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補貼工作指導安排方案

時間:2022-06-20 0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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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補貼工作指導安排方案

切實做好我縣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和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回族自治區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使用管理方法(試行)寧財(農)發〔2005〕356號)和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關于下達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計劃和實施方案的通知》寧農(計)發〔2011〕8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農業及農業機械化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農機裝備總量、改善農機裝備結構、提高農機化作業水平、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發展現代農業為主要任務;以解決現代農業發展中的機械化制約環節為重點,加快推進我縣玉米、馬鈴薯等主要糧食作物關鍵生產環節機械化進程,兼顧畜牧業、林果業、設施農業等機械化發展,突出先進適用、平安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機具推廣應用;完善補貼管理方法,規范操作順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充分尊重農民購買農機的自主權,進一步調動和維護農民購買和使用農機具的積極性,最大限度發揮財政補貼政策的引導和帶動作用,發展農業機械化,推進農業現代化。

二、主要目標和原則

(一)通過實施農機補貼政策帶動。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使主要糧食作物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58%

(二)圍繞玉米、馬鈴薯等主要糧食作物和設施農業、設施林果業、草畜產業發展和提升。提高關鍵生產環節機械化生產水平。

(三)向農機作業服務組織傾斜。向主要糧食作物關鍵環節傾斜,向種植業、養殖業、設施農業關鍵環節傾斜。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五)操作順序科學、簡便、高效。

三、實施范圍和規模

自治區農牧廳首批下達我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610萬元。其中動力及其它機械360萬元,2011年。玉米收獲機械75萬元,馬鈴薯種收機械100萬元,秸稈加工機械(含飼草配送)40萬元,農機化作業服務公司和示范園區共35萬元。實施范圍覆蓋全縣12個鄉鎮。今年,縣農機購置補貼重點是馬鈴薯、玉米生產機械以及農機化示范園區、農機作業服務組織作業機械等,并向牧草收獲、加工,地膜履蓋、殘膜回收,玉米、馬鈴薯種植、收獲等方面傾斜。

四、補貼機具

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補貼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動力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業設備和其它機械。根據我縣實際,2011年。主要補貼的機具共十二個大類三十一個品種。上述補貼機具及有關要求如下:

(一)耕整地機械

1耕地機械:鏵式犁、翻轉犁、旋耕機、耕整機、微耕機、田園管理機、開溝機(器)深松機。

2整地機械:釘齒耙、圓盤耙、驅動耙、起壟機、滅茬機。

(二)種植施肥機械

1收獲機械:條播機、穴播機、異型種子收獲機、小粒種子收獲機、馬鈴薯等根莖種子收獲機、免耕播種機、抗旱坐水種植機械。

2育苗機械設備:秧盤收獲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種子處置設備(浮選、浸種、催芽、脫芒等)營養缽壓制機、起苗機。

3施肥機械:施肥機(化肥)撒肥機(廄肥)中耕追肥機。

4地膜機械:地膜覆蓋機、殘膜回收機。

(三)田間管理機械

1中耕機械:中耕機、培土機、除草機、埋藤機。

2植保機械:電動噴霧器(含背負式、手提式)機動噴霧噴粉機(含背負式機動噴霧噴粉機、背負式機動噴霧機、背負式機動噴粉機)動力噴霧機(含擔架式、推車式機動噴霧機)噴桿式噴霧機(含牽引式、自走式、懸掛式噴桿噴霧機)風送式噴霧機(含自走式、牽引式風送噴霧機)煙霧機(含常溫煙霧機、熱煙霧機)殺蟲燈(含滅蛾燈、誘蟲燈)

