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方案

時間:2022-03-20 0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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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方案

為強化“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工作,破解城市管理難題,進一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的創建,根據《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中共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我市創建工作的通知》(辦字號)、《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實施辦法》(府廳發號)、《關于印發市戶外廣告、店面招牌設置技術標準和實施細則》(市容發號)等文件精神,我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活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具體標準

(一)“門前三包”工作。凡駐范圍內臨街的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的主辦單位、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以下簡稱責任單位)均必須與所在轄區街辦市容所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并落實相應責任。通過全面推行“門前三包”責任制,使城區所有街道衛生、秩序、設施狀況明顯改善,亂丟亂吐、亂堆亂放、亂停亂擺、亂貼亂掛、亂涂亂畫、破壞公物、損壞綠化、違章占道等不文明行為得到有效整治。各單位、各市場、商戶、物業管理小區和廣大居民文明衛生意識普遍增強,衛生責任區落實,逐步形成全社會都能講究衛生、遵守秩序、愛護設施,人人參與城市管理,自覺維護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圍。具體標準為:

1、包環境衛生:負責責任區地面的清掃與保潔,清除痰跡、紙屑、果皮、煙頭等廢棄物和污水、污物;實行垃圾袋裝化;確保本單位門窗、墻壁、牌匾、燈箱、櫥窗等整潔美觀、無破損;確保責任區無亂貼亂畫、亂吊亂掛;愛護果殼箱等環衛設施。

2、包綠化維護:負責責任區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的維護,不攀折樹木花草,不向樹木花草傾倒垃圾、油污、熱水;不在樹木上涂寫刻畫、亂吊亂掛。

3、包環境秩序:責任區內無出店占道,無亂堆亂放、亂搭亂建等經營現象。

(二)“店招整治”工作。按照“源頭治理,規范大氣”的要求,貫徹“服務企業、發展經濟”的理念,對全區范圍內未經批準擅自設置和存在安全隱患的店招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完成對重點商業街區、主要城市道路、鐵路沿線以及車站等重點區域店招的規范工作,特別是要做好路等11條示范道路的店招整治工作,做到“整治一街、美化一線、繁榮一片”,使之成為我區廣告店招規范設置的樣板和亮點區域,成為展示現代化風格和特征的城市名片,切實形成“以點帶面、全面覆蓋”工作氛圍,基本實現我區店招標準統一、設置規范、外表美觀的總體目標。具體標準為:

1、實行一店(單位)一牌,如道路交叉口兩側同時開門的可分別設置招牌。

2、店招只能在臨街建筑物一層門楣位置設置,有條件的盡量美化、亮化。

3、同一建筑物設有多個門面的,招牌設置應當統一規格,要求上下一條線、伸出一個面,做到整齊、美觀。主要繁華商業街的店招設置可根據自身品牌特色和所處地段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4、影響建筑采光、通風和消防功能的招牌必須拆除。

5、招牌的底部距離地面不少于2.4米,高度、寬度比例與建筑物相協調。

6、大型商業門面或大型綜合寫字樓的駐內單位標牌不得在臨街外墻設置。

7、店招用字規范、字跡清晰,無殘缺及錯別字、少字現象,整體觀感良好。

二、組織機構

成立“門前三包”暨“店招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三、職責范圍

(一)整治范圍。此次“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的范圍為全區行政轄區范圍。各街辦、朝陽農場店招整治范圍按“門前三包”管理認定。

(二)職責劃分。

1、“門前三包”暨“店招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負責“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的組織領導工作,并將“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工作列入管理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年度目標責任書考核內容。

(2)每年組織對全區各責任單位的“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工作進行考核和評比,對在“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對組織領導不力、工作不落實、存在問題較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

(3)建立區級管理部門與執法部門的工作例會制度,及時解決管理與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4)對區域范圍內街辦(鎮、場)之間“門前三包”、“店招整治”工作責任不清的,作出界定。

2、區市容局工作職責:

(1)負責對各街辦(鎮、場)“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進行檢查、考核和指導。

(2)定期上報轄區內“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的進展情況。

(3)建立與行政執法分局、工商局、區衛生局的工作聯系制度,主動做好管理與執法的銜接工作。會同執法部門,定期召開由管理單位、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管理與執法銜接工作會議,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時解決管理與執法中出現的問題,確?!伴T前三包”和“店招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4)檢查“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的情況,發現違反“門前三包”行為及店面招牌的破殘、污損情況,及時抄告行政執法分局;配合行政執法分局開展“門前三包”和店面招牌的集中整治。

