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消防構建指導方案
時間:2022-06-17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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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情況。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面搜集各鄉鎮、街道、部門、單位的工作情況,六)信息報送。采取編發簡報、信息等方式,大力宣傳報道工作動態,及時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工作情況,重要信息隨時上報。2010年、2011年、2012年每年的12月10日前,要分別將年度工作及政府部門、社會單位、農村社區、公安機關工作進展情況和工作總結,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切實提高城鄉消防工作水平,為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全力保證人民生命財富平安,依照公安部和遼寧省、消防平安委員會的統一部署,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從2010年至2012年,全市范圍內實施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增強人民群眾滿意度和平安感為標準,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平安“四個能力”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為著力點,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加強城鄉消防工作,不時提升社會防控火災的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為全市經濟和社會健康和諧發展發明良好的消防平安環境。
二、組織機構
市政府成立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領導小組,為更好地實施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組長由副市長孫強擔任,副組長由市公安局副局長毛加文、消防大隊大隊長付久成擔任,成員為市消防平安委員會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付久成兼任,電話、傳真:
三、工作目標
2012年,通過三年努力。消防工作實現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消防平安責任網絡進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基礎不時夯實,覆蓋城鄉的多元化消防力量體系基本形成,公民消防平安素質普遍提升,全社會消防平安環境明顯改善,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顯著提高,重大、特別重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四、工作任務
(一)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
將其作為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1落實組織領導責任。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實施“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落實消防經費保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任務,保證與經濟和社會建設同步推進、同步發展;明確政府分管領導和消防平安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消防工作職責,定期召開消防聯席會議,研究消防工作中存在重大、突出問題;依照屬地管理原則,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平安專項治理,確保如期消除隱患;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以及火災多發季節,有針對性地安排布置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細化工作職責,2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部門要按照《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大政發[2007]10號)中明確的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消防工作責任及任務”要求。量化工作指標,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依照各自職責加強監督管理,嚴格依法審核涉及消防平安的審批項目,加強消防平安源頭控制。并組織開展本部門消防平安檢查,積極整治火災隱患,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落實各項消防平安措施,確保消防平安。
為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提供可靠依據。要認真貫徹執行鄉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維護管理的有關規定,3落實設施建設責任。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做好2011-2015年消防建設規劃編制工作。確保公共消防設施與城鄉水、電、路等基礎建設、維護等同步實施,對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要根據全市消防站、消防裝備建設規劃有關規定,制定外地區2010年至2012年每年度消防站和消防裝備建設詳細計劃,有計劃、有方法地逐年加以落實。完全解決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等存在消防平安突出問題。
突出位置,4落實檢查考評責任。各鄉鎮、街道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鄉鎮(村屯、社區)政府目標責任、領導干部政績等管理體系總體目標和政務督查內容。做到同計劃、同部署、同實施、同考評、同獎懲。每年年初,市政府與各鄉鎮、街道及有關單位簽訂或下發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確定年度工作目標。每年年底,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考評領導小組,對各鄉鎮、街道或有關行業系統的年度消防工作進行考評,對外地區消防平安總體狀況進行評價,并落實獎懲制度。
(二)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平安“四個能力”建設
認真開展單位組建消防組織、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平安職責、遵守各項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維護頤養消防設施、記錄消防檔案簿冊、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等各項工作。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1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要依照社會單位消防平安規范化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及時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按期消除,切實做到消防平安自查、火災隱患自除,主體責任自負”
