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方案

時間:2022-04-27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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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方案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指導思想;工作目標;組織機構;實施步驟;保障措施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以構建消防工作社會化格局為目標,通過推進“四個能力”建設活動,力爭使全市社會單位消防組織制度進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職責進一步明確、市政府成立市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制作“四個能力”建設光盤,達到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家一份、按照“四個能力”建設標準,確定10種類型單位、檢查驗收分兩個階段、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多措并舉、開展評比表彰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等法律法規,市政府決定在全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深入開展以落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升火災自防自救能力的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即:檢查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建設活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加強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推進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提高火災防控能力,夯實社會消防安全根基,積極構建社會單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標

以構建消防工作社會化格局為目標,通過推進“四個能力”建設活動,力爭使全市社會單位消防組織制度進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職責進一步明確,消防設施完好率達到90%以上,消防檔案資料等軟件建設全部達標,人員培訓率達到在職人員的80%以上,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重點崗位和重點工種的操作人員培訓率達到100%,單位火災隱患的整改率達到90%以上。

2009年,80%的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完成“四個能力”建設任務,60%以上的縣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完成建設任務,30%以上的派出所列管單位完成建設任務,15%以上的其它社會單位完成建設任務。2010年6月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完成建設任務,其它社會單位在消防監督檢查過程中逐步進行推廣。

三、組織機構

市政府成立*市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公安局副局長*、市消防支隊支隊長*,政委*任副組長,市消防聯席會成員單位主管領導和市消防支隊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支隊,辦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隊副支隊長兼防火處處長*擔任,具體負責“四個能力”建設活動的組織實施。

四、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4月28日至4月30日)

印制《*市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手冊》,制作“四個能力”建設光盤,達到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家一份,試點單位人手一冊。組織召開“四個能力”建設動員會,全面部署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

(二)建立試點階段(5月1日至5月20日)

按照“四個能力”建設標準,確定10種類型單位,分別在市級和縣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確定建成45個試點(分配方案附后),總結經驗,5月中旬召開現場會,觀摩交流,進行推廣。

(三)重點推廣階段(2009年5月20日至2010年6月30日)

2009年5月開始,在全市社會單位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活動。市消防支隊、各消防大隊分別實行黨委成員“分片包干”、防火監督人員“蹲點指導”,深入基層大隊和社會單位現場指導。2010年6月30日前,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完成建設任務,30%以上的其它社會單位完成建設任務,并在以后監督檢查過程中,把此項工作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全力推廣。

(四)檢查驗收階段(2009年12月、2010年6月)

檢查驗收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今年年底,市政府組織對市、縣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驗收,派出所對其列管單位進行驗收,其它社會單位抽驗;第二階段,2010年6月底,市政府組織對全市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活動進行全面驗收,并對驗收情況進行通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會單位要成立推進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組織機構,嚴格根據本《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和時限,具體細化分解責任,明確任務、人員、方法、進度、時限和獎懲,制定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逐一抓好落實,做到層層有責任,人人有壓力,真正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堅持多措并舉。通過開展全員消防知識培訓、消防宣傳、消防技能比武、全方位應急疏散演練、火災隱患自查整改等活動,把“四個能力”建設轉化為社會單位的自覺行動,真正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的消防工作新機制,切實解決社會單位消防組織不健全、制度不落實、火災隱患整改不到位、員工防滅火能力不強等諸多問題,全力構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和火災防控體系,不斷提高社會單位防范和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

(三)開展評比表彰。結合活動開展情況,將在各社會單位之間對“四個能力”建設工作進行互查互評,通過觀摩評比,交流經驗,取長補短,實現共同提高。全市還將開展“四個能力”優秀單位評比活動,對評選出的“四個能力”優秀單位,作為年終省、市消防工作先進單位評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