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學習型機關建設方案

時間:2022-03-14 0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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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學習型機關建設方案

根據區委宣傳部《區學習型城區創建工作方案》和區建設學習型區直機關工作協調委員會《建設學習型區直機關工作方案》的要求,為進一步搞好落實,推動政法委學習型機關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總書記"七.一"講話為指導,以全面推動建設小康社會為重點,以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為契機,以建設學習型機關為載體,加強政法隊伍的建設,樹立現代化執法理念,增強服務意識,轉變執法作風,提高執法水平,為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政法隊伍而努力。

二、組織領導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人:

三、工作職責

1、檢查全體干部是否按要求進行文化水平的再提高和各項業務學習考核、達標;

2、督促全體干部按時參加和完成區里安排的年度在職培訓,并在時間上給予保證;

3、抓好機關的政治學習,協調并舉辦各種講座和專題輔導,并有計劃地開展好各項調研活動;

4、建立獎懲制度。對年度內未完成各項學習任務和未達到部門規定的各項任務指標的,年終不得被評為優秀公務員。

四、具體要求

1、本方案由建設學習型機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

2、每年12月份要進行一次考核。對未達到要求的部門內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