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林權機制改善工作執行方案
時間:2022-05-30 0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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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政府《關于開展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黔府發42號)和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筑府發〔2007〕54號)文件精神,全省已從12月起將用三年時間分兩批次完成貴州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作為第二批次,為確保在11月前完成此項工作,結合我區實際,特擬定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下簡稱“林改”)工作實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內容
(一)成立機構。鎮、片區工作組、村成立由黨政“一把手”任組長的林改工作領導小組,分管領導負責的辦公室,落實好人員,負責林改全過程的組織協調,處理改革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區林改辦要從相關部門抽調精干得力人員,專職負責從事林改工作,并配置適應工作需要的相關設備。全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形成“區直接領導,鎮、片區工作組組織實施,村具體操作,部門搞好服務”的工作機制。
(二)宣傳發動。制定林改宣傳方案,有計劃、有步驟、有措施逐級召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動員會議,統一思想認識,全面安排部署林改工作。鎮、片區工作組要組織村、組召開干部會議、黨員會、村民大會,全面發動林改工作。調動各種宣傳媒體,采取豐富多彩、行之有效的宣傳形式,廣泛深入宣傳省政府《意見》和市政府《意見》,宣傳林改的目的、意義、政策法規、方法步驟等,使林改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使廣大林農群眾了解林改、支持林改、參與林改。林改辦要以市政府《意見》為基礎,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向全區林農朋友印發2次以上公開信和“政策問答”等宣傳資料。
(三)組織培訓。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區林改辦負責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辦事機構工作人員、鎮、片區工作組主要領導和村(組)林改工作人員等進行政策及業務培訓,確保參與林改的工作人員都能正確運用相關政策法規,統一思想,統一方法、步驟和標準,保質保量完成林改工作。
(四)調研摸底。組織開展調查摸底,掌握全區及各集體經濟組織林權現狀、存在問題。調查摸底的主要內容是:一是資源狀況,包括總人口、農業人口、土地總面積、林業用地面積、森林總面積、商品林面積、公益林面積,特別是森林資源狀況,一定要在森林分類區劃的前提下,統計區、鎮、片區工作組、村商品林、公益林和商品林區規劃的宜林荒山荒地面積。二是林權現狀,包括國有林面積、已發林權證的國有林面積、集體林面積、集體經營面積、自留山面積、責任山面積、宜林荒山荒地面積,是否發放林權證或其他土地權屬證明、面積多大。三是林業稅費現狀,包括目前征收的稅費種類、征收比例。四是經濟收入現狀,包括年財政收入,來自林業的稅收、年財政支出、農民年人均收入、農民年均收入來自林業的比重。五是林業管理現狀,包括林業行政事業人員數、納入財政支出的人數、財政預算內林業行政事業經費、林業行政事業經費實際支出。六是集體林場經營現狀,包括鄉村集體林場、股份制林場、聯戶林場面積有多大、林木蓄積有多少、股份怎樣分配、農民是否得到紅利、是否滿意。七是承包造林大戶面積有多大、有無承包糾紛等林權現狀和相關情況等,為制定林改實施方案做好充分準備。
(五)制定方案。根據市政府《意見》和《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林改辦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區政府審批,并報市林改辦備案。根據批準的區林改方案,鎮、片區工作組要制定林改方案報區政府審批。各級制定的林改實施方案既要符合有關政策規定,又要順乎村情民意,具有適應性和可操作性。各集體經濟組織的林改實施方案要結合村情,做到一村一案,不要千篇一律,照套上級方案。村組制定的具體實施方案,應當經村民大會或者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與會人員數應超過應到人數的三之二,同意林改方案人員數應超過三分之二,通過后的林改實施方案經鎮政府(工作組)審核,報區政府審批。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要實行“四簽兩不準”,即會議通知簽收、開會簽到、林改方案簽字、票決簽名,不準請人代簽、不準用圓珠筆或鉛筆簽字。
