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3 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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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落實《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為契機,以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為主線,以加強環境執法為手段,以解決威脅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目標,在全市范圍內建立政府負責、部門聯動、公眾監督、企業自律的環境監管機制,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切實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勢頭,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重點
根據全國、全省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總體要求和省環保局等八部門及市委、市政府關于環保專項行動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確定2006年度環保專項行動查處重點為:
(一)與省委、省政府“三個堅決不搞”要求相違背,嚴重危害群眾生存環境和生命安全的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尤其是對影響贛江飲用水水源安全和對玉帶河、艾溪湖、象湖等“一江兩河八湖”重點水環境造成污染的水域周邊和沿線違法排污企業的集中整治。
(二)重污染行業工業園區的環境違法問題。對全市各類工業園區(工業企業集中區)在建設、管理過程中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尤其是化工、冶煉、印染、造紙、制革、釀造和廢舊物資加工等重污染行業工業園區的集中排污問題。
(三)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尤其是2003年《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以來建設項目,重點是化工、冶煉、造紙、印染等行業的建設項目執行環保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建設項目在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環?!叭瑫r”監管和驗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四)死灰復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及影響惡劣的超標排污企業。尤其是在城鄉結合部,國家明令取締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和技術落后、二次污染嚴重、直接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電鍍、漂染、造紙等行業超標排污企業。
三、組織實施
(一)組織機構
*
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市環保局污染控制處(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袁永昌同志擔任。(聯系電話:*)。
(二)任務分工
2006年,全市環保專項行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領導下,由市環保局牽頭,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供電公司、*水業集團為成員單位,組成市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組。
市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及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形成聯動,綜合整治環境違法行為。
市環保局:牽頭組織協調全市環保專項行動的具體開展,負責對企業環境行為的統一監督管理,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市監察局:負責對政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進行監察,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其行政責任。
市發改委:負責在企業項目立項審批和涉及企業產業結構調整時,把好環保關,并將全市排污指標列入年度計劃。
市經貿委:負責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設備的企業,加強企業清潔生產。
市工商局:負責協助執行政府依法對違法排污企業下達的取締關閉決定,依法注銷或吊銷其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不法企業依法取締。
市司法局:負責組織環保法制的宣傳教育活動,為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加大環境保護法制宣傳和法律援助力度,對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務。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對企業加強危險化學品監管力度,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或減少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
市公安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對嚴重干擾環保專項治理行動中出現的抗拒執法的現象進行及時處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受理并查處職責范圍內的噪聲、油煙等環境污染投訴問題,加大對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內碼頭、船只等排污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
*供電公司:負責按照政府決定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協助做好違法排污企業的關停工作。
*水業集團:負責按照政府決定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停水、限水措施,協助做好違法排污企業的關停工作。
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牽頭組織本縣區、開發區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轄區內環保專項行動,周密部署,狠抓落實,確保環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工作措施
2006年度環保專項治理行動,要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在全面清理、嚴厲查處違法排污企業的同時,圍繞建立長效機制,各部門切實加強協調配合,不斷完善定期協調、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送制度等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部門聯動優勢,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共同解決環境問題的工作格局。
(一)建立環保專項治理行動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定期召開工作例會,部署全市環保專項治理行動工作,及時通報、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清理排查,實行掛牌責任督辦。各縣區、開發區立即對轄區內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同時組織開展飲用水源地、工業園區、建設項目的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從而全面正確掌握全市企業違法排污現狀。對各縣區、開發區排查出來的環境違法案件進行認真全面梳理,選擇污染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進行掛牌責任督辦,明確掛牌督辦案件的目標責任、解決時限、責任單位、督辦部門、督辦程序及獎懲措施,并就查處過程及相關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輿論監督。
(三)實施案件移送,部門聯動,確保整治到位。依據《江西省環境保護違法違紀案件移送暫行規定》(贛環發[2005]21號)要求和操作程序,建立完善和落實環境違法案件的移送制度,對于關停、取締的違法排污企業,通過工商部門注銷、吊銷營業執照、電力公司停電、限電等措施,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四)開展聯合督查。建立考評制度。市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組適時組織各成員單位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各縣區、開發區轄區內環保專項行動開展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違法排污企業清查不徹底、查處不到位的縣區、開發區予以全市通報。同時建立環保專項行動年終考評制度,由市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組于年底組織實施對各縣區、開發區環保專項治理行動的考評工作,并將考評情況上報市政府。
五、步驟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7月)
各縣區、開發區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本轄區內整治工作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各縣區、開發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和實施方案以及階段情況在7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7月-10月)
各縣區、開發區組織開展對轄區內飲用水源地企業違法排污問題、工業園區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和集中排污問題以及違反環?!叭瑫r”制度的建設項目問題進行集中調查摸底和集中整治。
各縣區、開發區應將掛牌督辦名單和地表水飲用水源地企業違法排污情況、工業園區及其環境違法企業情況、違反環?!叭瑫r”建設項目情況分別于7月15日、8月15日、9月15日前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總結考核階段(10月-11月)
各縣區、開發區認真總結環保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和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建議,提交《2006年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等相關考評材料,于10月31日前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組將組織對各縣區、開發區環保專項行動的年度考評工作,考評結果上報市政府。
六、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開發區要高度重視環保專項行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突出工作重點,迅速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層層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各縣區、開發區相關職能部門在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的統一部署和領導下,密切配合,認真履行工作職能,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輿論宣傳。高度重視并大力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形式,加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宣傳力度,進一步增強全民環保意識。對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及其違法事實進行曝光,定期向媒體通報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掛牌督辦案件查處情況;向社會公布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及投訴熱線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級監察機關要將貫徹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暫行規定》,作為專項行動的重要工作認真組織實施。查辦一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追究一批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違法違紀行為的行政責任,嚴肅處理一批直接責任人,堅決糾正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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