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隊伍教育活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08 0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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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隊伍教育活動實施方案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指導思想;教育整頓的目標;教育整頓的內容及重點;教育整頓的步驟及措施;幾項具體要求幾個方面進行闡述。其中,主要內容包括: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嚴格依法行政為主要內容,加強教育,強化監督,健全制度、整治目標,一是清查糾正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二是端正執法指導思想,堅持執政為民,三是切實提高隊伍整體素質,使全體干部政治思想有明顯進步;內容及重點,利用辦理“案費證照”以權謀私、循私舞弊、貪污受賄,甚至與犯罪分子相互勾結,充當保護傘等執法腐敗行為、亂收費、亂罰款等執法爭利行為、粗暴管理、野蠻執法、耍威風、搞特權、刁難群眾等執法擾民行為、在市場監管中疏于管理、玩忽職守,推諉扯皮、違法不究等行政不作為行為、越權執法、濫施處罰、重復處罰、以罰代管、以罰代刑、違反執法程序等隨意執法行為、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甚至弄虛作假、偽造案卷等失職瀆職行為;整頓步驟,繼續抓好“四項教育”的同時,有針對性的進行以下幾項學習教育、清理查糾的具體內容重點是“五項清理”、清理對消費者投訴的處理情況;具體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強化督促檢查、嚴格把握政策,切實維護好穩定、建立報告制度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根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開展以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嚴格依法行政為主要內容的隊伍教育整頓實施方案》的要求,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從7月上旬開始到年底在全縣工商系統開展隊伍教育整頓活動,現結合實際情況制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全會精神,按照“兩個務必”和“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以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嚴格依法行政為主要內容,加強教育,強化監督,健全制度,以求真務求的精神抓好隊伍教育整頓,努力建設一支黨和人民信賴的工商行政管理隊伍。

二、教育整頓的目標

一是清查糾正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查處以權謀私、執法腐敗等違法違紀行為,使法律法規規章得到全面正確實施,依法監管、依法行政成為廣大工商干部的自覺行動;二是端正執法指導思想,堅持執政為民,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三是切實提高隊伍整體素質,使全體干部政治思想有明顯進步,工作作風有明顯轉變,法紀觀念有明顯增強,執法水平有明顯提高,執法形象有明顯改善。

三、教育整頓的內容及重點

遵照國家總局提出的開展四項整治的要求,查糾以下問題:

1、利用辦理“案費證照”以權謀私、循私舞弊、貪污受賄,甚至與犯罪分子相互勾結,充當保護傘等執法腐敗行為;

2、亂收費、亂罰款等執法爭利行為;

3、粗暴管理、野蠻執法、耍威風、搞特權、刁難群眾等執法擾民行為;

4、越權執法、濫施處罰、重復處罰、以罰代管、以罰代刑、違反執法程序等隨意執法行為;

5、在市場監管中疏于管理、玩忽職守,推諉扯皮、違法不究等行政不作為行為;

6、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甚至弄虛作假、偽造案卷等失職瀆職行為。

四、教育整頓的步驟及措施

(一)學習教育(7月1日—7月31日)

在繼續抓好“四項教育”的同時,有針對性的進行以下幾項學習教育:

一是認真學書記視察河北時的重要講話和西柏坡精神,加強對干部的“親民、愛民、為民”教育,牢記“兩個務必”,大力弘揚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

二是切實加強權力觀教育。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領導干部為重點,以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為根本,以艱苦奮斗、廉潔奉公為主題,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目標,認真開展權力觀教育。端正執法指導思想,樹立執法為民的觀念,真正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落實到市場監管執法工作中去,自覺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三是加強法紀教育。要以實施《行政許可法》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為契機,以落實中紀委“四大紀律、八項要求”為重點,大力加強法紀教育,使廣大干部增強法紀觀念,自覺遵紀守法,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堅決糾正和防止執法爭利、執法擾民、亂收亂罰、循私枉法等行為。公務員之家

四是加強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開展先進典型的示范教育,形成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濃厚氛圍,激勵全系統廣大干部忠于職守,勇于負責,清正廉潔,執法如山;另一方面運用反面典型進行警示教育,要從阜陽等地和本系統暴露的問題中吸取深刻教訓,使各級干部從反面典型中引以為戒,警鐘長鳴,防微杜濺。

通過學習教育,使全體工商行政管理干部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增強法紀觀念和依法履行市場監管執法職能的責任感、使命感,端正執法指導思想,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盡職盡責加強監管執法,盡心盡力促進改革發展。

(二)清理查糾(8月1日—10月31日)

