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殯葬服務指導方案
時間:2022-03-21 0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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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科學文明的殯葬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更高起點上突出踐行科學發展觀,加快全區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有效解決殯葬管理服務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推進科學文明的殯葬服務體系建設,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突出踐行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實施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省殯葬管理辦法》,緊密結合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運用法律、經濟、行政、輿論宣傳和思想引導等手段,全面推行遺體火化費補助,大力開展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革除封建迷信和鋪張浪費的殯葬陋習,樹立科學文明節儉的治喪新風,為全面推進區經濟社會健康協調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二、目標任務
(一)全面推行遺體火化及火化費補助
1.區所轄區域全部劃定為火化區,戶籍在區的城鄉居民死亡后遺體全部實行火化,全區火化率至2014年達到90%以上,至2015年力爭達到100%。
2.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行遺體免費火化的通知》精神,建立政府對殯葬改革事業的投入機制,遺體火化補助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從2012年起,對戶籍在區的所有城鄉居民死亡后遺體火化的,給予火化費補助700元(已享受喪葬費補助的公職人員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的離退休人員除外)。
3.建立火化費補助資金管理制度。火化費補助主要用于促進城鄉居民遺體火化。補助資金的發放由亡故人員家屬到戶籍所在鎮(街道)民政所(社會事務辦公室)填寫《區遺體火化補助審批表》,并提供亡故人員身份證、戶口簿、火化證、火化費發票以及所在村(居)委會出具的骨灰安葬證明、未從事封建迷信大操大辦證明等相關材料。鎮(街道)民政所(社會事務辦公室)審核后,每月5日前匯總報區民政局審批,審批后,由區財政將補助資金撥付到鎮(街道)民政帳戶后發放。遺體不火化,骨灰在“三沿六區”(鐵路、公路、主要河流沿線,城市規劃建設“嚴管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水源農田保護區、居民居住區)亂埋亂葬和已建有農村公益性墓地但不進入公益性墓地安葬或沒有建公益性墓地但不按規定集中安葬的,不予火化費補助。
(二)全面推進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
2012年底前,各鎮必須完成以鎮為單位建設的2個農村公益性墓地任務。
1.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由鎮政府統一規劃。為從根本上治理亂埋亂葬,支持和配合城市規劃建設,各鎮應根據轄區居住人口分布情況,合理布局和規劃,選擇在城市建設規劃“嚴管區”以外的邊遠山地建設2個農村公益性墓地。興建墓地的面積原則上每個不超過30畝,單人墓穴面積不超過1平方米,雙人合葬墓穴面積不超過2平方米。地處偏僻和人口居住極其分散的村,可以村小組或村落為單位選擇山地集中安葬,安葬墓地面積原則上不超過5畝。鎮、村公益性墓地建設均由鎮政府統一報批。
2.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資金采取鎮政府自籌、區政府扶持的辦法解決。各鎮建設農村公益性墓地的資金以自籌為主,每建一個農村公益性墓地,區財政扶持10萬元。扶持資金采取分步撥付,即對已啟動建設農村公益性墓地的,區財政先撥付5萬元啟動資金,墓地建好后經區民政局檢查驗收,區財政再撥付5萬元。建成的墓地投入使用后,可按成本加適當的管理費向使用者收取費用,收回的費用用于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和修建墓地道路、綠化及擴建,并實行滾動使用。
3.農村公益性墓地建成后,村民骨灰一律進入農村公益性墓地安葬。對“三沿六區”和農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不得再出現新建墳墓;對以上范圍內已建的老墳要逐步遷移到公益性墓地,或者采取平毀墳頭、種植樹木的辦法進行覆蓋;三年內自行遷走的,區財政給予每穴300元補助,屬建設征地拆遷的,由征地單位補助。同時,各鎮村要加強對進入農村公益性墓地安葬的管理,提高執法力度。村民死亡后,村委會要在第一時間開出《火化通知書》通知其喪親將遺體火化,火化骨灰進入農村公益性墓地安葬。遺體不火化或骨灰不進入農村公益性墓地安葬的,村委會要耐心勸導,做好思想工作,動員其自覺執行。經做工作仍不執行火化或將骨灰(遺體)葬入“三沿六區”及農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由鎮政府責令限期改正,到期未改正的,按照《殯葬管理條例》給予處罰,所發生費用由喪戶負擔。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嚴禁村民將自己承包的責任山提供給他人安葬骨灰或遺體,鎮、村和林業、土管部門要加強監管,發現提供用地的,一律沒收其提供用地的全部收入,并按林業、土管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切實加強農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各鎮興建的農村公益性墓地,原則上只供本鎮村(居)民骨灰安葬,村民不得私下與城區居民交易,變相銷售墓地穴位和非法轉讓。對違規銷售和轉讓墓穴的,沒收其全部收入。墓區內應統一設立祭品焚燒點,嚴禁隨處焚香燒紙放鞭炮。禁止接納安葬遺體和骨灰裝棺下葬(2012年3月31日之前已做好的棺木,由村委會統一收集,造冊登記,集中銷毀,銷毀后,由區政府給予每具300元的補償,2012年3月31日以后所做的棺木一律自行銷毀,政府不予補償)。禁止修建宗族墓和活人墓村民骨灰進入墓地安葬,采取“先來后到”的順序安排,不搞任意挑選。