3修剪機械:果樹修剪機、割灌機。

(四)收獲機械

1谷物收獲機械: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半喂入聯合收割機、割曬機、割捆機。

玉米收割割臺。2玉米收獲機械:背負式玉米收獲機、自走式玉米收獲機、自走式玉米聯合收獲機(具有脫粒功能)莖穗兼收玉米收獲機。

3根莖作物收獲機械:薯類收獲機。

4飼料作物收獲機械:青飼料收獲機、牧草收獲機、割草機、翻曬機、摟草機、撿拾壓捆機、壓捆機、飼草裹包機。

5莖稈收集處置機械:秸稈粉碎還田機、高桿作物割曬機。

(五)收獲后處理機械

1脫粒機械:稻麥脫粒機、玉米脫粒機。

2清選機械:糧食清選機、種子清選機。

3剝殼(去皮)機械:玉米剝皮機。

4干燥機械:糧食烘干機、種子烘干機、熱風爐。

5種子加工機械:種子包衣機、種子分級機。

(六)農產品初加工機械:磨粉機。

(七)排灌機械

1水泵:離心泵、潛水泵。

2噴灌機械設備:噴灌機(卷管機)滴灌設備。

(八)畜牧水產養殖機械

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青貯切碎機、鍘草機、揉絲機、壓塊機、飼料粉碎機、飼料混合機、飼料破碎機、飼料攪拌機、顆粒飼料壓制機。

2畜牧飼養機械:孵化機、喂料機(含飲水機)取料機、清糞機(車)

3水產養殖機械:增氧機、投餌機、網箱養殖設備、水體凈化處置設備。

(九)動力機械

不含皮帶傳動機型)手扶拖拉機、履帶式拖拉機。1拖拉機:輪式拖拉機(20馬力以上。

(十)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挖掘機械:挖坑機。

2平地機械:平地機。

3清淤機械:清淤機。

(十一)設施農業設備

1日光溫室設施設備:卷簾機、保溫被、加溫爐。

2連棟溫室設施設備:二氧化碳發生器、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壓設備、過濾設備、水質軟化設備、灌溉施肥一體化設備以及營養液消毒設備等)

(十二)其它機械

廢棄物處置設備:固液分離機、沼液沼渣抽排設備。

五、補貼對象及標準

(一)補貼對象及其確定

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范圍并符合補貼條件的農民、農場(林場)職工、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組織、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取得當地工商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對報廢更新農業機械、購置主機并同時購置配套農具的要優先補貼。另外,補貼對象的優選條件是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組織;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機大戶、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列入農業部科技入戶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戶“平安農機”示范戶。同時。少生快富工程項目農戶、貧困殘疾農戶購置小型飼草料加工機械在現行補貼規范的基礎上再增加100元補貼資金。

依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申請人員的條件相同或不易認定時。采取農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確定。

(二)補貼扶持的重點

對于在馬鈴薯示范園區的農戶購置手扶拖拉機給予優先補貼。1農機化示范縣(園區)重點扶持玉米、馬鈴薯全程機械化生產示范園區建設。

圍繞特色優勢產業發展,2農機作業服務組織。通過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引導帶動。重點扶持發展12個有一定規模、帶動能力強、服務范圍廣的農機作業服務組織、農機專業合作社,不時擴大規模,增強發展活力。

玉米收獲機械、覆膜機械,3主要作物關鍵環節。補貼的重點環節是馬鈴薯種植、收獲機械。提高馬鈴薯和玉米生產機械化水平。

(三)補貼數量和額度

且單機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2萬元。1繼續執行國家補貼不逾越機具價格30%補貼比例。

國家補貼的基礎上再累加補貼20%2自治區確定的現代農業示范基地、農機作業公司所需機具;經農牧廳審核確認后。

國家補貼的基礎上再累加補貼20%農牧廳批復建設的手扶拖拉機配套馬鈴薯機械生產技術示范園區內,3購買馬鈴薯種植、收獲機械。成套購買馬鈴薯作業機組(含1臺手扶拖拉機配套1臺馬鈴薯種植機械和1臺馬鈴薯收獲機械)國家補貼的基礎上再累加補貼20%

4購買玉米收獲機械在國家補貼的基礎上再累加補貼20%

5自治區確定的秸稈加工配送中心購置4噸以上大中型秸稈加工機械在國家補貼的基礎上再累加補貼20%

依照《回族自治區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目錄》確定的機具范圍,6縣人民政府可根據本縣特色產業和生產實際需要。另行追加補貼資金,追加規范和額度由縣人民政府確定。

