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整治違禁藥品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23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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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瘦肉精”等違禁藥品流入區養殖環節,影響區畜牧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和農民的增收致富進程,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農牧業局決定從食品安全和飼料安全的戰略角度出發,嚴格按照、和三級政府有關開展打擊“瘦肉精”等違禁藥品專項整治行動的總體要求,加大對“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查處力度,從源頭上保障畜產品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形勢與任務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城鄉居民對畜產品的需求量和產品質量日益增加,給畜產品養殖、加工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與此同時,也給一些唯利是圖的不法分子造假提供了廣闊的舞臺。盡管國家三令五申強調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然而在養殖環節濫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行為屢禁不止,呈現出愈演愈烈的態勢。2008年發生的“三鹿奶粉”事件和近期河南地區發生的“瘦肉精”事件都給們敲響了警鐘。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食品安全的監管工作形勢不容樂觀。
為了有效清除畜產品安全隱患,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農牧業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瘦肉精”等違禁藥品專項整治行動,請各成員單位要引起高度的重視,確保專項整理治達到預期目的。
二、目標任務
對牛羊育肥、生豬飼養等規模養殖場所(戶)檢查率要達到100%,重點鄉鎮養殖反芻動物牛羊尿樣的抽檢不得少于10個規模養殖場(戶),每個養殖場(戶)抽取10個以上樣品;生豬規模養殖場(戶)不少于2個,每個養殖場(戶)尿樣抽檢不少于5個樣品。同時要加大對流通環節違禁藥品的檢查力度,每個屠宰場宰前尿檢樣不得少于屠宰牲畜總數的10%;收購、販運環節豬牛羊的尿樣抽取,每個收購點不少于1個樣品,販運牲畜尿樣抽取比例不少于10%,在整頓期間至少抽取3次以上,由樣品單位進行現場初篩,如發現可疑陽性樣品報農牧業局,由農牧業局統一送內蒙古飼料草種監督檢驗站進行確認
三、整治方式、對象和范圍
(一)整治方式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采取有重點、有針對性和集中拉網式檢查方式進行,各成員單位要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將任務落實到實處,切不可敷衍了事,更不能留死角。
(二)整治對象
整治對象重點為育肥的牛、羊、豬規模養殖場(戶)、飼料生產企業、飼料銷售點、牲畜收購、販運環節和屠宰場以及獸藥經銷店等。
(三)整治范圍
此次養殖環節整治重點選擇牛、羊、豬飼養規模較大
四、工作分工
1、飼料辦負責轄區內飼料生產企業和飼料經銷點的“瘦肉精”等違禁藥品專項檢查;
2、巴彥鎮動物防疫站負責屠宰場的宰前牲畜尿樣抽樣;
3、動監所負責販運牲畜的尿樣抽樣;
4、基層動物防疫站負責轄區內養殖場的豬、牛、羊的尿樣抽樣;
5、獸藥監督所負責轄區內違禁獸藥的查處;
6、農產品檢測中心負責尿樣的化驗;
五、實施步驟
(一)加強宣傳,提高執法人員和監測人員的業務技能,同時采購抽樣物品和尿樣初篩所用的試劑條等用品。
(二)監督檢查和抽樣
年3月26日至4月25日,對轄區內的豬牛羊養殖場、飼料生產企業、飼料銷售點、牲畜收購、販運環節和屠宰場等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并按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進行拉網式檢查、抽樣、初篩以及案件的處理,同時發放相關的宣傳材料。
(三)工作總結
年4月26日至4月底,對開展“瘦肉精”等違禁藥品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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