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泉改造工程實施方案

時間:2022-02-22 0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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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泉改造工程實施方案

一、工程建設的必要性

百年廣場是我縣舉行大型文化活動的中心廣場,也是我縣縣城的標志性建筑,已成為廣大市民休閑娛樂的場所。音樂噴泉是百年廣場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營造氣氛、渲染場景起著重要作用。為提高音樂噴泉品位,對現有噴泉進行重新設計和實施改造十分必要。

二、工程建設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工程建設的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成立*縣百年廣場音樂噴泉改造工程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溫榮喜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周洪來縣人大副主任

肖運發縣政協副主席

易世峰縣政府縣長助理、財政局局長

成員:曾春平縣城管局局長

謝房才縣規劃建設局局長

袁世頻縣房管局局長

譚金榮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呂波縣發改委主任

劉文生縣審計局局長

李偉堂縣行政服務中心主任

劉河林縣供電公司經理

李全縣行政服務中心副主任、招投標中心主任

陳宣平縣規劃建設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曾春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工程建設的綜合協調等日常事務,辦公地點設在縣城管局。

三、責任分工

1、縣城市管理局負責工程建設的綜合協調和協助做好招投標工作。

2、縣財政局負責安排工程建設資金。

3、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工程建設規劃設計指導工作,并提供相關規劃建設資料。

4、縣發改委負責工程建設立項工作。

5、縣監察局、招投標中心負責工程招投標和施工建設的監督工作。

6、縣審計局負責工程建設資金的審計工作。

7、縣供電公司負責工程施工建設的供電工作。

四、工程建設內容

1、拆除廣場正前方原有方形水池,改造成旱噴泉;安裝旱噴泉不銹鋼格柵;

2、拆除廣場舞臺周邊水噴泉原有損壞管線,設計安裝水噴泉;安裝水噴泉不銹鋼格柵;

3、改造原有電纜、音響及控制系統,使其能夠滿足新設計方案的要求。

五、工程總投資

工程項目總投資約127.28萬元。其中:主體工程投資約120.00萬元(含土建工程費用約20萬元),工程設計費約3.6萬元,工程管理費約1.2萬元,工程監理費約1.98萬元,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費約0.5萬元。

六、資金來源

縣財政安排工程建設資金,直接費用由國庫據實集中支付,其它費用由縣財政統一下撥至縣城市管理局,由縣城市管理局根據相關合同要求代為支付。

七、工程招投標

(一)招投標方式:本工程實行邀請招標,由本工程領導小組組成評標小組,負責對本工程設計、投標報價進行綜合評標選定施工單位。

(二)報名及開標時間

1、報名時間:2009年11月16日至20日;

2、開標時間:2009年11月25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必須具備水景噴泉設計、施工乙壹級以上(含乙壹級)企業資質。

(四)評標方式

本工程采取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由評標小組對設計方案及投標報價進行綜合評標打分,分數高者中標。

(五)投標保證金

投標人在開標前必須交納投標保證金,金額為5萬元,未中標者當天退回(不計利息)。中標者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后五天內退回(不計利息)。

(六)履約保證金

中標人在簽訂施工合同前交納履約保證金,金額為10萬元,工程正式開工后七日內退還50%保證金(不計利息),其余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依據工程進度逐步退還(不計利息)。

八、工程進度計劃

工程實施時間為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1、縣發改委于2009年11月16日前辦好立項手續。

2、2009年11月25日前完成工程的招投標工作。

3、2009年12月1日前開工建設。

4、2009年1月15日前工程竣工。

5、2010年1月25日前完成工程驗收。

九、工程款支付辦法

工程款按工程進度支付,完成工程量的一半預付30%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30%工程款,經縣基建審計中心審計并出具審計決算報告確認總造價后支付至總造價的90%,余款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兩年后如無質量問題付清,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則須維修驗收合格后付清。工程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十、工程質量及保修

1、工程質量要求

嚴格按施工合同、設計圖紙及有關規范要求進行施工,質量等級合格。

2、工程質量保修

工程保修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兩年,保修期內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中標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