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委辦新聞宣傳獎勵方案
時間:2022-03-22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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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調動全鎮廣大新聞從業人員和通訊員的寫作積極性,進一步提高對外新聞宣傳水平,為我鎮三個文明建設營造更好的輿論氛圍。從今年起,鎮政府將安排專項經費,用于對外新聞宣傳獎勵。經研究,特制訂《鎮2012年度新聞宣傳獎勵辦法》。
一、獎勵的對象和作品范圍
本辦法獎勵的對象為鎮文化廣電中心的新聞采編人員以及政府機關的專職和業余通訊員。獎勵的作品范圍為在縣以上(含本縣)主要黨報黨刊、電臺、電視臺,刊播的正面宣傳我鎮三個文明建設經驗成就的新聞作品。
二、任務分解
1、黨政綜合辦公室全年完成調研文章2篇,報送縣委、縣政府政務信息12篇,新聞稿件80篇以上,其中省級以5篇,市級10篇。完成任務獎勵5000元,未能完成基礎任務的取消獎勵,超額部分按獎勵標準予以獎勵。
2、廣電中心全年完成電視新聞24條,其中市級以上2條,完成任務獎勵5000元,未能完成基礎任務的取消獎勵,超額部分按獎勵標準予以獎勵。
3、業余通訊員的獎勵標準按獎勵辦法執行。
三、獎勵標準
1、在《人民日報》發表的稿件:頭版頭條每篇獎勵3000元,重點稿件每篇獎勵1500元,一般稿件每篇獎勵800元。在《經濟日報》、《日報》等國家級其它報刊媒體發表的稿件:頭版頭條每篇獎勵1500元,重點稿件每篇獎勵1200元,一般稿件每篇獎勵600元。在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聞類節目播出的稿件每篇獎勵3000元。
2、在《日報》發表的稿件:頭版頭條每篇獎勵1500元,重點稿件每篇獎勵800元,一般稿件每篇獎勵400元。在省級其它報刊上發表的稿件:頭版頭條每篇獎勵1000元,重點稿件每篇獎勵600元,一般稿件每篇獎勵300元。在衛視、人民廣播電臺新聞類節目播出的稿件:重點稿件每篇獎勵1500元。
3、在《日報》發表的稿件:頭版頭條每篇獎勵600元,重點稿件每篇獎勵300元,其它要聞版稿件每篇獎勵100元。在《晚報》等其它市級報刊、媒體發表的稿件:頭版頭條每篇獎勵500元,重點稿件每篇獎勵300元,其它要聞版稿件每篇獎勵100元。在電視臺等新聞類節目播出的稿件:重點稿件每篇獎勵400元。
4、在《網》、《政務網》等媒體發表的稿件,每篇獎5元。在電視臺新聞類節目播出的稿件,每條獎勵100元。
5、在國家級重點刊物發表的調研類作品,每篇獎勵3000元,省級重點刊物發表的調研類作品,每篇獎勵2000元,市級重點刊物發表的調研類作品,每篇獎勵1000元,縣級采用的調研類作品,每篇獎勵500元,政務信息類采用的稿件,每篇獎勵300元。
四、獎勵程序和相關事項
1、鎮黨政綜合辦和文廣中心建立對外新聞宣傳獎勵審核小組,負責對外新聞宣傳獎勵的審定。
2、凡符合獎勵條件的新聞作品一經刊播,報刊用稿憑樣報(刊),電臺、電視臺用稿憑稿酬單(或有關統計表、用復印件)。作者向鎮黨政綜合辦申報,審核小組年終統一審核后兌現獎勵。
3、一稿多用的就高獎勵,不重復獎勵。在各媒體刊播的有償稿件一律不予獎勵。
4、本辦法從2012年月日起實行。
本辦法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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