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打假與監督方案

時間:2022-03-22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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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打假與監督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農資打假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扎實做好2011年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促進農業發展提速增效、農民持續增收和農村全面發展,根據省農委《2011年省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意見》(黔農發[2011]52號)和市農委《市2011年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方案》文件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區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市、區關于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統一部署,服務于我區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大局,堅持標本兼治、打防結合、監督管理與指導服務并重和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加強農資生產、經營和使用等環節日常監管,扎實開展農業投入品的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和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從嚴查處使用禁用農業投入品的行為,加強指導服務工作,引導和規范生產經營使用行為,積極推進農資信用體系建設及“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工作深入開展,切實履行好法律法規賦予農業行政機關的職責,逐步形成農資監管長效機制,促進農資市場秩序持續好轉,確保無重大農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強化服務指導、落實制度建設為抓手,通過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違禁農資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禁、限用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做到重大案件執法查處率達100%,違禁農業投入品收繳率100%,舉報案件查處反饋率達100%,農資經營臺帳建立率達100%,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利益,確保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為我區農業尤其是特色優勢產業健康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三、工作重點

種子:認真落實農業部、省農委和市農委關于繼續開展種子執法年有關部署,加強備案工作,嚴把市場關口,扎實開展種子市場監管和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深入排查和堅決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無證生產經營套牌種子、未審先推、不出示備案證明經營種子、侵犯植物新品種權、包裝標簽不規范、不依法建立生產經營檔案等違法行為,確保良種供應和種子質量安全。

農藥:圍繞確保蔬菜、水果、茶葉等優勢農產品質量安全,大力推動農藥分類經營、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農藥連鎖經營,特、優農產品農藥專柜經營,繼續深入開展禁限用農藥專項整治,采取有力措施杜絕禁用農藥流通、使用,以及限用農藥超范圍使用現象;提高農藥產品質量抽檢力度及抽檢覆蓋面,加大管理農藥標簽力度,從嚴查處2008年7月1日以后使用農藥違規標簽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農藥的行為,堅決查處生產經營無有效成分、有效成分不足和擅自添加高毒農藥,以及無證生產、一證多用、套用或冒用農藥登記證等違法行為。

肥料:嚴格按照《2011年省肥料市場專項整治活動》部署,在春、秋兩大用肥季節開展肥料市場的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復混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有機肥料、水溶肥料等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力度,組織復混肥料產品質量抽檢,加強與工商、質監等部門配合,堅決打擊生產、經營無證(含登記證過期)肥料產品及質量不合格產品,確保農民用上放心肥料。

獸藥:圍繞保障奶制品、肉類產品質量安全,深入開展禁限用獸藥專項整治,全面排查和堅決打擊生產經營和使用國家禁用獸藥、人藥獸用等違法行為。積極開展《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宣傳貫徹活動,加強市場監管和獸藥產品質量抽查,嚴肅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獸藥、無證無批準文號生產經營等違法行為。加強禽流感疫苗、豬藍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動物疫苗的質量監管。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為目標,全面排查并依法查處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蘇丹紅、萊克多巴胺等違禁添加物的行為,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加強生產、使用環節的監管,重點監控蛋白原料、添加劑原料的來源、質量和使用狀況。加強《飼料添加劑使用技術規范》的宣傳貫徹工作,加大轉基因飼料原料標識監管力度。

農機:農機試驗鑒定、農機質量以財政資金補貼購置的農機具為監管重點,加強投訴監督和質量調查工作,聯合相關部門著力清查農機及零配件“三無產品”,堅決打擊制售假劣農機、零配件以及盜用冒用轉讓農機推廣鑒定證書等違法行為,加大農機質量監督力度。

水產苗種:加大水產苗種生產監管,嚴厲查處水產養殖過程中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氯霉素和孔雀石綠等違禁藥品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以及以次充好、以劣充優和銷售帶病水產苗種的行為。

四、工作任務

(一)清理整頓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區農業系統各單位要在春耕前,組織力量會同工商、質監等部門,逐一清查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健全本地農資生產經營主體檔案,并協調相關部門清理整頓資質條件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對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農資的嚴肅查處,堅決取締;對不能達到或不符合資質條件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銷生產經營許可證、登記證。

(二)強化農業行政許可事后監督。加強實施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行政許可實施中的違法行為。建立健全監督制度,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核查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情況,履行監督責任。對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法定條件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對未經農業部門許可,擅自從事依法應當取得農業行政許可的活動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查處。

(三)加大農資市場監管力度。農業系統各單位要切實加強農資市場日常監管,加大日常執法巡查的密度,保證農資監管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完善農資市場監管工作檔案,完整記錄監管工作情況,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依法處理。監管工作中,要認真檢查相對人是否取得合法生產經營資質,是否超越行政許可范圍違法生產、經營;檢查農資產品是否合法,是否取得行政許可、質量是否合格和標簽是否規范;檢查農資生產經營臺帳(檔案)、農產品生產記錄、農資產品購銷票據,準確判斷相對人生產、經營、使用行為是否規范合法;必要時進行質量抽檢,排查是否存在生產、經營假劣農資違法行為;根據本地農業生產實際,突出重點農時、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品種,有計劃地開展各種專項整治活動,將農資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全面納入監管,逐步解決本地農資市場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保障農資產品質量,維護農資市場正常秩序。

(四)加強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各中心要進一步完善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有針對性地制定農資產品質量抽檢計劃,組織開展監督抽查活動,擴大監督抽查范圍,依法及時公布監測結果。對群眾反映強烈和問題突出的區域、產品、企業,以及關系優勢特色農業產業發展的重點投入品要進行重點監測。對監測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警示信息;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農資產品要依法處理。農業部門各單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商議并組織相關工作,切實做到工作協調同步、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執法合力。同時,加強與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反饋,推進檢測結果共享機制,避免重復抽檢,提高執法效能。

(五)集中力量查處違法案件。要高度重視案件線索排查、梳理工作,集中力量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徹查源頭、端掉窩點、消除危害。對涉及面廣、造成農業生產事故、群眾反映強烈的制售假劣農資案件,成立專案組限期查辦,一查到底,嚴格執法,必要時可請市級農業部門幫助或者聯合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嚴格按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和農業部、公安部《關于在農資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移送公安機關。重大惡劣案件,可商請當地公安機關提前介入。

(六)大力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認真總結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的經驗,支持和鼓勵有實力、信譽好的農資企業、農資專業合作組織等直接到鄉村設立經營網點,開展連鎖經營,構建新型農資經營網絡,提高放心優質農資產品的覆蓋面。積極組織好“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月活動。

(七)營造農資誠信經營氛圍。引導農資生產經營單位樹立“以質量樹品牌,以質量求發展”的誠信生產經營理念,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索證索票、進銷臺賬等制度,推行農資質量公開承諾制,做好售后服務。推動在農資各經營網點建設信息服務欄,宣傳有關法律法規,警示禁限用農業投入品,動植物病蟲害預報信息和防治技術,對如何選購、使用農業投入品進行指導。要求農資經營者承諾不生產、經營違禁和不合格農資產品,引導其不在特色優勢農業產業區經營相關限用的農資產品。

(八)加強對農民的服務指導。各中心要采取深入田間指導、舉辦培訓班、印發宣傳資料、制發光碟等多種形式,以及充分發揮村宣傳欄、村圖書室、基層組織遠程教育系統、地方廣播電視等媒介作用,積極宣傳普及涉農法律法規、農業生產技術規范和農業科技知識,提高農民群眾質量意識、科學使用農資能力和識假辨假維權能力,提高農民規范化種植養殖技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