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教育工作考核方案
時間:2022-02-08 0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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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全縣農民教育工作,圓滿完成年度農民教育工作任務,根據發〔〕20號和辦〔〕62號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1、各鄉鎮(街道)(34個);
2、縣直責任單位(49個):縣委辦、縣委政法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法制辦、縣信訪局、縣委宣傳部、縣文化局、縣廣電局、縣委組織部、縣委黨校、縣委統戰部、縣民族事務局、縣宗教局、縣人大辦、縣政府辦、縣政協辦、縣紀委、縣扶貧開發辦、縣人武部、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就業服務中心、縣國土資源局、縣計生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民政局、縣衛生局、縣安監局、縣婦聯、團縣委、縣科技局、縣科協、縣農辦、縣經管局、縣農業局、縣煙辦、縣外資外援辦、縣農廣校、縣煙草專賣局、縣畜牧水產局、縣林業局、縣水利局、縣農機局、縣鄉鎮企業局、縣教育局、縣住建局。
二、考核內容
1、共性指標考核目標任務:
2、個性指標考核目標任務:
三、考核分值設置
總分100分,其中共性指標考核60分,個性指標考核40分。
四、考核方式
實行年初建賬、年中查賬、年底綜合考核的辦法,注重動態管理,采取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年初建賬。縣直責任單位和各鄉鎮(街道)要制定工作方案,強化工作措施,實行專人專抓,建立詳細的工作臺帳,每月底向縣農教辦上報工作進展情況??h農教辦負責建立工作總臺賬。
(二)年中查賬。縣農教辦同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負責考核工作的經常性督查督辦,以及各責任單位工作方案、工作措施、進度臺賬建立情況的監督、檢查及綜合工作。
(三)年底綜合考核??己撕驮u獎評優工作在年底進行,并納入縣委年終綜合大檢查內容之一。采取隨機取樣、實地考察、現場驗收、綜合評定的方式,實事求是考核工作業績??己私Y果由縣農教辦匯總,報縣委、縣人民政府審定。
五、組織領導
成立縣農民教育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任第一組長,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縣委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政協主席,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委統戰部長,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長,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縣委常委、縣人武部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為副組長,縣直相關責任單位一把手為成員??h農教辦負責農民教育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情況綜合和年終評獎。
六、考核獎懲
年度考核總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排位前10名的鄉鎮(街道)和縣直責任單位分別評為先進單位,并獎勵1000元;每個先進單位推薦一名先進個人,每人獎勵300元;同時,在全縣范圍內評選30個先進村、社區,每個獎勵1000元;每個先進村、社區推薦一名先進個人,每人獎勵300元;評選100名新型農民,每人獎勵200元。得分在60分以下和被一票否決的單位,不得參加年度評先。其主要領導不得參加年度評優,并給予誡勉或黃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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