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非學歷培訓機構清理方案
時間:2022-02-06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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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進行清理整頓,是民辦教育自身發展的需要,也是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需要,更是構建學習型社會和終身學習體系的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審批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渝辦發〔〕242號)和《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扎實抓好基層基礎工作確保學校安全穩定的通知》(渝教辦〔〕83號)要求以及“全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管理工作會”要求,決定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進行拉網式清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
(一)成立某區年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清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分工:
1.區教委牽頭對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進行清理;
2.區民政局負責對非贏利性培訓機構進行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
3.區工商分局負責對贏利性培訓機構核發工商執照,進行企業法人登記,對培訓機構廣告進行監督,規范教育類企業(公司)經營行為和范圍,督促其完善教育前置審批和稅務登記;
4.區監察局負責查處沒有法定依據違規審批培訓機構或介入培訓活動的行政機關;
5.鎮街按照安全屬地管理原則,牽頭負責本轄區內的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安全檢查工作;
6.校保支隊具體負責維護辦學安全,協助清理工作。
(二)領導小組下設清理工作辦公室,設在區教委職成民辦教育科,主要負責清理工作的日常事務及協調聯系工作。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二、工作聯動
文化教育類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清理整頓工作與校園安全檢查中針對培訓機構的部分整合進行。
三、對象分類及檢點
(一)正規的培訓機構
檢點:年檢、完善登記手續和安全工作情況。(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見附表)
(二)未備案外來培訓機構
一些規模較大的連鎖培訓機構是經市教委或其他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但未在我區進行登記注冊備案的,如大帝培訓學校等。
檢點:是否在某區進行登記備案,完善相關手續等,辦學場地是否符合治安、消防等安全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下發《停辦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辦整頓,視其情況給予停辦或整改的處理。
(三)超范圍經營的工商注冊的機構
一些工商企業沒有教育審批前置,沒有經過治安消防檢查,擅自擴大經營范圍,招收學生組織培訓。如琴行,有工商執照,正常開展經營活動,但同時也打出×××藝術培訓中心的招牌,招收學生進行培訓,就屬于超范圍經營。
檢點:是否審批前置,是否經過消防安全檢查,是否超范圍經營。對不符合要求的,由區工商分局對超范圍經營戶進行清理整頓,要求其規范經營,不得組織學生開展培訓。
(四)無證辦學機構
檢點:是否進行違規私自辦學。對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清理,責令其停止辦學。
(五)部門違規審批的辦學機構
檢點:審批部門的審批行為是否有法律依據。對不符合要求的,由紀檢監察部門視情況、情節予以問責,觸范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清理檢查時間
(一)摸底排查:11月26—30日;
(二)匯總梳理:12月1日;
(三)查處整改:12月2—9日。
五、工作步驟
(一)由鎮街、社區進行摸排,提供本轄區內所有培訓機構名單,分類交區教委匯總。各鎮街將摸排情況通過黨政網發區教委辦公室或通過郵件方式發送。聯系電話:
(二)由區教委牽頭匯同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開展清查工作,清查過程中各相關部門要按規定著裝、佩帶行政執法證現場檢查。
六、保障工作
文化教育類培訓檢查用車、攝錄像等由區教委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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