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方案

時間:2022-03-29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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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方案

一、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責任單位: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民政局、市中醫藥管理局、市人口計生委、市教育局、市國資委、市財經辦)

(一)總體要求

建立和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以其他多種形式的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為補充,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二)工作目標

1.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到2011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覆蓋城鄉全體居民,參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牽頭單位:市勞動保障局、市衛生局)。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開展城鎮居民醫保工作,推進城鎮職工醫保進程,使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數達到73.6萬人,做好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大學生、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參保工作;二是穩妥推進國有破產企業等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的參保工作;三是新農合參保率穩定在90%以上;四是靈活就業人員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醫?;虺擎偩用襻t保,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有困難的農民工可自愿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驊艏诘氐男罗r合。

2.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2010年,各級財政將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補助標準提高到130元/人/年;逐步擴大和提高門診報銷范圍和比例;逐步提高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最高支付限額,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中藥品種和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納入報銷范圍(牽頭單位:市勞動保障局、市衛生局、市財政局)。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按照中央、省的要求,全面落實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人均補助;二是逐步擴大和提高門診報銷范圍和比例;三是逐步提高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以上,新農合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提高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左右;四是城鎮職工醫保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0%以上,城鎮居民醫保醫療費報銷達50%左右;五是開展城鎮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新農合門診費用統籌得到鞏固完善。

3.規范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到2011年,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緦崿F市級統籌(牽頭單位:市勞動保障局、市衛生局、市財政局)。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合理控制城鎮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的年度結余和累計結余;二是統籌地區城鎮職工醫保統籌基金除一次性預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外,累計結余原則上應控制在6—9個月平均支付水平;三是新農合統籌基金當年結余原則上控制在當年統籌基金收入的15%以內,累計結余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的25%;四是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調劑金制度,完善基金監督管理和內控制度,提高基金使用透明度。

4.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到2011年,基本建立資金來源穩定,管理運行規范,救助效果明顯,為困難群眾能夠提供方便、快捷服務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城鄉醫療救助水平進一步提高(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加大救助力度,資助所有農村低保、五保對象參加新農合,全額資助城鎮“三無人員”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有效使用救助資金;二是逐步擴大救助范圍。在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進行醫療救助的同時,積極對因病致貧城鄉困難家庭、患重大疾病家庭進行醫療救助,并將精神殘疾類疾病中的困難群體列入救助范圍。三是改革農村醫療救助資金申請和支付方式,建立農村醫療救助與新農合補償“一站式服務”機制,實現農村醫療救助與新農合補償同步結算;四是擴大醫療救助資金籌集渠道,整合醫療救助資源,聯合殘疾人聯合會、共青團委、婦聯、工會、慈善總會等群團組織,積極鼓勵社會各界人士捐款,建立企業及個人冠名專項醫療救助基金,開展慈善等專項救助,逐步建立醫療救助與慈善救助相結合的醫療保障機制,建立穩定的醫療救助資金來源。五是加強醫療救助信息化建設,利用村務公開、居務公開、政務公開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平臺,加強醫療救助資金監管,增強資金使用透明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5.提高基本醫療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到2011年,做好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和城鄉醫療救助之間的銜接;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制度,整合基本醫療保險經辦管理資源,初步建立統一的醫療保險信息標準和數據交換平臺;統籌地區基本實現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探索以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化付費方式和基本醫療保障購買醫療服務的談判機制;在確?;鸢踩陀行ПO管的前提下,積極提倡以政府購買醫療保障服務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牽頭單位:市勞動保障局、市衛生局、市財經辦)。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做好城鎮職工醫保制度和城鎮居民醫保制度的銜接;二是制定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參加新農合的農民在統籌區域內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簡化到縣域外就醫的轉診手續。三是整合基本醫療保險經辦管理資源,提高市本級、縣區醫?!耙豢ㄍā备采w面;四是探索病種付費等多種付費方式。

二、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責任單位:市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中醫藥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工商局、市經委、市物價局)

(一)總體要求

建立比較完整的基本藥物生產供應、使用和醫療保險報銷體系,保障基本藥物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目標

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到2011年,保障群眾基本用藥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減輕群眾基本用藥費用負擔。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由省政府指定機構公開招標采購,并由招標選擇的配送企業統一配送;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購進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所有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均配備和銷售基本藥物;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推動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兼并重組,鼓勵零售藥店發展連鎖經營;制定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率;完善基本藥物的儲備制度(牽頭單位:*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衛生局、市經委)。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09版)和國家公布的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二是于2010年2月底前在龍馬潭區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瀘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省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并實行零差率銷售,合理確定基本藥物招標采購價格,制定基本藥物采購和配送政策;三是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鼓勵中醫藥服務的提供和使用,基本藥物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四是執行國家出臺的臨床基本藥物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定期抽檢藥品質量;五是完善執業藥師制度;六是根據財政補償情況,基層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價格按扣除財政補償后的成本,適度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確保在不以盈利為原則的前提下實現正常運轉。

三、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中醫藥管理局、市人事局、市編辦、市勞動保障局、市教育局)

(一)總體要求

加快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發揮縣級醫院的龍頭作用,建成比較完善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二)工作目標

1.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到2011年,完成縣級醫院(含中醫醫院)建設,使每個縣至少有一所縣級醫院基本達到標準化水平;完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標準,在全面完成中央規劃的鄉鎮衛生院建設基礎上,全市共完成18個中心鄉鎮衛生院改擴建;實現全市每個行政村都有村衛生室;新建、改造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4個,使每個街道辦事處均有1個基本達到標準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需要建設衛生服務站;對社會力量舉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采取政府購買等方式給予補償,對其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通過簽訂醫療保險定點合同等方式由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等渠道補償;大力加強綜合醫院、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中醫科室建設,積極推進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提供中醫藥服務;鼓勵有資質人員開辦診所或個體行醫(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員會)。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建設7個縣級醫院(含中醫院)、18個中心衛生院和9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改擴建150個村衛生站;二是執行國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標準,編制完善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方案;三是通過積極爭取國家、省支持,各級政府配套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資金。