1、清理查糾的具體內容重點是“五項清理”。

一是清理執法案件。范圍是2003年以來按一般程序辦理的已結案的所有行政處罰案件,重點是涉及食品安全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案件。同時,對涉案行政相對人進行抽樣回訪,征求意見。在清理回訪中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對已辦結存在差錯的案件,要認真查糾,總結教訓。重點內容是:

(1)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有效,證據形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2)辦案程序是否合法;

(3)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定性是否準確,處罰是否適當,是否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4)罰沒物資處理是否依法進行,案卷中是否有物品處理記錄;

(5)辦理案件是否超越法定職權,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案件是否依法移交;

(6)是否對行政處罰案件當事人實施多頭重復處罰;

(7)是否存在偽造案卷或者弄虛作假,擅自涂改、偽造、增減案卷材料等問題;

(8)案件承辦人員是否具有行政執法資格。

二是清理行政收費。對去年以來的行政收費進行清理,主要對照以下項目清理:

A、是否嚴格執行了國家和省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1)國家批準的收費項目及標準;

(2)省批準的收費項目及標準是;

(3)已取消的項目不得繼續收取,如經濟合同鑒證費、私營企業管理費、新舊車輛交易費等;

(4)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有提高標準,擴大收費范圍的項目。

B、是否嚴格執行了“收支兩條線”規定

(5)按省局統一規定分別設置了收入過渡戶和支出帳戶;

(6)帳戶的設置和變更審批手續齊全;

(7)收入按旬及時上繳,無截留、隱瞞、坐支、挪用工商收入現象;

(8)無帳外帳和私設“小金庫”現象。

C、是否嚴謹規范的形式行政性收費職能

(9)收費按項目要求正確使用工商專用票據或財政通用票據,無不開票、虛開票、混開票行為或填寫不規范現象;

(10)有無隨意減免收費行為,有無收人情費、以吃抵費、以物頂費等行為;

(11)是否嚴格執行了省局《關于嚴禁在企業年檢和企業登記注冊工作中搭車收取各類會員費和攤派訂閱報刊等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要求,無搭車收費等違規違紀行為;

(12)執收執罰,定性準確,無亂收濫罰現象。

D、是否嚴格加強了征收監管

(13)收費項目、標準、結果按要求對內對外公開;

(14)按要求定期清理和核銷收費票據,票款一致,無壓款壓票現象。

三是清理對消費者投訴的處理情況。范圍是自去年以來受理、轉辦、未辦的所有消費者投訴案件,以及《中國消費者協會受理消費者投訴導則》落實情況,主要內容是:

(1)未處理案件。對該類案件要一一登記,逐案分析未處理的原因。

(2)已調解案件。隨機選取30%已調解案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進行復查,看是否適用法律得當,履行職責規范。

(3)調解失敗案件。重點分析原因,看是否盡到責任,有無推諉、塞責等不作為。

(4)轉辦案件。重點查看是否存在應轉未轉、超時限轉、轉錯對象和轉后無音現象。

(5)案件處理程序。認真組織抽樣回訪,廣泛征求消費者和經營者意見,重點查看案件處理程序是否符合《中國消費者協會受理消費者投訴導則》等要求;工作人員是否存在吃請受賄、偏袒徇私、推諉扯皮現象。

四是清理對執法人員舉報的辦理情況。清理整頓去年以來省局及各市、縣局受理的群眾舉報特別是署名舉報(電話、信件、網上或來訪舉報)反映對工商執法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情況。看是否逐件查清,按時上報,是否及時歸卷,是否將處理結果反饋舉報人。

五是清理執法隊伍。對在崗執法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在執法崗位,包括綜合執法、登記注冊、監管、行政收費等崗位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執法資格,凡不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均屬清理范圍,重點是:

(1)已在執法崗位而不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要堅決從執法崗位上清理下來。包括在執法崗位上的事業編人員、臨時人員等。

(2)對已在執法崗位,不作為、不依法行政、群眾反映較多的執法人員,要離崗培訓。按照《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待崗培訓辦法》處理。

(3)對那些執法違法,嚴重違紀的執法人員,要堅決調離執法崗位,并嚴肅處理。

2、清理查糾的方法步驟。

此次清理查糾工作采取自查、互查與上級抽查相結合,以自查自糾為主的方式進行,分為自查自糾、聯查互查、重點抽查和整改提高四個階段。8月、9月為自查自糾階段,10月份為聯查互查和重點抽查階段,11月份為整改提高階段。

第一階段自查自糾(自8月1日—9月20日)。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本著公平、公開、公正行使職權,有錯必糾、有責必問的原則,按照本方案確定的清理范圍和清理內容進行全面自查。在自查中,要按照“五項清理”的具體要求認真檢查每一個環節,查閱每一個案卷,每一個投訴,每一項收費,每一件舉報,核實每一位執法人員,看哪些方面與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違背,逐項逐件查清。

