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凈空氣方案

時間:2022-06-23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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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凈空氣方案

為加快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全面改善我市空氣環境質量,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省清潔空氣行動方案的通知》(政發〔2010〕2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年,區域大氣環境管理機制基本形成,全市大氣污染防治能力顯著增強,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下降,酸雨、灰霾等污染明顯減少,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一)全面完成“十二五”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

(二)火電、建材、印染、化工、合成革、制藥等重點行業企業污染物排放實現排氣口與廠界“雙達標”。

(三)建成覆蓋全市的機動車排氣檢測和監管體系,機動車年審排氣污染同步檢測率達到100%,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的油氣排放達到國家相關標準。

(四)清潔能源使用率金華市區建成區達70%以上,縣(市)城區達50%以上。

(五)城市市區餐飲業油煙凈化裝置配備率達到100%,并建立運行維護制度;城市市區所有建筑工地現場施工達到揚塵控制要求。

(六)農村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基本杜絕秸稈野外焚燒現象;“煙塵控制區”覆蓋城市市區;完成綠色礦山創建任務,需治理與修復的廢棄礦山治理率達98%以上。

(七)全市森林覆蓋率達61%以上,力爭一批城市林木覆蓋率達30%以上。

(八)全市大氣復合污染監測和預警體系建成投運,環境空氣質量評價體系逐步完善。

(九)全市城市空氣質量年均值達到國家二級標準,酸雨率和酸度均有所下降,灰霾和光化學煙霧污染出現頻率明顯下降。

二、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初步建立區域大氣環境管理與協調機制;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調查,確定重點整治名單,編制清潔空氣行動實施方案和下一階段工作計劃。

(二)推進階段。全面開展區域空氣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年度大氣污染物減排任務;實施重點城市大氣復合污染監測體系建設方案,逐步建立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到年,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進一步健全,大氣環境污染防治能力得到增強,環境空氣質量趨于改善。

(三)深化階段。鞏固和深化工業、交通物流等領域的污染治理成果,確保到年全面完成“十二五”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大氣污染重點問題基本解決,酸雨、灰霾和光化學煙霧污染明顯減少,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三、實施內容

(一)實施工業大氣污染防治工程。

1.優化城區工業布局。加強城區環境綜合整治,通過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及時搬遷對城市大氣污染嚴重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高污染企業。同時,嚴格限制新建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廢氣高排放企業。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經委、環保局。

2.完成火電企業脫硫脫硝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高除塵效率。新建和在建燃煤發電機組、熱電鍋爐應同步配套建設高效除塵、脫硫和脫硝設施?,F役燃煤發電機組在確保除塵、脫硫設施高效運行的基礎上,開展煙氣脫硝治理或低氮燃燒改造。到年,現役35噸以上燃煤鍋爐煙氣脫硫率與脫硫設施投運率分別達90%和95%以上。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發改委,金華電業局,市經委、環保局。

3.加強水泥行業大氣污染整治。完善水泥企業除塵設施,通過燃燒器改造等技術,逐步降低水泥回轉窯氮氧化物排放。到年,全市所有水泥回轉窯實現氮氧化物減排,所有水泥廠(含粉磨站)、水泥制品廠生產設備排放的粉塵及無組織排放的粉塵均達到相應的國家標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環保局、發改委、經委。

4.推進有機廢氣污染控制。有機廢氣排放企業采用清潔生產技術,減少有機溶劑使用量。加強對有機廢氣的收集,增強廢氣凈化效果,做到污染物排氣筒排放濃度和廠界濃度雙達標。所有印染企業必須在年底前完成定型機廢氣整治并確保穩定運行?;?、醫藥、農藥、印刷、家具(玩具)制造、噴漆、涂料、塑料、橡膠以及合成革等行業在年底前完成有機廢氣整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經委。

5.控制工業鍋爐窯爐污染。所有工業鍋爐窯爐使用單位均要配備符合要求的污染治理設施,確保各種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禁止直接使用含硫量超過0.5%的煤炭。鼓勵4噸/時(含)以上、20噸/時(含)以下的燃煤鍋爐逐步分批進行清潔能源改造或煤氣化、水煤漿等潔凈燃燒技術改造。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經委、環保局、質量技監局。