2.加強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到2011年,全市培訓鄉鎮衛生院管理和衛技人員647人次、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201人次和村衛生站醫療衛生人員5000人次(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執行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規劃;二是積極爭取中央和省上項目為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在崗培訓鄉鎮衛生人員305人次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人員97人次;三是全市實現每所市、縣二級醫院與3所以上的鄉鎮衛生院建立長期對口協作關系;四是啟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試點工作,采取到城市大醫院進修、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等方式,提高縣級醫院醫生水平;五是實施西部衛生人才培養、“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六是落實好城市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生晉升中高級職稱前到農村服務1年以上的政策,對志愿去鄉鎮衛生院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由政府按其所交學費給予獎勵和代償助學貸款。

3.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鶎俞t療衛生機構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到2011年,逐步建立基本完善的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成本補償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價格按扣除政府補助后的成本制定;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后,藥品收入不再作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的補償渠道;醫務人員工資水平與當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全面落實政府辦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補償機制,落實財政補助政策,并與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銜接一致,在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公共衛生事業單位同步實施),探索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等補助方式;二是按國家部署,落實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的補助政策。三是對我市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價格按扣除政府補助后的成本進行調整,同時完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價格管理。

4.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到2011年,通過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和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能力,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積極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設置、全員聘用、收入分配、績效考核、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和鄉村巡回醫療等運行機制改革,加強村醫巡回醫療工作,開展社區首診制試點,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二是使用適宜技術、適宜設備和基本藥物,大力推廣運用中醫藥。

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責任單位:市衛生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中醫藥管理局)

(一)總體要求

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向城鄉居民統一提供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推廣和應用中醫藥預防保健方法和技術,促進基本公共服務逐步均等化。

(二)工作目標

1.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城鄉居民。到2011年,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公平地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建立統一的居民健康檔案并規范管理(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啟動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免疫規劃、傳染病防治、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城市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建檔率達到30%左右,農村居民試點建檔率達到5%;二是定期開展為65歲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檢查,為3歲以下嬰幼兒做生長發育檢查,為孕產婦做產前檢查和產后訪視活動,為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結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導服務;三是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面實行社區公共衛生“六免費”服務。

2.實施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繼續實施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國家免疫規劃、農村婦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到2011年,為15歲以下人群補種乙肝疫苗;全面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為全市農村婦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費補服葉酸,實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開展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手術400例;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60%(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市愛衛辦)。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對15歲以下的人群補種乙肝疫苗,接種47.57萬人,占應接種人群的95%;二是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為35—59歲農村婦女常見病檢查項目,為5.05萬農村生育婦女免費補服葉酸,為47524名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給予補助;三是為200例貧困白內障患者開展復明手術;四是完成省下達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區改爐改灶任務;五是按國家和省下達任務數和規定時間建設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六是為適齡兒童提供卡介苗等11種疫苗接種;七是開展對貧困人口癲病、重型精神病免費治療項目試點。

3.加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到2011年,健全城鄉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增強重大疾病防治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測預警和處置能力(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改善全市精神衛生、計劃生育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設施條件;二是落實傳染病醫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從事高風險崗位工作人員的待遇政策。

4.保障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經費。到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于20元;政府預算全額安排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經費、發展建設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按照規定取得的服務性收入上繳財政專戶或納入預算管理(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2010年工作目標: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不低于15元,開展按項目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責任單位:市衛生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人事局、市編辦、市國資委、*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教育局、市中醫藥管理局、市物價局、市地稅局)

(一)總體要求

通過改革管理機制、補償機制、運行和監管機制,規范醫療服務行為,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使公立醫院切實履行醫療衛生服務職能,提升其社會效益。公立醫院改革按照先行試點、逐步推開的原則進行。

(二)工作目標

1.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探索界定公立醫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強化醫療服務質量管理,初步建立公立醫院質量監管和評價制度;探索注冊醫師多點執業的方法和形式;堅持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公立醫院改革2010年開始試點,2011年逐步推開(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人事制度改革;二是加強公立醫院運行管理,建立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管制度,嚴格醫院預算和收支管理,加強成本核算與控制,規范公立醫院臨床檢查、診斷、治療、使用藥物和植(介)入類醫療器械行為,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和適宜技術,推行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三是選擇具有一定條件的公立醫院進行改革試點,探索公立醫院維護公益性與提高效率的具體實現形式;四是在試點醫院推行電子病歷和100種常見疾病臨床路徑;五是全面推行醫院信息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六是按照彌補合理成本,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原則,從嚴重新制定我市大型醫用設備的檢查和治療價格標準,努力降低廣大患者醫療檢查費用的負擔。

2.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對中醫醫院、傳染病醫院、精神病醫院、婦產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鼓勵探索建立醫療服務定價由利益相關方參與協商的機制,到2011年,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轉變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基本完善(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研究擬定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政策,使試點公立醫院逐步實現由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進行補償;二是嚴格執行國家公立醫院建設標準,控制醫院貸款行為;三是定期開展醫療服務成本測算,科學考評醫療服務效率。

3.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通過招商引資等形式,鼓勵民營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院,逐步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2010年工作目標:一是制定公立醫院區域布局和結構調整規劃,完善區域衛生規劃,明確轄區內醫院的設置數量、布局、主要功能、床位規模、大型醫療設備配置,鼓勵社會資本投入醫療服務領域;二是民營醫院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和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務準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落實非營利性醫院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營利性醫院稅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