(六)完善制度。一是制定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完善相關制度。制定林地承包流轉登記發證辦法和林木采伐審批程序,落實服務承諾制、林木采伐審批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等具體規定,建立健全林農負擔監測、信訪舉報、檢查監督、案件查處等各項制度,設置公開投訴舉報電話。二是制定林改工作相關制度,既林改檔案管理制度、技術人員管理制度、重大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工作制度、督促檢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及林改獎懲制度等。三是實行林改工作“一票否決”制。區、鎮、片區工作組、村三級層層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簽訂林改工作專項目標責任書,對林改工作不合格的單位和個人年終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七)組織實施。清理整頓涉林稅費項目,向社會公布保留的各類稅費項目、標準、收取辦法和投訴電話。組織副縣級領導干部帶隊、深入林改工作一線,督促檢查林改工作,鎮、片區工作組組織副科級領導牽頭組成工作組進駐各行政村組,開展明晰山林權屬,引導農戶自主選擇“均山”、“均股”、“均利”等改革方式,依法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開展林權勘驗、登記和林權證發放工作,按照“申請、審核、勘查、公示、頒證、建檔”六個步驟,及時核發國家林業局制定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統一實行計算機登記、打印、建檔、統計、查詢。發(換)林權證實行實行“三榜定權”,即林改前狀況一榜,林改實施方案二榜,林權發證三榜。統一采用1:10000比例尺的地形圖作為林權證附圖;統一建立證書圖表資料與計算機儲存的數據資料相結合的林權檔案。
(八)督促檢查。區政府成立督導組,對林改實施全過程進行督促檢查,編制全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簡報。同時,鎮、片區工作組分別成立工作組,抽調基層工作經驗豐富、熟悉農村政策的同志,深入一線指導林改工作,解答有關政策,檢查工作質量,督促工作進度。各級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林改實施情況的跟蹤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林改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協調調度,確保各項林改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實到位;加強信息報告和交流,每月須向政府或上一級林改辦報告林改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每個階段結束后上報階段總結,遇到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九)檔案管理。檔案管理是林改過程中一項極其重要的基礎工作,完整、準確、系統的林改檔案,是林改工作的客觀反映和重要的歷史見證,是鞏固改革成果、維護林地權利人合法權益、穩定和完善農村林地承包關系的重要保證。區林改辦要制定林改檔案管理制度,落實檔案管理工作領導負責制和檔案管理人員責任制,監督和指導鎮、片區工作組、村做好林改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方面工作。
林改檔案管理要與林改工作同步進行,確保林改全過程檔案資料的完整、準確。區檔案局和區林業綠化局要加強對林改檔案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完整、規范的林改檔案原件由國家檔案館保存。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根據全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安排意見,并結合實際,全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12月—2月)
1.12月中旬,按照全市林改工作統一安排,區政府成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區發革、林綠、財政、公安、維穩、國土、農水、司法、民政、檔案、監察、稅務等部門及鎮、片區工作組作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1月上旬,召開全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會,傳達貫徹貴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和全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精神,統一思想,提高對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認識,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安排部署各項工作。(工作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林改辦)
3.1月上旬,組織林改辦業務骨干參加省、市林改辦組織的培訓班,并安排鎮、片區工作組業務骨干分批培訓。(工作責任單位:區林改辦)
4.1月中旬,以區委、區政府名義擬制致全區林農朋友的公開信,并印發給農戶;組織工作組深入村、戶,宣傳林改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工作責任單位:區林改辦)
5.1月中旬,制定林地承包流轉發證、林木采伐審批具體操作辦法和重大森林案件應急處理辦法,建立林農負擔監測、信訪舉報、檢查監督、案件查處等各項制度。(工作責任單位:區林改辦)
6.1月底,按照全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安排意見,調查需弄清轄區內七個方面的情況。依據省林改辦統一制定基本情況調查表結合我區實際,制定細致的調查提綱,發到鎮、每個村,摸清基本情況。此項工作由鎮、片區工作組組織實施,區林改辦負責上下聯絡和匯總。