6.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關閉石灰窯土窯和不符合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的采石生產企業,淘汰工藝落后的生產稀釋劑、涂料、油墨、黏合劑等小化工企業和污染嚴重的鑄造沖天爐、單段煤氣發生爐的生產工藝及設備。年底前,淘汰綜合電耗大于200千瓦時/千克的多晶硅產能。年底前,淘汰窯徑3米以下的水泥磨機(生產特種水泥的除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經委、環保局、國土資源局。

(二)實施綠色交通物流工程。

1.加強新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全市新車注冊登記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并力爭提前執行國家下一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公安局、環保局。

2.實施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對“黃標車”實行區域限行。同時,加快“黃標車”和低速載貨車淘汰進程。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貿易糧食局、公安局、交通局、環保局、農業局。

3.加快建設機動車排氣檢測體系。建設完善機動車排氣定期檢測線。檢測機構應按規定的技術規范與檢測方法對在用機動車進行檢測。環保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檢測機構的日常監管,并視需要向檢測機構派駐監督員。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政府,市環保局、公安局、交通局。

4.建立在用機動車檢測與維修制度。在用機動車排氣定期檢測按國家規定的車輛安全技術檢驗期限同期進行,同步檢測率達到100%。建立省、市、縣機動車排氣監督管理信息網絡體系。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政府,市環保局、公安局、交通局。

5.切實提高油品質量。自年月日起,全市統一供應符合國家第三階段標準的車用柴油。加強油品供應升級后的市場監管,確保車用成品油達到相應的國家標準,積極推廣新型能源,鼓勵使用甲醇汽油。責任單位:中石油、中石化金華分公司,各縣(市、區)政府,市貿易糧食局、經委、發改委、質量技監局。

6.加快油氣回收工作進程。對現有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開展油氣綜合治理,新建加油站、儲油庫須按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建設。自年月日起,全市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排放執行相應的國家標準。責任單位:中石油、中石化金華分公司,各縣(市、區)政府,市環保局、質量技監局、安全監管局。

7.構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統。加快建設以城市為中心的快速便捷交通系統,優先發展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區域交通網絡。推進交通管理現代化建設,保障道路安全暢通,減少因道路擁堵造成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鼓勵發展和推廣使用節能環保型汽車,探索建立電動汽車商業運營模式。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局、公安局、建設局。

8.發展“綠色”物流。加強對貨物裝卸、物料堆場、化工原料儲罐的管理,大力整治粉塵、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強化對低速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環境管理,督促物流企業使用綠色環保標準的貨物運輸車,規范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制度,減少因交通運輸及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局、環保局、農業局。

(三)實施城市“藍天工程”。

1.推行清潔能源。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逐步擴大禁燃區范圍,結合西氣東輸、川氣東輸等重點工程,大力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傳統能源工作。到年,金華市區建成區清潔能源使用率達70%以上,縣(市)城區達50%以上。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金華電業局,市經委、環保局。

2.防治建筑工地揚塵污染。各地要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控制規定。建筑工地采取道路硬化、主體結構施工外腳手架密目網全封閉、車輛出工地進行沖洗等措施,確保施工工地內外環境整潔。建筑物拆除必須邊拆除、邊灑水、邊清運渣土,渣土、垃圾應在拆除完成后3天內清運完畢,暫時不能清運出場的,要采取相應的防塵措施。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行政執法局、環保局、建設局。

3.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城區內排放油煙的所有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建立運行維護制度,按要求定期對油煙凈化裝置進行清洗,確保油煙達標排放。城區內的居民住宅或者以居住為主的商住樓內不準新批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服務經營場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行政執法局、環保局、工商局、衛生局。

4.開展服裝干洗業污染治理。新(改、擴)建干洗店應使用具有凈化回收干洗溶劑功能的全封閉式干洗機?,F有洗染店使用開啟式干洗機的,須限期更新為全封閉式干洗機或進行改造,增加壓縮機制冷回收系統,強制回收干洗溶劑,實現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工商局、環保局。

5.整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產生的廢氣。對工業企業的污水治理設施和城鎮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所產生的惡臭廢氣進行收集和凈化。鼓勵回收利用廢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沼氣,禁止直接排入空氣。逐步開展垃圾填埋場廢氣治理,采取氣體導排、處理和利用措施及除臭措施,實現達標排放。加強垃圾焚燒設施的廢氣治理設施建設,確保廢氣治理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并實現穩定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建設局、環保局。

