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中層干部競選任用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11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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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中層干部競選任用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創新,緊緊圍繞我局中心工作,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中層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新機制,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充分發揮好中層干部選拔、培養、考核、監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確保把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群眾公認度高的優秀人員選拔充實到中層干部職位上來,積極推進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為全縣發展現代農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

二、指導原則

選拔任用中層領導干部,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一)黨管干部的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六)依法辦事的原則;

(七)分級管理的原則;

(八)堅持程序與分工負責的原則。

三、選拔任用條件

(一)具有一定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水平,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能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

(二)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熱愛農業,獻身農業,在崗位工作中艱苦創業,做出一定實績。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有扎實的工作作風,有勝任工作的理論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選拔副股級干部的人員原則上參加工作3年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員);選拔正股級干部的人員原則上在副股級職位工作2年以上,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員)。

(四)對待工作熱情投入,依法辦事,勤奮廉潔,嚴于律己,艱苦樸素,密切聯系群眾,自覺地接受黨組織和干部職工的批評和監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五)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能夠并善于廣泛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選拔任用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局黨組擬定出競爭職位后,由擔任副股級職務的人員及職工自愿報名,原則上報名人數≥競爭職位數×1.5,低于了就達不成有效競爭職位。局人事科根據選拔任用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公布結果,交流、重用人員不參加職位競爭。

(二)民主測評。組織局中層以上干部及全體行政人員開展民主測評,實行無記名投票的辦法進行,測評成績比值為班子成員占40%,其他人員占60%,局人事科匯總每位競爭者得票情況并計算測評結果,根據競爭職位數報告入圍人員情況,原則上入圍人員數=競爭職位數×1.2。

(三)競職演講。入圍人員準備3—5分鐘演講稿,由局班子成員組成演講評委團,對入圍人員進行無記名打分。局人事科匯總每位競爭者得分情況。

(四)組織考察。由分管領導帶隊、人事科參與開展組織考察工作,考察要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必須依據中層干部選拔任用條件與職位職責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五)討論決定。局黨組根據競爭者民主測評結果、演講成績及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人選,決定人選擬任職位,擬用人選及職位比例為1:1。對沒有合適人選的職位,局黨組可決定暫時空缺。對擬任人選要按照任前公示的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五、紀律與監督

各科室單位要加強對競爭上崗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競爭上崗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準事先內定人選,不準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或簡化程序,不準泄露測評演講成績、考察情況、局黨組討論情況等。演講評委團要客觀公正,不準打人情分,參加考察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準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參加競爭的人員要正確對待競爭,不準弄虛作假,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局紀檢、人事等相關科室要加強對競爭上崗工作的監督與指導。對競爭上崗工作中的違紀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宣布競爭上崗結果無效,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