7.1月底,全面清理整頓涉林稅費項目,向社會公布保留的各類涉林稅費項目、標準和收取辦法。(工作責任單位:區林改辦)
8.2月中旬,區林改辦根據省、市《關于開展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報市政府審批后,再報市林改辦備案。(工作責任單位:區林改辦)
9.2月底,鎮、片區工作組要根據批準的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經區政府審批后,報區林改辦備案。此項工作由區林改辦負責指導,鎮、片區工作組于2月底前完成。
(二)實施階段(3月—9月)
1.3月初,公布木材采伐審批制度,即服務承諾制、一次性告之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同時開展林地、林木確權外業工作。
2.4月上旬,林業部門行政事業經費全部納入財政預算。
3.5月中旬,召開全區林改情況工作匯報會。
4.6月中旬,召開全區林改情況經驗交流會,收集林改工作經驗,匯總上報市林業主管部門。
5.8月底,完成勘界確權外業資料整理。
6.9月上旬,勘界確權內業資料整理。
7.9月底前,完成明晰山林權屬,簽訂承包合同,核發林權證書工作及落實公益林管護責任。
(三)總結階段(12月)
1.11月上旬,向市林改辦上報林改主體改革工作總結材料。
2.12月中旬,收集整理歸檔林改資料,接受市、區兩級組織的聯合檢查驗收,向市林改領導小組寫出總結報告。
3.11月下旬,組織召開全區林改工作總結會。
三、檢查驗收
(一)組織領導,措施保障情況。鎮、片區工作組、村是否及時成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有固定工作場所和辦公設施,按要求落實工作經費;主要或分管領導能經常深入基層開展相關調研,發現和解決林改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工作方案、階段工作計劃、經驗材料及階段工作總結齊全詳實;村組召開了黨員、干部會和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制定林改工作實施方案、逐級召開了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對林改工作人員進行了相關政策和技術培訓,落實了工作責任制;宣傳工作深入廣泛,實現了動員廣大林農積極參與和支持林改的目標。
(二)依法依規,規范操作情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林改工作實施方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能夠穩妥處理自留山、責任山和已流轉的山林權屬;林改程序和操作過程公開、公平、公正,集體山林流轉收入的70%以上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分配和使用公開,且接受了鎮政府、片區工作組、村民委員會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監督。
(三)明晰產權,落實主體情況。90%以上的林地、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歸屬明晰,經營主體落實,簽訂或補充完善了林地承包合同。
(四)完善制度,換發林權證情況。林地承包合同流轉登記發證管理辦法、林木采伐審批具體操作辦法、重大森林案件應急處理辦法等各項制度齊全,內容具體全面,操作性強;在規定時間內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林權證發(換)率達80%,做到程序合法,手續齊備,證(圖)地相符,圖、表、冊一致,不重不漏,科學管理,基層組織和林農無異議;林權檔案保管安全、完整,能有效利用。
(五)規范稅費,減輕負擔情況。按照《意見》收費,對涉林稅費項目及時進行了全面清理,并向社會進行了公布;區、鎮、片區工作組、村不合理收費全部取消;林業部門的行政事業經費全部列入財政預算,并足額撥給;建立健全了林農負擔監測、信訪舉報、檢查監督、案件查處等各項制度,嚴肅查處亂收費行為。
(六)改善管理,放活經營情況。實行了采伐指標公示制度,全面清理了對木竹進行壟斷經營和地區封鎖的政策,廢止或修改了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地方規定;依法制定了操作性強的木竹采伐管理制度。
(七)強化監管、規范流轉情況。轄區內未發生重大亂砍濫伐林木、亂占濫用林地案件,資源保護、林政管理秩序良好,林業行政案件查處率達95%以上;公益林補償資金落實到位,并落實管護責任制;已經流轉山林合同主體、形式、內容得到了完善,改革后讓利部分落實到山主,林權流轉規范,符合法定程序。
(八)社會穩定,群眾滿意情況。山林權屬和承包糾紛及群眾反映林改問題得到及時調查,認真研究,妥善處理,未發生群體事件或糾紛械斗,林改糾紛調處率達80%以上;群眾與基層組織對林改反映良好,造林育林的積極性顯著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堅持各級黨政“一把手”為林改第一責任人,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簽訂目標責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能和職責,堅持分工與協作,形成合力抓好林改。落實工作責任制,建立責任過錯追究制度。
(二)加強部門聯動,落實部門責任。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當前農村改革的一項重大工作,各主要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落實部門責任制,不得推諉扯皮,不得有刁難現象;要提高辦事效率,為林改工作搞好服務,保質保量完成林改任務。
區林業綠化局:承擔林改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指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負責林改工作的技術指導。