6.控制地面和道路揚塵。積極開展植樹造林,減少城區和城鄉結合部裸露地面。加大道路和地面的改造投入,逐步改造低質材料路面。增加高壓沖洗車、噴灑車等設備投入,有效減少城市道路揚塵。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建設局、林業局。

(四)開展農村大氣污染防治工程。

1.鼓勵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力爭到年,基本形成秸稈還田和多元利用的格局,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農業局、經委。

2.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等廢棄物。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嚴格執法監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燒秸桿的長效管理機制。各地要對遙感監測發現的秸稈焚燒點,及時快速響應。到年全市基本杜絕露天焚燒秸稈。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農業局、環保局。

3.加強煙塵控制。城市市區“煙塵控制區”覆蓋率達到100%。城郊結合部、鐵路、高速公路以及國道、省道兩側1000米范圍內要全面創建“煙塵控制區”。各類爐窯灶排放的煙塵、粉塵和林格曼黑度均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4.控制農業氨污染。大力開展化肥農藥污染防治,積極推行測土配方施肥和減量增效技術,減少農田化肥施用量,減少氨逸出和揮發。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農業局。

5.加快推進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與修復。按期完成綠色礦山創建任務,到年,符合創建條件的生產礦山70%以上創建綠色礦山。加快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到年,全市廢棄礦山治理率達95%以上;到年達98%以上。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環保局。

6.實施森林碳匯工程。大力開展綠化造林和中幼林撫育,實施闊葉化改造和生物防火林帶建設,著力提高林木質量,增加森林碳匯功能。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市林業局、建設局。

(五)建設大氣復合污染監測與評價體系。

1.建設大氣復合污染立體監測網絡。優化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位,增加大氣臭氧、細顆粒物、一氧化碳、有機污染物、大氣能見度和灰霾等監測設備,建設覆蓋全市的大氣復合污染監測網絡。到年,基本完成區域大氣復合污染監測體系建設;到年,完成監測站位建設。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環保局、氣象局、財政局。

2.提高特殊污染因子的監測水平。加強對大氣特殊污染因子的監測能力建設,全面掌握全市大氣污染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等特殊污染因子。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環保局。

3.完善空氣質量評價體系。把臭氧、細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有毒有害廢氣等因子逐步納入城市空氣質量評價范圍,使空氣質量評價結果能夠更加客觀地反映大氣環境質量狀況。責任單位:市環保局、氣象局。

4.逐步開展低能見度和灰霾等天氣預報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建立區域大氣能見度、灰霾天氣監測、預報、預警體系,盡量降低其危害性。突發性大氣污染事件根據應急處置方案實行統一指導、分級響應。建立大氣監測預報預警信息服務系統,依托環境質量、氣象信息等系統有關信息。責任單位:市氣象局、環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金華市清潔空氣行動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發改、經委、科技、公安、財政、國土資源、建設、交通、農業、林業、衛生、環保、貿易糧食、行政執法、安全監管、工商、質量技監、氣象、電業、中石化、中石油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領導實施全市清潔空氣行動,并與周邊地市共同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建設,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各縣(市、區)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層層落實,共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明確任務,完善措施,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工作責任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資金保障到位。進一步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共同推進的大氣污染防治機制,進一步健全環保部門統一監管、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將清潔空氣行動實施情況納入各級生態建設考核體系,對整治工作完成情況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進行考核??己私Y果與生態縣(市、區)、環保模范城市創建以及主要污染物減排考核、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掛鉤。

(三)嚴格執法監管。

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嚴格落實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責任制,并將處罰信息納入信用評價體系,作為企業資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各地要逐步完善環保經濟政策,用價格、信貸和土地等要素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對沒有完成治理任務且空氣質量狀況惡化的區域,要實行“掛牌”督辦;對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進度滯后造成重大污染事件的地區和部門,要嚴肅追究責任。

(四)加大宣傳力度。

廣泛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宣傳教育,發揮網絡等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提高公眾環境保護意識。疏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大氣環境污染問題。進一步健全大氣環境質量信息公開制度,創新和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清潔空氣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