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改制完善方案

時間:2022-06-15 0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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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改制完善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區進一步深化城市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惠政〔〕6號)精神,切實深化城市管理,加強各鎮辦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實現城市管理的制度化、精細化,整合城市管理資源,形成城市管理的合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體制,深入推進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各項工作考核制度,建立起科學高效、保障有力的城市管理運行機制。

二、各鎮辦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規章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嚴格崗位責任制。各鎮辦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要設立相關工作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相關工作人員應按照職責分工,切實負責。區城市管理和執法部門下派到各鎮辦的執法管理人員(以下簡稱下派人員)崗位職責,由各鎮辦制定征求意見稿,并與派出單位進行協商確定,然后報區城市管理指揮中心備案。對未按要求完成各類城市管理工作任務的,各鎮辦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要根據崗位責任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涉及到下派人員責任的,應將其責任追究情況報派出單位和區城市管理指揮中心備案。

2.實行首問負責制。各鎮辦城市管理服務中心接收到區城市管理指揮中心下派案件的第一位工作人員,要認真做好案件登記、處理工作,不得推諉;對不屬于本人工作范圍的案件,要做好匯報和移交工作;對本轄區群眾舉報和在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如不屬于自身管理和處理范圍,要及時上報、移交區城市管理服務中心。

3.建立值班備勤及應急工作制度。各鎮辦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要建立健全值班備勤及應急工作制度,明確應急工作要求及值班備勤人員工作職責,保證值班備勤人員通訊設備暢通,遇緊急事件時,值班備勤人員必須迅速到達現場進行妥善處置。

4.其他制度。各鎮辦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要按照區城市管理指揮中心工作流程、城市管理督查制度,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建立相應工作流程、督查制度,同時建立城市管理信息收集、上報制度。

(二)管理制度

1.完善屬地管理規章制度。各鎮辦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要遵循“部門協調、屬地負責”的處置原則,分別建立部件、事件問題處置規章制度,暢通與相關部門的聯系渠道,并明確本轄區城市管理有關單位職責,完善相關制度,確保城市管理運行制度化、規范化。

2.建立簽到考勤制度,嚴格請銷假制度。各鎮辦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要建立工作人員簽到制度和請銷假制度。其中,各派出單位要按照惠政〔〕6號文件要求,明確固定下派人員,如更換人員,須報區城市管理指揮領導小組同意并備案。各派出單位召開會議,如需本單位派出人員參加,應按工作程序通知各鎮辦城市管理服務中心。區城市管理指揮中心牽頭,對下派人員到崗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各鎮辦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要將下派人員每月出勤情況,匯總上報區城市管理指揮中心備案,同時報送其派出單位,派出單位要將其考勤情況作為本單位對其進行年終考核的依據。

(三)考核制度

各鎮辦城市管理服務中心應建立崗位考核制度,對其工作人員進行日??己恕⒃驴己?、季度考核,并將其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下派人員的考核成績,要跟其所在鎮辦及派出單位的考核成績掛鉤,考核成績定期核查公布。區城市管理指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詳見《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區城市管理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惠政辦〔〕13號))將采取月考核、季度考核的方式,對各鎮辦及區有關部門進行考核,并將考核成績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建立健全區級城市管理工作協商制度

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包括:信息收集(12319舉報)、案卷建立、任務派遣、督查反饋和核實結案5個步驟。

區城市管理指揮中心負責對區實施全方位、全時段動態化數字監控,做好全區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現問題的信息采集、分類和立案工作,負責對市城市管理考核委員會辦公室檢查反饋結果、區城市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相關要求進行落實;對市城市管理指揮中心下達的指令、信息員隊伍匯報、群眾舉報、投訴、區長熱線、城管廣播、行政投訴、行風政風、區長信箱、新聞媒體等反映的城市管理問題進行審核立案,向有關責任部門派發,并督查處理結果。

各鎮辦及有關部門要明確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領導,負責本單位城市管理指揮協調工作。區城市管理指揮中心要根據我區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組織相關部門制定完善城市管理協商制度,各參與制定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遵守協商制度,嚴格執行協商會議作出的各項決定,并按照會議部署開展工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完成各項城市管理工作目標任務。

四、建立健全區級城市管理考核機制

區城市管理指揮中心要建立健全考核機制,采取月考核和季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各鎮辦城市管理服務中心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內部管理、群眾評價、工作人員受理辦理案件情況等方面),并對各鎮辦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職責履行和工作效能情況進行年度評比,提高各鎮辦城市管理服務中心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