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基礎設施安全建設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14 0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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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基礎設施安全建設整治工作方案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組織領導;專項整治檢查的內容;專項整治的方式;專項整治和檢查的步驟;工作要求幾個方面進行闡述。其中,主要內容包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管理,確保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有效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特別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為了加強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成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專項整治領導組。檢查內容,對施工企業檢查的主要內容、對各鎮(街道)、各有關單位及行管部門檢查的主要內容。整治方式,施工企業自查自整、各鎮(街道)、各有關單位及行管部門全面排查整治。為鞏固交通基礎設施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成果,確保取得實效,各施工企業和行業管理部門要來個回頭看。工作要求,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規范檢查,嚴格執法、廣泛宣傳,完善舉報機制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管理,確保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有效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特別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的總體部署,制訂我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重點突出、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深化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努力形成“政府統一領導、行管部門及業主監管、施工企業負責、監理單位監督、參建各方齊抓共管”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有效整治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現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狀況穩定發展,為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

(一)專項整治領導組

專項整治領導組主要負責組織制訂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有關工作制度,對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統一安排,統一部署。市專項整治領導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專項整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組長:*市交通局局長

常務副組長:*市交通局總支書記

副組長:各鎮(街道)分管交通基礎設施的副職

成員:各鎮(街道)交通基礎設施具體承辦人

(二)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質監站,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安排,跟蹤了解全市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專項整治情況的收集、匯總、梳理、通報、上報等工作;匯總、收集和處理全市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中有關舉報案件。

辦公室主任:*市交通局質監站站長

三、專項整治檢查的內容

(一)對施工企業檢查的主要內容

1、是否按照市政府本次專項整治總體要求,進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制訂了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配齊了工作人員,建立了專項整治責任制;是否對企業內影響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的隱患進行了無一遺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進行了認真整改。

2、是否領取了國家和我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證照,有關證照的來源是否合法;主要責任人、項目經理、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有考核合格證或從業資格證,各類證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對從業人員進行了全員培訓,新工人和轉崗工人是否按要求做到了先教育再上崗。

3、是否存在違法分包、轉包行為;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資金、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4、是否建立健全了施工安全責任制,是否層層簽訂了安全責任書,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實,是否建立了企業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項目經理具體負責、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施工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是否落實了重點路段、重點部位、重要環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人和重大安全隱患跟蹤排查治理的機構和責任人。

5、是否貫徹落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條例》、《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臺帳是否建立;是否設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置了專(兼)職安全管理員;項目經理是否按時召開安全管理工作會,研究解決影響施工安全的重大問題。

6、是否建立了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機構;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員工作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工程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在開工前是否報監理處批準并落實到位,是否制訂了符合本單位實際、具有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是否按規定如實上報施工安全事故,是否存在瞞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現象;是否按《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6)478)要求,進行安全生產費用計取和使用。

7、施工企業的現場辦公、生活區與生產區是否相對分開,是否避開容易引發地質災害的陡坡、溝谷及山洪排泄區域,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對施工現場入口處、超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基坑邊沿、爆破物等危險部位是否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對爆破、易燃等危險用品是否定人、定崗、定責任,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易發生火災的施工部位是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8、是否針對高填深挖施工、水上施工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采取了相應的防范措施。高填深挖施工主要是防邊坡坍塌、防高處墜落、防建材打擊等;水上施工主要防基礎塌陷、防落水、防洪汛等。

9、是否針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中容易發生的高處墜落、車輛傷害、觸電、坍塌、物體打擊、起重傷害、放炮等事故制訂了防控方案,措施是否落實,安全技術操作程序是否有針對性;施工單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式腳手架、滑模爬模等自行式架設設施是否經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是否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登記。

(二)對各鎮(街道)、各有關單位及行管部門檢查的主要內容

1、是否按照本次專項整治總體要求,對本轄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對轄區內影響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的隱患進行了無一遺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對排查摸底中發現的非法施工企業都列入了取締名單,并實施了取締;是否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施工企業都列入了停產整頓名單,并采取了停產整頓措施;是否對證照齊全、具備安全生產的施工企業加強了日常監管;是否對所有列入取締、停產整頓的施工企業進行了公示。

2、是否建立了“政府統一領導、行業管理部門及業主依法監管、施工企業全面負責、監理單位認真監督、參建各方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是否將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工作納入了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之中,實行了同步規劃、同步安排、同步實施、同步考核。