區民政局、區國土分局:組織、協調、指導區際行政區域界線的認定,參與區、鎮(組)際邊界爭議的調查與調解,負責做好鎮與片區工作組之間,村與村、組與組之間的邊界爭議的調解與處理。
區財政局:在預算中安排必要的林改工作經費,監督管理林改經費的使用。
區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區直相關部門、鎮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省、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的情況;負責調查處理違反國家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
區檔案局:指導林改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推進檔案管理規范化、科學化、現代化建設;為林改檔案資料查詢提供無償服務。
區委宣傳部:圍繞國家、省、市、區關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精神,廣泛開展新聞宣傳;做好林改政策宣傳報道工作,組織指導報道林改動態、林改典型,對林改中出現的林業案件進行跟蹤報道。
區維穩辦、區公安分局:制定林改工作應急預案,處置林改工作中突發事件,為林改工作保駕護航。
區信訪局:負責林改信訪事項的指導、協調、督查、督辦工作,并按照分級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協助處理好林改信訪問題。
其它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職責,協調對接好林改工作,確保林改工作保質保量完成。
(三)積極籌集資金,保障林改經費。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工作量大,必須在財力上給予充分保證。除中央、省、市給予的林改補貼外,工作經費納入今年全區財政預算。林改資金的使用要編制方案,嚴格管理,逐級審批、??顚S?。
(四)充分尊重群眾意愿,依靠群眾推進改革。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直接關系到林農的切身利益,必須充分尊重群眾意愿,依靠群眾推進林改。堅持“確保農民得到實惠”的原則,在改革中要把林改的政策完全交給群眾,從制訂林改方案開始就由群眾決定,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實施。要使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結果讓多數農民滿意,通過改革充分調動林農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并始終把這一目標作為衡量改革是否合格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五)堅持按照政策法規,規范實施林改工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影響面大,必須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要認真學習《憲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合同法》、《繼承法》等法律法規,嚴格按省的《意見》及市的《意見》和本實施方案執行,準確把握政策,嚴格工作程序,確保林改工作不走樣。
(六)嚴格技術操作規程,保障確權發證質量。充分認識林權證的法律地位,保證林權證所填寫的面積和所繪制的宗地圖面積相吻合,確保林權證的質量。鎮、片區工作組應確定一名業務技術總負責人,保證業務技術操作工作的統一和規范。嚴格按照有關技術操作規范開展林地確認、勾繪四至界線圖、填寫林地宗地各表格,微機錄入正確。勘界時必須要有林權相關權利人、勾圖技術員、填表員、其它勘查人員在場并在《林權登記申請表(內表)》上簽名或蓋章。各級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技術工作的督導檢查,正確處理進度和質量的關系,堅持質量第一,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不斷總結完善,穩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
(七)加大林權爭議的處理力度。鎮、片區工作組要高度重視林權爭議的處理,成立林權爭議處理機構,負責處理本轄區發生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在處理過程中堅持“逐級負責、分級調處,主動協商、民間調解為主”的原則。
(八)建立健全獎懲激勵機制。區政府將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列入綜合目標考核,制定工作職責和工作紀律,建立健全獎懲機制、責任追究和過錯追究制度。對林權制度改革開展較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對工作不負責、不認真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九)加強信息溝通和檢查指導。在工作中要加強上下級之間的信息溝通,出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區林改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組織力量對鎮、片區工作組、村情況進行指導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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