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品和學生車輛接送治理方案

時間:2022-04-23 0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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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品和學生車輛接送治理方案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指導思想;工作任務和目標;工作職責;實施步驟;工作要求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學校食品安全和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關系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千家萬戶的幸福和社會穩定、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加強學校食堂、校內商店(小賣部)和校園周邊小飯桌、小餐館及飲食流動攤點管理、加強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嚴禁農用車、改裝車、拼裝車、報廢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無證駕駛、非法營運以及酒后駕車、超速、超載接送學生、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加強督導,確保實效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學校食品安全和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關系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千家萬戶的幸福和社會穩定。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教育部等十部委第23號令)和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5〕9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自2010年3月3日起至4月3日,利用一個月時間,在全市深入開展學校食品安全和學生接送車輛專項治理活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按照“政府組織、部門負責、依法治理、規范提高”的原則,立足長效管理,健全工作機制,扎實開展學校食品安全和學生接送車輛專項治理活動,切實維護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為學生創造健康和諧的成長環境,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工作任務和目標

1、加強學校食堂、校內商店(小賣部)和校園周邊小飯桌、小餐館及飲食流動攤點管理,完善落實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糾正各種違規行為,增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倡導健康的飲食和衛生習慣,提高學生食品衛生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學生飲食安全。

2、加強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嚴禁農用車、改裝車、拼裝車、報廢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無證駕駛、非法營運以及酒后駕車、超速、超載接送學生,杜絕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確保中小學生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三、工作職責

1、安監局:充分發揮監督、檢查、指導、協調作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開展專項治理活動,確保取得實效。

2、衛生局:

(1)對學校食堂衛生環境、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進貨質量進行安全把關,指導其認真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票索證、購銷臺帳等制度,重點檢查食堂后廚有無過期、霉變和腐敗食品及原料等。

(2)對校內商店(小賣部)及學校周邊食品經營攤點進行拉網式檢查,重點檢查從業人員有無健康證,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帳和質量承諾等制度是否落實,嚴厲查處銷售“三無”食品和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過期變質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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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嚴格按照《河北省小飯桌衛生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加強校外小飯桌規范管理,重點檢查有無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及衛生管理制度、衛生防護措施等落實情況,嚴厲查處利用有毒有害、變質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加工食品等違規行為。

3、工商局:對校內及學校周邊商店(小賣部)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4、公安局:重點查處學生接送車無證駕駛、車輛超期報廢或車況不良、超載和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等行為。

5、交通局:重點查處無營運手續私自接送學生(黑出租)和學生接送車超載等行為。

6、教育局:

(1)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學校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學生飲用水、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學生健康教育、學校衛生督查等規章制度,保持食堂環境和食品加工操作的衛生清潔,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水源管理,嚴防各種食源性疾病發生。

(2)加強學生安全教育,發放告知書,與學生家長簽訂協議,教育學生不乘坐沒有營運手續和安全保障的黑出租。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為符合條件的學生接送車輛發放標志牌,建立檔案,規范管理。

7、監察局:按照“干部作風建設年”工作要求,對專項治理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不作為、亂作為行為。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3月3日—3月5日)。市政府召開會議,對全市學校食品安全和學生接送車輛專項治理活動進行安排部署,明確總體工作目標和各部門工作職責。各有關部門分別制定詳細的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細化責任目標,廣泛開展宣傳活動,營造學校、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共同支持專項治理活動的良好氛圍。

(二)集中治理階段(3月6日—3月28日)。由安監部門牽頭,組織教育、衛生、工商等部門,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食堂、校內商店(小賣部)和學校周邊的小飯桌、小餐館及飲食流動攤點等進行拉網式檢查,實施規范管理和集中治理,有效防止學生飲食安全事故發生;組織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門加強學生接送車的摸排,重點查處“黑車”、“病車”和無證駕駛、非法營運及酒后駕駛、超員接送學生等違法行為,對查獲車輛從嚴處罰,對不符合規定條件和不規范的接送車輛堅決停運,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規范提高階段(3月29日—4月3日)。按照“整改一批,提高一批,取締一批”的原則,對各級各類學校食堂、小賣部及學校周邊小飯桌、餐飲攤點進行規范管理,嚴格落實衛生許可、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帳和質量承諾等制度,對達標單位規范管理,經整改仍不能達標的依法取締,保障學生飲食安全;深入宣傳安全知識,做好學生和家長的思想工作,引導學生自覺拒乘不規范接送車輛,不斷完善學生接送車輛長效管理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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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活動結束后,各職能部門于4月8日前向市政府作出書面工作匯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學校食品安全和學生接送車輛治理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的一項重要措施。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學校食品安全和學生接送車輛專項治理活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將專項治理活動列入當前重要工作內容,統籌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進行。

(二)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學校食品安全和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問題,涉及部門多,工作任務重,需要各部門、各單位相互配合,通力協作。安監、教育、衛生、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要圍繞各自工作職責,進一步明確任務,細化責任,加大工作力度,全力開展專項治理工作。要建立經常性的工作聯系和信息通報制度,確保工作信息暢通,銜接有序,措施有力。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加強學校安全知識的廣泛宣傳。在專項整治活動期間,電臺、電視臺、報紙要設置專題和專版,緊密配合治理活動進程,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傳報道,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參與治理活動的濃厚輿論氛圍。

(四)加強督導,確保實效。市政府督查室要安排專人,對專項治理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治理活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