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菜市場建設指導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07 0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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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菜市場建設指導工作方案

國家財政部和商務部確定我市為全國規范化菜市場建設項目試點鄉村之一。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2010年8月。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以人為本、服務社會”為宗旨,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便民、利民、為民”為原則,以商務部、財政部《規范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為標準,通過政府支持引導、城區主辦、市場運作、規范實施,新建和改建一批規范化菜市場,切實提高我市菜市場的建設管理水平,為群眾構建平安放心、便當的蔬菜消費環境。

二、立項原則

(一)符合鄉村總體規劃和《市商業網點發展規劃》立足實際。與鄉村化建設相適應。

(二)新建與改建相結合。以產權清晰、業主積極性高的市場為主。

(三)政府投資、政策扶持與企業化運作相結合。以企業自籌資金為主。

三、目標任務

新建和改建規范化菜市場40個。其中迎澤區、杏花嶺區、小店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各7個,2011年6月底前。尖草坪區5個。

四、實施方法

(一)項目申報:市轄六區向市商務部門報送擬在轄區內新建改建規范化菜市場項目有關資料。

(二)項目審核:各新建改建規范化菜市場項目報經規劃、國土部門審核批準后。

(三)項目實施:各新建改建菜市場項目必需嚴格執行商務部、財政部制定的規范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并于2011年6月底前完工。

(四)項目驗收:由國家或省商務、財政部門依據《規范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對新建改建的規范化菜市場進行檢查驗收。

五、運作方式

(一)由市政府與各區政府簽定所屬區域新建改建規范化菜市場項目責任書。

(二)市商務局牽頭。加強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

(三)各區與項目單位和業主簽定建設責任書。責任到人。

(四)建設單位及業主要嚴格按《規范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施工。

六、扶持政策

(一)列入規范化菜市場示范工程的給予專項資金扶持;驗收合格的規范化菜市場。

(二)規范化菜市場新建改建項目。3年內免交所有由行政事業單位收取的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性收費。

(三)新建改建規范化菜市場涉及規劃和用地的應當符合鄉村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四)規范化菜市場營業期間。再按收費項目分別向有關收費部門繳納,禁止任何部門、單位進場收費。

(五)規范化菜市場服務范圍內。已有的商業門店也不得在原經營范圍內增加農副產品經營內容。

(六)凡享受上述扶持政策新建改建的規范化菜市場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市政府將責成有關部門收回財政補助款,并全額補交所減免的各項費用,同時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七、保證措施

(一)提高認識。成立由副市長榮彤任組長,市商務、財政、發改、規劃、國土、質監、工商、稅務、城管、公安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規范化菜市場建設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各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機構,統一領導實施本區域新建改建規范化菜市場工作。

(二)明確職責。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實行“屬地管理,以區為主”責任制。各區政府作為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外地區新建改建規范化菜市場工作方案;市商務局負責全市新建改建規范化菜市場工作的指導協調;市財政、發改、規劃、國土、質監、工商、稅務、城管、公安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協調配合,共同搞好新建改建規范化菜市場工作的檢查驗收和監督管理。

(三)積極引導。爭取社會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鼓勵國有、集體、民營企業以獨資、合作、參股、聯營等方式積極參與,鼓勵廠礦企業“退二進三”利用臨街閑置土地、廠房、車間新建改建規范化菜市場,鼓勵參與單位運用現代連鎖方式經營管理。加大對菜市場外部環境的整治力度,堅決取締市場周邊亂擺亂賣現象和馬路市場,為新建改建的規范化菜市場營造良好的經營秩序。

(四)加強監督。確保工期和工程質量。市場改建完成后,依據《規范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組織檢查驗收。

由市商務局匯總后報國家、省。各區新建改建規范化菜市場工作進度情況每月中和月底書面報市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