建立專職消防隊,2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要督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單位。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其他單位要建立義務、志愿、保消合一”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確定組織機構、職責分工等要點,落實經費、裝備、通訊器材等保障措施,組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承擔撲救初起火災任務。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其中人員密集場所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其他場所至少每年組織一次,確保發生火災時員工能按職責分工及時到位、有效處置。要力爭在2012年前完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由上崗培訓證到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的過渡工作,解決人員更換頻繁、操作順序及設備性能不熟悉、日常管理制度不落實和建筑消防設施不完整好用等問題。
特別是要抽調一定數量的部門主管人員、保安人員、員工,3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要使單位的每名員工熟練掌握火場逃生的方法、順序、路線、突發情況處置及注意事項等基本自救技能。組建疏散引導組和平安防護救護組,承擔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救護受傷人員等任務,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組織在場人員平安疏散,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
設置消防設施布局標識、認知標識、操作使用標識和警示標語,4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要按照“設施器材標識化、重點部位警示化”要求。規范其內容、式樣和懸掛張貼位置,使其圖文并茂,一目了然,方便易懂。要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員工的集中消防培訓,新上崗員工或有關從業人員必需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達到懂基本消防知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消防平安重點單位要全面落實消防平安“四個能力”建設規范,單位消防平安規范化管理工程的基礎上。一般單位可結合實際,有重點地落實消防平安“四個能力”建設要求。2010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平安重點單位全部達標;2011年,所有消防平安重點單位全部達標;2012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基本達標。
(三)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
依照“十有”規范,1夯實組織建設基礎。依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各級綜治網絡。建立健全農村、社區消防平安指導委員會、消防工作組等消防平安自治組織,健全工作制度,確?;鶎酉拦ぷ饔腥俗ァ⒂腥斯?。2010年,全市所有鄉鎮、街道要成立消防平安領導組織,2011年,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區要落實消防平安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平安工作。
確保完整好用;全市鄉村社區要采取依托治安崗亭或物業用房等辦法,2夯實設施建設基礎。各社區要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加強公共消防設施的維護頤養。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齊滅火器材,滿足撲救初起火災需要。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與道路、人畜飲水、電網、沼氣、信息工程等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同步發展。對設有自來水管網的要按規范裝置消火栓;對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設消防取水設施;對農村散居住戶及缺水地區,要因地制宜解決消防用水。要結合“房改、電改、水改、灶改、路改”工程,組織村民合理堆放柴草垛,撤除違章建筑,打通消防通道,拓寬防火間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級,增強火災抗御能力。
實行消防平安聯防制度,3夯實群防群治工作基礎。村(居)民委員會要制定消防平安村規民約。定期開展消防平安宣傳和消防平安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加強農村老、弱、病、殘等特殊人群的消防平安監護。社區內的小場所要采取區域聯防方法,開展消防平安互查互督;村屯要推行“七戶”聯防或劃分成若干個責任區的方法,實施消防平安檢查和提示。
整合資源、一隊多能、覆蓋城鄉”原則,4夯實隊伍建設基礎。各鄉鎮、街道要按照“專群結合。建立專職、志愿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任務。村、社區要依托現有治安巡邏隊、民兵預備役、青年志愿者,組建義務或志愿消防隊伍,并賦予保安人員消防保安職能,配備必要裝備器材,開展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2010年完成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的征招和派駐工作;2011年,80%鄉鎮、街道、村、社區要依照有關規定建成專職、志愿消防隊伍;2012年,所有鄉鎮、街道、村、社區要依照有關規定建成專職、志愿消防隊伍。
(四)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
明確各警種職責,1提高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要進一步深化消防、治安、巡防、刑偵、內保、保安、警務督察、政治部、紀委“多警聯勤”抓消防的工作機制。用足用好督導檢查權力,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消防部門要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主動分析研判消防平安形勢,針對突出問題繼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把火災隱患消除在火災發生之前。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強化主動作為、狠抓主責履行、確保主業開展、彰顯主力作用”要求,不時推進第三級消防監督工作深入開展。巡防民警要負責參與包括火災、各類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滅火和應急救援的先期處置工作,協助消防部門和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工作。
以平安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平安專項整治,要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筑和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為重點。加大對火災隱患分類指導整改力度。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嚴防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對于超技術規范要求的新異特建筑,從嚴審核,慎重開展性能化評估,堅決預防發生“先天性”火災隱患。