3、區城建局工作職責:

(1)按職責做好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的管理維護。

(2)與交警部門協調,負責機動車輛停放泊位劃線及人行道車輛(含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泊位劃線。

4、行政執法分局工作職責:

(1)加強對“門前三包”和店面招牌的日常巡查、調查、取證和處罰工作,及時查處并有效制止違法行為。負責“門前三包”和店面招牌的綜合整治工作。

(2)建立與區市容局工作聯系制度,主動做好執法與管理的銜接工作;會同區市容局,每月召開由管理單位、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執法與管理銜接工作會議,

(3)檢查主、次干道店面招牌破殘、污損情況。及時調度、督促綜合整治工作,部署開展整治工作的具體事宜;會同區市容局與各街辦、朝陽農場做好轄區內“門前三包”和店面招牌的集中清理整治,查處違反“門前三包”行為和店面招牌破殘、污損情況。

5、區衛生局、工商局、交警部門工作職責:

(1)協同做好“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工作。其中:交警部門負責“五車”整治和機動車停放工作及機動車輛停放泊位劃線、人行道車輛停放泊位劃線的審批;工商、衛生防疫部門對連續三次“門前三包”考核不合格的臨街店面,吊銷其證照。

(2)組織人員參與對轄區內重點區域、主要街道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我市創建工作的通知》的綜合整治,每月不少于1次。

6、各街辦(含市容所)工作職責:為“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的管理主體單位。

(1)負責抓好“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的規范化管理,抓好日常的巡查、檢查、督促和落實工作,按時上報“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進展情況。

(2)動員臨街業主每周開展一次人行道的地面清洗活動;組織市容衛生督導員對不文明行為進行巡查,發現市民一次不文明行為處罰10元;嚴禁停車線外的非機動車輛停放。

(3)落實“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管理人員,并組織開展學習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素質,強化管理力量,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4)負責與轄區內責任單位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并做好對責任單位“門前三包”工作落實情況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考核一次。

(5)負責做好“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進展中的有關協調工作,配合行政執法部門做好對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和違章店招的記錄,留取違章情況的影像材料,及時提請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四、工作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全區各市容所、城管中隊組織實施“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的日常工作,各街辦、鎮、場有關科室協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力量開展巡查,掌握全區“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二)前置規范原則。凡店招更換須由街辦市容所按照市市容局下發的技術標準簽署意見后,由區市容局予以審批。

(三)安全使用原則。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由行政執法分局依法強制拆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全區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門前三包”暨“店招整治”工作,一方面借助輿論力量積極引導我區“門前三包”、店招設置向著規范、有序的方向發展;另一方面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通過宣揚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推動工作進展。同時,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做好政策宣傳工作,既要保證工作的順利推進,又要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減少工作阻力,維護社會穩定。

(二)提高思想認識?!伴T前三包”和“店招整治”工作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活動的一項重要任務,要求高、任務重、矛盾多、困難大。全區各責任部門要做好打攻堅戰的準備,周密部署,分步推進,全面、扎實、深入地開展工作,確保各項任務如期完成。

(三)加強示范引導。各街辦、朝陽農場要至少選擇一條路段進行重點打造,取得經驗,再由點到面,全面推開,確保整治質量和效果,提升城區品位。

(四)加強責任追究。區“門前三包”暨“店招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督察,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對工作不力,進度緩慢、整治標準不高的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五)嚴格獎懲機制?!伴T前三包”督查隊負責每天在轄區內巡查,將“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情況登記在巡查日志中;各街辦市容所每月對轄區內“門前三包”簽約單位進行一次考核;街辦(鎮、場)負責對責任單位(戶)履行三包義務情況進行季評,連續兩次月考核達到“優秀”的“門前三包”簽約單位,由街辦掛“門前三包”先進紅牌,全年檢查評比均為優秀者為“門前三包”先進單位;連續兩次檢查不合格者,掛“門前三包不合格”黃牌;連續兩次掛黃牌的,由工商、區衛生局吊銷其證照;年底,區政府對“門前三包”和“店招整治”工作先進集體及個人進行將給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