六、補貼方式

(一)購置補貼順序

并填寫購機申請表。1報名申請。農戶自己持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向縣農機購置補貼辦公室申請;農機作業服務組織、合作社、農機作業公司須提供相關登記注冊證書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向縣農機購置補貼辦公室提出申請。

確定購機者名單、補貼機型、補貼金額和數量,2審核公示??h農機購置補貼辦公室根據補貼額度、優先補貼條件和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審查。并張榜公示七天,聽取購機者所在行政村農民的意見。對于價值較低的小型機具可采取購機和公示同時進行的方法。

并填寫《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一式兩份上報自治區農牧廳農機局(或通過全國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系統)審批。經自治區農牧廳(農機局)審批后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一份留存備案,3審批。由縣農機購置補貼辦公室與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購機者簽訂購機補貼協議書。一份交由縣農機管理部門按審批內容組織農民購機。

依照協議書確定的機型購機。購機時農戶或農機服務組織應提交購機補貼協議書,4購機驗貨。經審核被確定為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戶或農機服務組織持購機補貼協議書到農機經銷企業及其指定的銷售點。并與經銷商或生產企業按市場規律商定銷售價格,按扣除補貼金額后的機具差價款交款提貨,供貨方應出具購機全額發票??h農機購置補貼辦公室根據購機補貼協議書、購機發票對照所購機具進行核實驗收,并登記建檔、編號,機具顯著位置噴涂“國家補貼機具”標識及編號。凡購買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者必需當場料理入戶掛牌手續,駕駛操作人員要進行培訓考試,料理相關證件。

(二)資金兌付

具體時間安排以自治區農牧廳農機局通知為準。供貨方憑補貼合同和發票存根(或發票復印件)填報資金結算表并向自治區農牧廳(農機局)提出結算申請。補貼資金驗收兌付定于2011年5-11月分6次進行。

(三)工作經費

縣財政部門按補貼資金總額不低于1.5%比例,依照寧農(計)發〔2011〕87號文件精神。安排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經費,經費實行專項管理,主要用于宣傳、培訓、協議書印發、造冊、噴涂標識、計算機管理以及質量監督、檢查、用戶調查等。

七、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

(一)成立組織??h財政局、監察局、農科局、農機服務中心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下設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業機械化推廣服務中心,縣農機管理部門具體負責農機購置補貼的實施工作。

(二)規范操作。規范操作,嚴格管理。嚴禁借農業機械購置補貼之機亂漲價。同一產品銷售給享受補貼的農民的價格不得高于銷售給不享受補貼的農民的價格。嚴格執行補貼對象公示制度,為方便農民,對價值較低的機具可采取購機和公示同時進行的方法。要加強對農民購機情況的檢查核實,包括是否購機、購買機具是否為協議規定的機具等,不得弄虛作假。要強化社會監督,將補貼實施的內容、順序、要求等全部公開,讓廣大農民了解政策,接受社會監督(農機補貼舉報和監督電話

(三)嚴肅紀律。嚴格執行國務院“三個嚴禁”要求,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管理“四項制度”嚴格執行農業部規定的八個不得”要求。要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管,進一步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確進度要求,落實督查任務和責任。嚴查違規違紀行為,特別要加強對套取補貼資金、亂收費、搭車收費等違規行為的檢查,發現問題嚴厲查處,決不姑息。

(四)加強宣傳。加強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的宣傳工作,特別是要做好農民的宣傳引導,讓農民了解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內容、順序和要求。要搞好咨詢服務,認真答疑解惑。農機購置補貼辦公室要協調農機企業做好補貼機具的供貨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要加強補貼機具的質量監督,解補貼機具的質量狀況和農民的反應,安排專人受理農民的投訴,對存在質量問題、農民投訴多的機具及其生產企業,要按管理權限及時取消補貼資格,維護農民的權益。

(五)搞好購機補貼計算機信息檔案管理。購機補貼實行計算機系統管理。全部錄入計算機檔案信息系統,實現隨機的遠程抽查和監督。要明確專人及時做好項目檔案信息的采集、登錄、統計分析及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