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建立農民健康體檢方法

時間:2022-06-20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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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建立農民健康體檢方法

根據《縣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了加強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健康體檢工作的規范管理,充分體現合作醫療制度的優越性,擴大受益面,使參合對象對自己身體狀況有所了解,以便能夠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所患疾病,無病保健康,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制訂本方案。

一、體檢對象

年度參加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對象。

二、體檢項目

體檢項目為物理體檢(內、外科)、三大常規(血、尿、糞便)、B超(肝、膽)、胸透和心電圖等五項(其中胸透可由各體檢單位根據體檢對象的實際情況酌情確定,或可采取其他項目代替,如血糖、血脂、肝功能等,由參合農民選擇)。

對7歲以下兒童的體檢,按照兒童系統管理的要求給予生長發育監測;對中小學校在校學生的體檢,按照學生預防性健康檢查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

農民健康體檢從年月份開始,以發放健康體檢券的形式通知參合對象接受二年一次的免費健康體檢。

四、組織實施

各鄉鎮政府負責本鄉鎮體檢工作的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要科學制訂體檢工作方案。縣合醫辦負責全縣農民健康體檢工作方案的制訂和體檢定點單位的確定及監督檢查工作,各中心衛生院負責轄區內鄉鎮農民健康體檢工作方案的制訂和組織開展健康體檢工作,體檢定點單位負責具體體檢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廣泛宣傳。各鄉鎮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健康體檢工作的領導,要成立體檢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要利用各種宣傳形式,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深入做好全面宣傳發動工作,廣泛宣傳健康體檢的目的,提高農民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健康風險意識,努力使所有參合農民主動參加二年一次的免費健康體檢。

2、精心組織,確保質量。各鄉鎮要高度重視這次體檢工作,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鄉鎮政府領到的“健康體檢券”由專人負責,并積極組織村兩委(社區或居民區)人員落實發放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健康體檢券發放落實到每位參合農民手中,嚴禁擅自截留或挪用。農民在約定期限內憑“健康體檢券”到本鄉鎮體檢單位參加健康體檢,一人一券。各中心衛生院和體檢單位要主動與鄉鎮政府聯系,科學組織參合農民進行體檢,對轄區內的體檢單位進行統籌安排,落實好體檢人員、體檢場所、體檢設備,制定好便于操作的體檢流程,或者采取固定體檢與流動體檢相結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地開展體檢工作。各體檢定點單位既要保證體檢工作的正常開展,又要維持好正常的醫療秩序。要選派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醫務人員參加體檢(B超、胸透和心電圖的體檢醫生必須具備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確保體檢質量。

3、及時統計、按時上報。體檢結果和數據的統計是整個體檢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又是體檢成效的具體反映。各體檢定點醫院要做好體檢臺賬登記工作,如實記錄健康體檢對象的姓名、性別、年齡和詳細地址等,要做到收回的體檢券與登記人數、健康檔案相符合,要認真做好體檢結果的篩查工作和體檢回執單發放工作,如發現有異常的,體檢單位須在體檢后一個月內,將由主檢醫師審核的體檢結果反饋給已檢對象,對重點患病人群要實施動態管理和追蹤服務,定期開展疾病監測、用藥指導等后續服務,并要及時做好體檢結果的統計上報工作,將農民健康體檢工作報表于每季度結束前七天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形式上報縣合醫辦。

4、統一行動,嚴肅紀律。各中心衛生院要將農民健康體檢與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的健康檔案建立工作結合起來,一并落實,在體檢的同時,建立和完善農民健康檔案。各體檢單位不得擅自變更體檢項目或增加體檢項目,實行搭車收費。

六、體檢資金管理

縣合醫辦要做好健康體檢資金的管理工作,參合對象的健康體檢經費由縣財政提供專項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20元。各體檢定點單位收回的“健康體檢券”、體檢登記本和健康檔案由縣合醫辦進行審核,經核對無誤后,向體檢定點單位發放體檢補助經費,并向縣財政局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