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評核方案
時間:2022-03-27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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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引導和鼓勵全市各金融(保險)機構加大對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擴大有效信貸投放,提供優質金融服務,推動全市經濟和社會跨越式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金融(保險)機構,是指市工商銀行、市農業銀行、市中國銀行、市建設銀行、市農業發展銀行、商業銀行支行、市農村信用合作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支行、中銀鎮銀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國財產保險公司、各小額貸款公司以及有貢獻的地方保險企業。
第三條市政府設立專項獎勵資金,對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有貢獻的金融(保險)機構進行獎勵。
第四條全市金融(保險)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工作由市金融信用環境整治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民銀行,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負責。
領導小組每年年底組織考核,對綜合排名前三位的金融(保險)機構,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突出貢獻金融(保險)機構”榮譽稱號。
第二章考核獎勵辦法
第五條信用投入指標獎勵
㈠貸款累計發放額。當年貸款累計發放額每超過1億元,獎勵1000元。
㈡貸款余額。以市人民銀行統計的上年度貸款余額為基數,各金融機構不低于上年基數,獎勵3000元;貸款余額每超過上年基數100萬元,獎勵300元。
㈢簽發銀行承兌匯票。以市人民銀行專項統計表為基礎,各金融機構累計簽發銀行承兌匯票100萬元,獎勵50元。
第六條培植A級企業獎勵
以市人民銀行統計的上年度各金融機構A級企業戶數為基數,由各金融機構評定,每增加一戶A級企業,獎勵評定金融機構2000元。
第七條不良貸款考核獎勵
以市銀監辦考核認定的上年度各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占比為基數,保持上年占比,獎勵2000元;不良貸款占比上升不獎勵。
第八條創建“最佳金融信用縣市”獎勵
經省政府考核驗收,我市被認定為“最佳金融信用縣市”,獎勵市人民銀行4萬元。信用鄉鎮占比達到90%,獎勵市農村信用合作銀行5000元;信用鄉鎮占比低于70%,對市農村信用合作銀行罰款4000元。
第九條保費收入獎勵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國財產保險公司以市政府金融辦考核認定的上年底保費收入為基數,實現同比增長的,獎勵5000元;同比增長高于20%的,獎勵1萬元。
第十條新設立金融機構獎勵
在我市設立金融機構(銀行),并將我市作為營業稅、所得稅納稅地,注冊資本低于5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引進單位和金融機構共計20萬元。其中,僅將我市作為營業稅納稅地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在我市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并將我市作為營業稅、所得稅納稅地,注冊資本低于5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設立擔保公司、財務公司、典當公司以及具備金融功能的其他機構,并將我市作為營業稅、所得稅納稅地,注冊資本低于5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
第十一條上述對金融(保險)機構的獎勵金額中,30%獎勵給單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
第十二條對市政府金融辦公室、市人民銀行、市銀監辦引導和鼓勵金融(保險)機構加大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工作實行以獎代補。當年金融(保險)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工作綜合水平高于去年的,按照當年金融(保險)機構平均獎勵數額,獎勵上述部門,作為工作經費。
第三章罰則
第十三條金融(保險)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
㈠金融機構當年貸款增長幅度低于存款增長幅度的;
㈡保險機構當年發生保費支付糾紛的;
㈢被監察、人口和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事、安全、信訪等“一票否決”部門否決的。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市政府金融辦公室、市人民銀行、市銀監辦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妒兄С值胤浇洕l展貢獻突出金融機構考核辦法》(政發[]8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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