3、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對考核指標進行了層層分解,簽訂了安全目標責任書,并實行嚴格考核;是否建立了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班子成員和各級管理部門“一崗雙責”的安全生產領導責任體系,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召開安全例會,研究解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問題,會議確定的事項是否得到全面落實。

4、是否建立和落實了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舉報獎勵制度、事故責任約談制度、聯席會議制度,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制度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等各項制度。

5、是否建立了能夠適應當地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是否配足配強了監督管理人員;是否建立了本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應急救援體系,編制了應急預案,配置了相應的人員和裝備;是否落實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管理經費、裝備。

6、是否建立健全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是否對不認真履職、不作為、亂作為的有關鎮、街道、單位和個人進行了事前責任追究;是否依法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事故組織了調查處理,并按時結案。

四、專項整治的方式

此次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按照“企業全面自查自整、各鎮(街道)、各有關單位及行管部門全面排查整治”的方式進行,要做到對全行業、全領域、各級各類企業的全面覆蓋。

(一)施工企業自查自整

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施工企業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本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主要內容,進行對照檢查,并分類采取措施:

1、凡不具備安全生產資格條件從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施工企業要清退出施工工地。

2、凡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立即制訂整改方案,并明確整改責任人,落實整改資金,限期進行整改,凡不積極整改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3、凡證照齊全,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企業,要加強日常安全管理,落實安全措施,確保營運安全。

(二)各鎮(街道)、各有關單位及行管部門全面排查整治

在施工企業自查自整的基礎上,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對轄區內所有施工企業進行無一遺漏的排查,并采取相應的整治措施。

1、對無任何證照,非法從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施工企業要列入清理取締名單,并清退出施工工地。

2、對證照不全(包括證照過期)或雖然證照齊全但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施工企業,要列入停業整頓名單,責令停業整頓,整頓之后要復產的,須經項目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3、對其他證照齊全、符合條件的施工企業,列入正常施工企業名單,加強日常監管。

質檢站要將本轄區內所有施工企業按上述三種類型分類登記造冊,并經分管副局長和局長分別簽字后上報市人民政府。同時,要將以上三種類型企業在市各新聞媒體上公示。

五、專項整治和檢查的步驟

專項整治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安排部署和宣傳發動階段(半個月)

各有關部門要成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根據市專項整治領導組的總體部署,制訂本單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配齊工作人員,建立專項整治責任制,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發動,做好專項整治和檢查的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階段:建設項目從業單位全面自查自整,項目管理單位組織全面排查整治(2個半月)

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從業單位,由建設單位牽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參加,具體實施自查自整工作。在檢查中發現問題和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重大事故隱患要制訂整改方案,落實監管人員,明確工作責任,確保施工安全。

行業管理部門組織全面排查整治,將排查出的三類施工企業進行分類登記和分類整治,由單位一把手簽字、局分管副局長、局長簽字后報市人民政府。

第三階段:整治階段(6個月)

市專項整治領導組將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并迎接省、市、縣三級聯動檢查工作組的檢查,按檢查的要求進行再整改。

第四階段:“回頭看”再檢查及總結階段(2個月)

為鞏固交通基礎設施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成果,確保取得實效,各施工企業和行業管理部門要來個回頭看。市專項整治領導組對專項整治工作認真、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彰獎勵,對專項整治工作不認真、走過場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批評,對問題突出的責令延長專項整治期限,并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深刻理解交通基礎設施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重大舉措,對于推進我市實現轉型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單位的行政一把手是交通基礎設施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要通過層層簽訂專項整治目標責任書,把專項整治各項具體工作落實到各部門和各單位,落實到人。

(二)規范檢查,嚴格執法。各單位要制訂嚴密的交通基礎設施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建立專項整治的責任制,落實專項整治負責人和參與者的責任。要建立完善的專項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規范專項整治檢查工作。要充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對安全生產情況做出客觀準確的評價。對應檢查而沒有檢查或檢查后仍發生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和檢查人員的責任。

在檢查期間,要嚴格檢查程序。檢查工作組要將檢查結果形成書面檢查反饋意見告知被檢查單位,發現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和問題或違法行為時,要向被檢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等執法文書。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有關安全生產事前問責和事后問責相結合的要求,對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不認真,敷衍塞責,要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廣泛宣傳,完善舉報機制。加大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途徑廣泛宣傳開展交通基礎設施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要主動邀請有關新聞媒體參與,加大輿論監督力度,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要廣泛推廣,對專項整治工作認真,組織得力,成效顯著的單位要表揚,對專項整治工作認識不到位,工作不認真、整治工作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公開曝光,推動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