允許經消防培訓考試合格的消防文職人員從事消防輔助檢查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全面推行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運行、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考核,2提高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積極探索解決消防監督警力缺乏的有效途徑。強化監督執法信息化應用能力;主動公開消防行政許可及行政處罰的依據、順序、進度、結果和火災隱患舉報電話、信箱或電子郵件,維護公民的知情、監督、投訴、舉報等合法權益;實行陽光執法,細化各類執法規范,嚴密執法順序,提高監督執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依照相關規范配齊消防監督檢查設備,發揮科技效能,提高監督檢查的深度、廣度;全面落實上級有關消防監督執法技能競賽和創建消防監督執法示范單位、標兵的布置要求,開展執法示范單位創建和執法大比武競賽活動,分級、分批對消防監督人員和派出所民警進行業務培訓。
立足貼近生活、貼近實際,3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水平。要以提高公眾消防平安意識和素質為目標。不時創新工作模式,開展大眾化、常態化的消防宣傳教育。要大力推動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活動,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戶外視頻等各種新聞媒體和新興媒介,普及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廣大人民群眾增強防范意識,掌握防滅火和逃生自救知識。要以開放消防隊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為載體,舉行消防夏令營、體驗火場逃生、消防競賽等主題活動,提高全社會對消防安全的關注度、參與度。充分利用主流媒體設立的固定消防宣傳欄目,通過手機短信、樓宇電視、宣傳標牌等多種形式消防法律法規、消防科普知識和火災預警信息,開展在線咨詢,實現消防宣傳教育信息的資源共享。要認真落實《社會消防平安教育培訓規定》公安部令第109號)將消防知識納入學歷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著力抓好本行業、特種行業從業人員的多元化消防培訓。
不時探索、解決新時期消防工作中出現的體制性、機制性新問題、新情況;推行警務公開,4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要大膽解放思想、開拓思路。實行一站式窗口服務,推行消防行政審批廉政告知函制度,開展文明高效執法,縮短審批時限,做好指導服務,對符合有關要求工程的消防設計與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實行簡易順序,加強施工期間技術保證服務,指導單位使用符合消防產品準入制度的消防產品,對社會單位和群眾免費進行消防平安培訓和免費自動消防設施檢測。
五、工作方法
全市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要依照組織部署、樹立典型、全面推進、階段檢查、總體驗收五個步驟進行。
(一)組織部署。各鄉鎮、街道及有關單位要參照市政府構筑社會消防“防火墻”工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的模式。建立本單位的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組織機構,下發指導意見或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職責和要求,層層分解工作任務和細化工作規范,召開專題會議,廣泛動員部署,全面啟動此項工作。
(二)樹立典型。各鄉鎮、街道要積極指導培育樹立典型。至少建立1個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部門典型及各類型社會單位的典型代表。
(三)全面推進。各鄉鎮、街道要在發揮典型的示范作用。結合外鄉鎮實際,依照“突出重點、全面推進、逐步完善、整體提高”工作思路,強化各項工作措施,指導和推動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扎實深入開展。
(四)階段檢查。市消防平安委員會將組織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對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單位構筑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總體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發現、指出工作中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指導各地及時改正。其中2010年11月中旬前完成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驗收工作。
(五)總體驗收。社會單位消防平安“四個能力”建設由單位對照規范自我評價合格后。由市政府組織考核驗收;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組織逐級考核。2012年底,市政府要對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進行驗收,并做好迎接國家相關部門及省政府、政府的考核驗收準備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把此項工作作為“民生”工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精心謀劃,全面安排,統一指揮,周密組織,狠抓落實。要堅決克服畏難和厭戰情緒,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重大、疑難問題,力爭在國家有關部門及省政府的考核中取得好成績。
(二)強化指導。加大對工作重點單位、重點內容的指導力度。對工作薄弱、進展緩慢的單位要深入基層,加強調研,蹲點幫扶,實行“定人定崗定點”式的指導和專門培訓,確保每個行業、系統都能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每個單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明白人”和責任人。
(三)廣泛宣傳。大力借助消防宣傳“五進”等載體,全力宣傳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工作規范和時間要求,形成強大聲勢,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構筑社會平安“防火墻”工程的良好氛圍。要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既要宣傳構建“防火墻”工程中出現的工作典型,又要加大對各種消防平安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
(四)多警聯勤。要強化聯勤聯動,形成合力。有關警種要結合各自的職責和特點,把消防工作作為份內工作,實行火災有效防控。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聯合執法和信息互通機制,認真解決有關部門、行業系統存在消防平安現實問題。要聯合規劃建設、工商等部門,將消防工作納入監督執法內容,充分運用執法手段,嚴厲打擊消防違法行為。要聯合教育、衛生等部門,加強對本系統所屬單位的監督管理,定期開展檢查活動,落實消防崗位制度。要努力形成有關部門、警種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落實責任。建立起自上而下、全面覆蓋的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責任網絡。各部門要將其納入行業系統管理內容;市消防大隊、各公安派出所要將其納入績效考核范圍。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懲處,對工作進展緩慢、效果不明顯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對重視不夠、組織不力、工作不到位、玩忽職守、徇私枉法,導致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實行“一票否決”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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