(9月20日—9月25日)自查自糾總結匯報。要將自查自糾的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市局隊伍整頓辦公室。

在這一階段,市局整頓辦公室將組成明察暗訪組對各縣(市、區)局的整頓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及時進行通報。

第二階段聯查互查(9月26日—10月15日)。市局在各縣局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組織督查檢查組對各縣清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聯查互查,對重大事件、典型案件進行抽查,借以推動清理工作扎實有效的開展。

第三階段重點抽查(10月16日—10月31日)。市局對部分縣局行政執法案件、行政收費、消費者投訴的處理、對執法人員的舉報辦理以及執法隊伍的清理工作開展情況及自查自糾情況隨機進行單項或綜合抽查。對在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縣局機關和當事人依法進行改正。

第四階段整改提高。在自查自糾、聯查互查和重點抽查的基礎上,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進行整改,特別是對帶有普遍性和比較突出的問題,要深入分析問題存在的原因,找準癥結,堵塞漏洞,建立健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加強監督、促進隊伍素質和執法水平進一步提高。

3、認真處理清查中發現的問題

對發現的問題要根據有錯必糾、有責必問的原則及時予以處理。做到該回訪的回訪,該退款的退款,該反饋的反饋,該追究的追究。對自查出的問題,要采取正當措施依法予以糾正,并將問題及糾正的情況如實上報,不得通過涂改、偽造等非法手段隱瞞和壓制。否則,將依照有關規定,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整改建制(11月1日—11月30日)。

要針對清理查糾中發現的問題,結合貫徹《行政許可法》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認真查找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積極進行整改,健全完善制度。要在繼續嚴格執行國家總局《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六項禁令”》和省局“五條禁令”的基礎上,進一步落實執法責任制度、領導責任追究制度、行政執法行為規范制度和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堅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規范、監督與督察,加強對執法過錯或錯案責任的追究。在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的同時,深入推行政務公開、首辦責任制、公示制等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5、總結驗收(12月1日—12月10日)。

對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進行系統地回頭看,梳理工作,總結經驗,處理問題,查找不足,今后如何鞏固整頓的成果,使依法行政貫穿工商行政監管與執法的始終,各縣局要提出切合實際的工作思路。將半年的教育整頓情況形成書面總結上報市局,同時提出驗收申請。經市局檢查驗收后方可結束。

五、幾項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隊伍教育整頓工作事關全局,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對隊伍教育整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要把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和重大問題,提出切實有效的解決方案。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組織協調作用,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順利開展。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本方案的精神,針對本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將實施報市局隊伍教育整頓辦公室。

(二)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為明確責任、推動清理整頓各項任務的落實,對隊伍教育整頓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清理執法案件由政法科負責;清理行政收費由財務科負責;清理消費者投訴的處理情況由消費者協會負責;清理對執法人員舉報的辦理情況由紀檢組監察室負責;清理執法隊伍由人事教育科負責。各科室將任務分解到人,將完成進度列出時間表。要從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三個環節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整頓規范市場秩序和隊伍教育整頓中工作不力、失職瀆職、以權謀私、徇私舞弊,致使違法違章經營行為得不到查處、隊伍作風中存在的問題得不到懲治,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觸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強化督促檢查。結合正在開展的對國家總局《六項禁令》和省局《五條禁令》執行情況的檢查,切實加強對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檢查和指導。一是按照責任分工,各級職能科室要切實負起督查指導的職責。力戒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不能簡單地以文件傳達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要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的精神,狠抓落實,要真正沉下去,經常深入基層、建立基層聯系點,對基層的教育整頓工作進行檢查督導,確保該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組織執法督察隊或檢查組,對局所行政執法情況及教育整頓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加強督查指導,要通過督查指導,推進教育整頓工作的全面開展。

(四)嚴格把握政策,切實維護好穩定。隊伍教育整頓特別是“五項清理”工作,涉及錢、案、人,涉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政策性非常強,一定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認真調查,嚴格按法律、法規、政策、程序辦理。一定要做到言之有理,處之有據,程序合法,手續完備。要經得起歷史檢驗,不留后遺癥。對一些不明確的問題,要加強請示報告,防止感情用事,不得擅自處理。在清理整頓的過程中,要發揚我黨的政治工作優勢,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確保隊伍的穩定,確保隊伍教育整頓任務的順利完成,確保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建立報告制度。為便于溝通情況,指導工作,各科室所每月20日前將本月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進展情況書面上報縣局整頓辦公室,重要情況和典型案例隨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