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改善鄉區干部職工辦公住房條件的執行方案

時間:2022-06-02 0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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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改善鄉區干部職工辦公住房條件的執行方案

鄉鎮干部職工辦公生活條件直接影響著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近年來,通過不斷加強鄉鎮政府自身建設,鄉鎮辦公及生活住房條件明顯改善。但是,我市鄉鎮干部職工的辦公住房和生活條件仍然艱苦。全市鄉鎮干部職工辦公生活住房普遍比較緊張,大部分鄉鎮辦公住房和生活住房混在一起,有不少鄉鎮的干部職工沒有住房或者2人以上共住一間,且大多數房間都沒有衛生間等設施,給干部職工的生活帶來一定的不便。

鄉鎮飲食和洗浴條件差,各種文化、健身、娛樂設施少,鄉鎮干部業余生活單調枯燥等現象還普遍存在。為切實改善鄉鎮干部職工的辦公住房和生活條件,有效地調動干部職工的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使廣大鄉鎮干部能夠在鄉鎮住得下來、安得下心、干得成事,現就進一步改善鄉鎮干部職工辦公住房和生活條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改善鄉鎮干部職工辦公生活住房條件。重點解決鄉鎮干部職工生活住房不足和住房條件差的問題,力爭用5年時間,使全市所有鄉鎮干部職工(章貢區、開發區的鄉鎮以及其它縣市的城關鎮除外)基本實現辦公和生活住房分開,其中生活住房達到人均有一間30平方米左右(不含公攤面積)、帶有衛生間的標準;辦公用房基本能夠滿足集中辦公的要求,結合鄉鎮農民服務中心建設,逐步實現鄉鎮干部職工集中辦公。

(二)提高鄉鎮干部職工生活質量。加強鄉鎮機關食堂建設管理,改善鄉鎮干部用餐條件,提高生活標準,有條件的地方對于鄉鎮干部職工在食堂用餐的給予一定補助。改善鄉鎮干部職工洗浴條件,鄉鎮機關通過建公共浴室和在住房室內安裝熱水器等方式,讓鄉鎮機關干部能夠洗上熱水澡。加強鄉鎮文化健身娛樂設施建設,用2—3年的時間,達到每個鄉鎮機關有一個文化活動室,鄉鎮干部有電腦、能上網,機關院內有可以開展2項以上的體育健身活動的場所。

二、工作步驟

(一)制定方案。根據調查摸底的情況,以縣(市)為單位,區分情況、分類推進,制定鄉鎮干部職工辦公住房和生活設施建設總體方案和年度實施方案,并于8月底前報市委農工部審核備案。

(二)分類分期實施。鄉鎮干部職工生活住房建設按照無住房或2人以上合住的優先、危房的優先、地處偏遠的優先、條件艱苦的優先、土木結構的優先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拆除重建、維修改造等形式。對于鄉鎮仍在使用的土木、磚木結構的辦公生活住房可實行拆除重建。對于有維修價值的辦公生活用房可進行維修,具備條件的住房可統一改建衛生間。建設期分五年完成,具體實施時間由各縣(市)按照本縣(市)總體方案確定的建設計劃,分期分批實施。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職責分工。鄉鎮干部職工住房改建工作由市、縣(市)委農工部牽頭負責,財政和建設部門共同配合。具體組織實施以縣(市)為主,市、縣、鄉三級共同推進。鄉鎮機關食堂建設、洗浴條件改善、健身娛樂設施建設等以鄉鎮為主,各相關部門協調配合。

(二)出臺扶持政策。各縣(市)和相關鄉鎮要積極籌措建設資金,要以縣(市)為主根據建設規劃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支持鄉鎮新建或改建干部職工生活住房。從年起至年,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對符合條件并且按要求新建了干部職工生活住房的鄉鎮,以編制數為準,按照新建住房不超過人均一間、平均每間使用面積不超過30平方米的標準,經驗收合格后,按人均住房面積(公共面積不計算在內)給予180元/平方米的獎勵補助。對于改建衛生間的,給予1000元/間的獎勵補助。具體撥付辦法是,每年年初,由市委農工部會同市財政局和市規劃建設局,對上年度符合新建或改建條件,且按要求進行了新建或改建干部職工住房的鄉鎮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市財政按獎補標準和實際工程量下達獎補資金,縣(市)財政收到資金后,于5日內下達到有關鄉鎮??h(市)財政對新建住房的補助不低于400元/平方米,對于改建衛生間的補助不低于2500元/間。

(三)規范有序推進。納入干部職工住房新建或改建計劃的鄉鎮,必須先由鄉鎮提出建設計劃,上報縣(市)政府,由縣(市)調查審核確定方案并報市委農工部備案。對于不符合條件的鄉鎮新建和改建項目,縣(市)不予審批,市財政不予補助。相關縣(市)要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各種挪用、套用市縣獎補資金的行為。

(四)嚴格控制標準。鄉鎮干部職工生活住房建設要本著節儉、安全、實用的原則,量力而行,不搞大拆大建,不搞負債建設,不搞攤派集資、增加干部群眾負擔,不搞豪華裝修,不搞過度建設和超標準建設。原有房屋仍有使用價值的,不得拆除重建,已達到住房基本標準的不得再新建或改造,縣(市)不得列入建設計劃。鄉鎮干部已達到一人一間住房、但面積不足30平方米的,不得列入新建計劃,但可以按要求改建衛生間。對超標準、超范圍建設的,市級不給予補助。

(五)加強督查考核。鄉鎮干部職工住房和生活條件的改善工作納入對縣(市)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標。市、縣農工部要制定具體的考核驗收辦法,根據考核驗收結果,核撥獎補資金。對于將已達到住房基本標準又列入建設計劃、搞超標準建設及豪華裝修、建設資金不落實、搞攤派集資和負債建設、虛報假冒、挪用和未及時下達市級獎補資金以及工作不力、考核不達標的縣(市)和鄉鎮予以通報批評,并由市財政酌情扣回獎補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