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生豬封閉運輸工作執行方針

時間:2022-05-30 0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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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生豬封閉運輸工作執行方針

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貴州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生豬定點屠宰場必須配備符合國家要求的生豬產品運輸工具。市人民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的意見》、《市生豬定點屠宰整改工作實施方案》、《市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流通管理辦法》,目前,全市生豬屠宰行業基本實現機械化屠宰。市商務局、衛生局、公安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生豬產品運載工具統一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生豬屠宰場應配備統一規范的生豬產品運輸車輛,防止二次污染。為保障人民群眾食肉安全,實現我市生豬產品規范化運輸,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生豬屠宰行業現狀

全市生豬屠宰行業實行機械化改造,3月28日,全市基本實現了生豬機械化屠宰,各區、市、縣完成了定點屠宰場生豬機械化屠宰的目標。目前,三縣一市定點屠宰場結合實際,已經完成了生豬產品封閉運輸,但我市中心城區定點屠宰場生豬產品運輸方式卻未得到有效改善,現有運輸方式人貨混裝,衛生狀況低下,生豬產品在運輸環節中存在二次污染,給人民群眾的食肉安全埋下隱患。根據《條例》和《辦法》要求,《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三章第十四條規定:“運送片肉必須使用防塵或者設有吊掛設施的專用車輛,不得敞運?!蔽沂懈鲄^范圍內定點屠宰場生豬產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國家標準進行規范。

二、充分認識生豬產品封閉式運輸的重要意義

豬肉作為人民群眾的主要食肉品種,其安全與否涉及千家萬戶,直接影響到市民的食肉安全。目前,屠宰場機械化生產管理逐步轉入正軌,國家和省就豬肉安全有嚴格要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充分認識統一規范生豬產品運輸工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推進生豬產品運輸工作,確保人民群眾食肉安全。

三、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統一規范生豬產品運輸工具工作領導小組”

為了更好地推進我市生豬產品統一運輸工作,成立“市統一規范生豬產品運輸工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自身職責,切實作好統一規范生豬產品運輸工具的有關工作,及時處理和協調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全市統一規范生豬產品運輸工具工作的順利進行。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市統一規范生豬產品運輸工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屠宰監管處,由屠宰監管處處長李丕鑫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四、工作目標

對全市生豬定點屠宰場生豬產品運輸工具進行全面清查,凡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生豬產品運輸工具必須清退,各生豬定點屠宰場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好生豬產品運輸工具的配備,全市在12月30日統一實行封閉、吊掛車輛運輸生豬產品。

五、實施步驟及期限

(一)7月1日至8月31日,各區政府要擬定規范生豬產品運輸工具實施方案,屠宰場做好規范運輸工具的計劃,做好前期屠宰經營戶及市場零售戶的宣傳工作。

(二)9月1日至10月31日,根據擬定的方案,各區政府要認真抓落實,落實運輸人員、車輛、管理制度。市統一規范生豬產品運輸工具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商務、衛生、交警部門對全市生豬定點屠宰場統一規范運輸情況逐個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反饋當地政府。

(三)11月1日至12月30日,各定點屠宰場逐步推進使用規范的生豬產品運輸車輛進行運輸,12月30日全市統一實施生豬產品規范運輸。本著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區政府要組織轄區職能部門檢查運輸情況,嚴禁不合格的生豬產品運輸工具進入定點屠宰場,及時協調解決運行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四)12月31日,由市商務局會同衛生、公安交警部門對全市生豬產品封閉運輸工作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上報市政府。

六、各區政府及職能部門職責與分工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市生豬定點屠宰整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各區人民政府及各職能部門要按照領導小組統一安排,結合各自職能,密切配合,協同一致,共同推進生豬產品規范運輸工作。本著屬地管理原則,各區政府分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對轄區內的屠宰廠(場)生豬產品實施規范統一運輸負責,商務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為具體責任人。具體職責與分工如下:

(一)市商務局負責生豬產品規范運輸的牽頭協調工作,負責與公安交警部門進行協調,辦理生豬產品專用運輸車輛市區通行證,會同農業、衛生、工商、公安等部門對各區生豬產品封閉運輸工作進行有效監督指導和服務。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貫徹落實生豬屠宰管理法規、規章和有關標準,組織轄區內生豬定點屠宰場嚴格按照市政府統一規定的時間,保質保量完成生豬產品封閉運輸任務,接受市檢查組的檢查驗收,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匯報。

(二)市工商局嚴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加強對農貿市場、超市等生豬產品經營活動的管理,并配合市商務局做好生豬產品統一封閉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市農業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相關規定,對生豬產品運輸車輛進行防疫監督,并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處罰。

(四)市衛生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相關規定,對生豬產品運輸車輛進行食品衛生監督,并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處罰。

(五)公安部門負責生豬屠宰、食肉市場的治安管理,及時查處抗拒、阻礙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對職能部門移交來的案件依法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交警部門要配合相關部門,嚴查不規范的生豬產品運載工具,對非鮮肉運輸專用車運輸生豬產品的車輛進行查處,嚴厲打擊非法運輸。

(六)烏當、白云、花溪區政府要嚴格按照市政府要求,按照國家生豬產品運輸車輛標準,采取積極措施,督促定點屠宰場按時完成任務。

(七)云巖、南明、小河區政府要認真組織有關職能部門作好食肉供應市場維穩工作,防止出現因部分經營戶無理鬧事導致市民食肉供應短缺,必要時要組織設點供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區人民政府及各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生豬產品統一規范運輸工作的重要意義,要認真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做好預案,全面保障該項工作的貫徹落實。

(二)加強協調,緊密協作,共同做好檢查驗收工作。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對全市生豬定點屠宰場認真開展實地檢查,提出意見。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檢查驗收工作,實事求是地匯報有關情況和提供有關資料。

(三)加強信息收集與整理。檢查組在檢查過程中,要及時將檢查情況向市政府進行匯報。檢查結束后,認真總結,將檢查結果上報市政府,并向各成員單位進行通報。各區、縣、市要加強信息報送,共同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四)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鞏固生豬產品封閉運輸成果。在檢查工作結束后,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及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場和市場的監督管理,不定期進行復查,防止不規范的生豬產品運輸現象反彈。市政府將對成績突出的單位,給予適當的工作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