(三)全面推進殯葬習俗改革,提倡喪事辦理從簡
為革除舊的傳統喪葬陋習,各鎮、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單位)要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轉變觀念,逐步形成人與人和諧、人與自然和諧的文明喪葬新風。要禁止在城區、鎮政府駐地和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設靈棚,舉行喪事跪拜、游喪和沿途燃放鞭炮、拋撒紙花紙錢等封建迷信活動。農村死亡人員的喪事活動由喪親家庭在村委會或紅白理事會的協調、指導下舉辦,并提倡喪事從簡,不興師動眾大操大辦,不進行封建迷信活動。在未建立農村公益性墓地的地方,要推行骨灰深埋不留墳頭,提倡樹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拋撒等多種形式的生態葬法。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殯葬服務體系建設順利進行
(一)加強領導,成立殯葬服務體系建設管理機構。成立區殯葬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殯葬服務體系建設監督、檢查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民政、農業、宣傳工作的區領導任副組長,鎮、街道辦事處行政負責人,區民政、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衛生、工商、農業、林業、公安、城管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成立區殯葬監管執法大隊,監督管理轄區內殯葬活動,制止和糾正違規建墓、亂埋亂葬、封建迷信行為,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各鎮(街道)應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本鎮(街道)殯葬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二)加強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殯葬服務體系建設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各相關部門必須緊密配合,形成強大合力,確保殯葬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穩步推進。民政部門是殯葬改革的行政主管部門,要具體負責殯葬事務的管理、執法、監督和檢查工作。衛生部門要督促、指導醫院、衛生院加強死亡人員遺體的管理,對入(?。┰喝藛T死亡,要及時通知殯儀館接運遺體火化,并按規定辦理遺體移交手續。交通、交警部門對非專用車輛偷運尸體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車主及駕駛員進行嚴肅處理。工商、林業部門要加強對喪葬用品銷售市場的監管,對非法制作、出售棺木以及提供土葬、封建迷信用品的要予以有力打擊。國土、林業部門要依法加強喪葬用地的管理,建立建墳用地審批制度,對不按規定、未經審批建墓或在公墓、公益性墓地以外建墳的,堅決予以查處。城管部門對在公共場所進行各種喪事活動的要及時制止、糾正,對造成嚴重影響的,要進行嚴肅查處。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積極做好新聞宣傳及輿論導向工作,及時報道殯改動態,對典型違法案例要公開曝光。財政、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公職人員喪事補助費用的管理,對違反《殯葬管理條例》,尸體不火化及擅自土葬的,一律不發喪事補助費。公安、法院、檢察院等司法部門要依法為殯改工作保駕護航,對故意阻礙殯改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圍攻、毆打、謾罵殯改工作人員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從事風水地理等職業活動的人員,要加強政策宣傳和教育,對違反規定從業或騙取群眾財物的,要堅決予以打擊。
(三)廣泛宣傳,營造殯葬服務體系建設良好氛圍。要采取廣播、電視、報紙等宣傳手段和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黨和國家殯葬改革的政策法規,及時、準確地了解殯葬服務體系建設的有關規定,宣傳喪葬陋俗的危害和文明節儉辦喪事對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好處,宣傳火化、骨灰集中安葬是當今社會最好的遺體處理方式,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志。同時將每年4月定為全區“殯葬改革宣傳月”,在此期間,各種媒體要集中進行強勢宣傳,使殯葬改革的政策、法規深入人心。同時建立群眾監督舉報制度,對監督舉報有功人員給予表揚和鼓勵。
(四)強化責任,實行目標管理考核。殯葬改革是一項觸及歷史文化、經濟社會、思想道德等多層面的深刻變革,是對政府執政能力的綜合考驗。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轉變思想觀念,從踐行科學發展觀、實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強化推進意識,切實抓好殯葬服務公益性政策和措施的落實。各鎮(街道)要把殯葬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社會發展及精神文明建設的總體規劃,把殯葬設施建設納入基本建設計劃,認真抓好公益性墓地項目的選址和論證,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制定目標任務、實施計劃和措施,認真抓好組織實施。從2012年起,區政府將把遺體火化率和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的進度及入墓率列入鎮(街道)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的內容,分年度下達目標任務,簽訂責任狀,確切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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