜合開發、營銷,支持鄉村旅游演藝娛樂、信息咨詢、導游服務發展,支持企業打造旅游精品,提升旅游產品體系。各級農村金融機構應大力創新鄉村旅游金融服務新項目,為鄉村旅游創業提供信貸支持。

2.實施鄉村旅游創業融資擔保政策。省旅游局于2009年7月下旬完成江西省旅游產業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的組建工作,并出臺旅游產業擔保實施細則,為農民尤其是返鄉農民工、城鎮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等從事鄉村旅游創業提供貸款擔保。

3.開展農房登記發證試點工作。2009年7月,由建設(房管)部門在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范圍內的特色景觀旅游名村(鎮)開展農房登記發證試點工作。

4.開辟鄉村旅游創業綠色通道。對旅游創業人員申辦從事個體旅游經營服務項目,便捷申請措施,材料齊全當場發照;2010年12月31日前新申請開辦個體工商戶的,一律免收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費、營業執照副本工本費;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可以分期繳納,首次出資額不低于注冊資金的百分之二十(不低于三萬元),余下部分在登記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5.組織鄉村旅游人才供需見面會。

2009年8月,由省旅游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在省人才市場組織一次鄉村旅游人才供需見面會;各市、縣(區)也應結合當地情況組織鄉村旅游人才供需見面會。為農民尤其是返鄉農民工、城鎮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和幫助,組織鄉村旅游企業招聘人才。

6.舉辦鄉村旅游培訓班。

各地旅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采取多種形式組織鄉村旅游從業人員開展旅游基礎知識、經營管理業務和服務技能培訓,指導他們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改善旅游服務,并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2009年8月,省旅游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分別舉辦創建特色景觀旅游名村(鎮)的負責人培訓班和鄉村旅游創(就)業培訓班,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創(就)業人員給予培訓補貼。

7.積極組織城鎮居民參與鄉村旅游。

鼓勵各旅行社開發省內鄉村旅游新線路和新產品,積極組織城鎮居民參與省內鄉村旅游,擴大鄉村旅游消費市場。

五、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鄉村旅游十萬人創(就)業行動”的領導,省政府成立鄉村旅游十萬人創(就)業行動領導小組,由省旅游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教育廳、省工商局、省新農村建設辦公室、農業銀行江西省分行、省農村信用聯社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旅游局,具體負責全省“鄉村旅游十萬人創(就)業行動”相關問題的協調工作。各設區市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領導,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